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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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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炎三年】 五月,洪皓充通問使,高宗遺粘罕書,願比藩臣。 七月,胡寅請絕和議,乃上疏曰:「臣聞和之所以可講者,謂兩地用兵,勢力相敵,可也;非強弱盛衰不相侔,所能成也。以使命之弊,為養兵之費,此乃晉惠公征繕立圉之策,漢高祖迎太公、呂後之謀也。以今觀之,彼強我弱,勢力不侔,若納賂,則孰富於京室納質,則孰重於二帝飾子女,則孰多中原佳麗遣大臣,則孰加於異意之宰執以此議和,徒墮虜計中,而為其所紿也。為今之計,莫若罷絕和議,一意自治,命將治兵,裕財足食,以圖恢復,庶不虛老歲月,為虜所餌也。」胡寅疏入,呂頤浩惡其切直,罷之。 高宗因宗澤累表還京之請,至是時李綱入相,月餘,邊防軍政已累就緒,高宗下詔修京城,乃曰:「朕欲統督六軍,以撫京師及河東北路。已迎奉隆祐太后,津遣六宮及衛士家屬,置之東南。朕與群臣獨留中原。可繕修都城,擇日還京。故茲詔示,想宜知悉。」 高宗雖下詔修京城,而還京之意終未決,車駕行幸未有定向。李綱諫曰:「今六飛縱未入關,當適鄧、襄,以示不忘中原之意。近聞一二執政,勸陛下遷幸東南,果爾,則中原非我有矣!」高宗曰:「但奉迎六宮往東南爾,朕當與卿留中原。」 綱拜賀。故降前詔。汪伯彥、黃潛善從客言於上曰:「上皇之子三十人,今所在者惟聖體耳,可不為避狄計?萬一京師不守,則大事去矣!陛下試熟思之!」高宗又降手詔,謂京師今未可往,當幸東南為避狄計。李綱力爭,以為不可幸東南,請駐鄧、襄。乃詔修鄧州城。舍人劉玨亦抗疏言:「當今之要,在審事機愛日力為急務。南陽密邇中原,易以號召四方;又有長江天險,可以固守。」士大夫多附其議。 九月,諜報金虜犯河陽,迫近東京。乃下詔幸淮甸。從汪伯彥、黃潛善之請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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