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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三


  有王永年者,娶宗室女,得右班殿直,監汝州稅。時竇卞通判汝州,與之接熟,爾後,卞知深州,永年複為州監押,益相親昵,遂至通家。既而卞在京師,永年求監金曜門書庫,卞為幹提舉監司楊繪,繪遂薦之。永年置酒延卞、繪於私室,出其妻間坐,妻以左右手掬酒以飲卞、繪,謂之「白玉蓮花杯」,其褻狎至是。

  後永年盜賣庫書,事發下獄,永年引卞、繪嘗受其饋送,及嘗納璣貝於兩家,方窮治未竟,而永年死獄中。朝議以兩制交通匪人,至為奸利,落繪翰林學士知制誥,降為荊南副使;落卞待制,降監舒州靈仙觀。

  明年,卞卒於貶所。繪性少慎,無檢操,居荊南,日事遊宴,往往與小人接。一日,出家妓筵客夜飲,有選人胡師文預會,師文本鄂州豪民子,及第為荊南府學教授,尤少士檢。半醉,狎侮繪之家妓,無所不至。

  繪妻自屏後窺之,大以為恥,叱妓入,撻於屏後。師文離席排繪,使呼妓出,繪愧于其妻,遽欲徹席。師文狂怒,奮拳毆繪,賴眾客救之,幾至委頓。近臣不自重,至為小人淩暴,士論尤鄙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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