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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五


  王荊公再為相,承黨人之後,平日肘腋盡去,而在者已不可信,可信者又才不足以任事。平日惟與其子雱謀議,而雱又死,知道之難行也,於是慨然複求罷去,遂以使相再鎮金陵。

  未幾,納節,求閑地,久之,得會靈觀使,居於金陵。一日,豫國夫人之弟吳生者,來省荊公,寓止於佛寺行香廳。會同天節建道場,府僚當會於行香廳,太守葉均使人白遣吳生,吳生不肯遷。洎行香畢,大會於其廳,而吳生於屏後嫚罵不止。

  葉均俯首不聽,而轉運使毛抗、判官李琮大不平之,牒州令取問。州遣二皂持牒追吳生,吳生奔荊公家以自匿,荊公初不知其事也。頃之,二皂至門下,雲:「捕人」,而喧忿于庭,荊公偶出見之,猶紛紜不已,公叱二皂去。

  葉均聞之,遂杖二皂,而與毛抗、李琮皆詣荊公謝,以公皂生疏,失於戒束。荊公唯唯不答,而豫國夫人于屏後叱均、抗等曰:「相公罷政,門下之人解體者十七八,然亦無敢捕吾親屬于庭者。汝等乃敢爾耶?」

  均等趨出,會中使撫問適至,而聞爭廳事。中使回日,首以此奏聞。於是葉鈞、毛抗、李琮皆罷,而以呂嘉問為守。又除王安上提點江東刑獄,俾遷治于所居金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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