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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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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炎二年】 金虜陷河中府,守臣席益先去,權府郝仲連刀戰,死於虜。十二月,虜分三道入寇:粘罕自雲中拔河南,斡離不攻山東,婁室攻陝西。 六月,李綱入見。先是顏岐奏高宗曰:「邦昌金人所喜,宜增其禮;李綱金人所惡,宜置閑地。」綱既入見,奏曰:「外廷之議,命相于金人喜怒之間,更望審處。」高宗曰:「朕已告之,以朕之立,亦非金人所喜。岐自是語塞。」乃拜李綱為相,赴都堂治事。綱首上十議: 一、議國事, 二、議巡幸, 三、議赦令, 四、議僣逆, 五、議偽命, 六、議戰, 七、議守, 八、議本政, 九、議久任, 十、議修德。 李綱又定中興規模,有先後之序,當修軍政,變士風,裕邦財,寬民力,改弊法,省冗費,誠號令,信賞罰,擇帥臣,監軍政。內事已修,然後興師。而所急者,當先理河北、河東。今河北惟失真定等四郡,河東惟失太原等六郡,其餘皆在;且推其土豪為首,多者數萬,少者數千,不早遣使慰諭,即為金人有矣;宜於河北置招撫,河東置經制以宣德。有能保一郡者,寵以使名,如唐之藩鎮,則無北顧之憂矣。因薦張所為河北招撫;王奕為河東經制使,傅亮副之。 學士趙子松言京城士人籍,又謂:「王時雍、徐秉哲、吳升、莫儔、范瓊、胡思、王紹、王及之、顏傅文、徐大均皆左右賣國,逼太上皇,取皇太子,污辱六宮,捕系宗室,盜竊禁中之物,公取嬪禦,都城無小大指此十人為國賊。張邦昌未有反正之心,此十人者,皆日夕締交,密謀勸以久假。乞正典刑,以為萬世臣子之戒。」竄張邦昌潭州居住,尋賜死。論從偽罪,竄逐各有等差。 七月,右正言鄧肅請竄張邦昌偽命之臣。潘良貴亦乞分三等定罪。高宗以鄧肅在城中,知其姓名,令具實來奏發。肅乃奏言:「叛臣之上者,其惡有五:一、自侍從而為執政者,王時雍、徐秉哲、吳升、莫儔、李回也;二、自庶官及宮觀而起為侍從者,胡思、朱宗之、周懿文、盧襄、李權、張定尹是也;三、撰勸進文與撰赦書者,顏傅文、王紹是也;四、事務者,金人已有立偽楚之語,朝士集議,恐不如禮,遂私結十友作事務官,講冊主之議;五、因邦昌更名者,何昌言、昌辰是也;已上定為叛臣之上,置之嶺外。其次者,其惡有三:一曰諸執政侍從台諫稱臣于偽楚及拜於庭下是也。執政則馮澥、曹輔;侍從已行遣矣,獨有李會尚為舍人;台諫則洪昌、黎確及舉台之臣是也。當日有為金人根括而被杖者四人,以病得免。二曰以庶官而升擢者,不可勝數,乞委留守司按籍考之,則無有遺者。三曰願為奉使者,黎確、李健、陳戩是也。已上定為叛臣之次,於遠小州軍編置羈管。」 詔宗澤留守東京,李綱薦之也。先是虜使八人,以使偽楚為名,澤擒使者械系之。宗澤抗疏請高宗還京。七月,詔取太廟神主赴行在,仍命移所拘虜使於別館。宗澤又上疏曰:「臣不意陛下再聽奸臣之語,浸漸望和,為退走計;遣官奉迎神主,棄河東北淮南陝右七路生靈如糞壤;又令遷虜使於別館。不知一二大臣于賊虜情款何其厚,而於國家訏謨何其薄也?」 八月,元祐皇后發京師。都人始望車駕還內,及太后行,莫不垂淚。 九月,累表請上還京。時宗澤募義士守京城,造決勝車二千餘乘,據形勢定二十四累壁於城外,駐兵數萬,結連兩河山水寨及陝西義士。乃表上曰:「臣比聞遠近之驚傳,謂主上有東南之巡幸,此誠王室安危之所系,天下治亂之所關,增四海之疑心,置兩河於度外。」表上不報。宗澤又抗疏極言:「京師祖宗二百年基業,陛下奈何欲棄之以遺海陬之虜!」高宗付中書省議。汪伯彥、黃潛善相與訕笑,謂宗澤為狂。張愨厲聲曰:「如宗澤忠義,若得數人,天下定矣!何畏乎金賊哉?!」二人語塞。 十一月,粘罕欲並力圖汴,知宗澤有措置大略,未可力圖,遂遁而去。 十二月,虜再犯東京,宗澤敗之,虜果不得志而遁。 宗澤遣判官奉表請高宗還京,且曰:「神京者,太祖、太宗一統之本根,願以二百基業為念!」高宗下詔擇日還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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