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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七


  曾布為三司使,極論京師市易不便,其大概以為天下之財匱乏,良由貨不流通,貨不流通,由商賈不行,商賈不行,由兼併之徒巧為挫抑,故朝廷設市易司于京師,以售四方之貨,常低昂其價,使高於兼併之家,低於倍蓰之直,而官不失二分之息,則商賈自然無滯矣。

  雖然官中非覬利也,特欲抑兼併耳,必也官無可買,官無可賣,即是兼併不敢侵謀,而市易之法行也。今呂嘉問提舉市易,乃差官于四方買物貨,集客旅,須候官中買足,方得交易,以息錢多寡為官吏殿最,故官吏牙人惟恐裒之不盡,而取息不夥,則是官中自為兼併,殊非置市易之本意也。

  事下兩制詳議,而呂惠卿以為沮壞新法,王荊公大怒,遂置獄劾其事。又三司會計差失,即以為上書詐不實,曾落翰林學士、知制誥,以起居舍人知饒州,惠卿遂參知政事矣。而市易差官置物裒息酬勞如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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