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筆記雜錄 > 大宋宣和遺事 | 上頁 下頁


  且說英宗皇帝治平年間,洛陽邵康節先生因與客在天津橋上縱步閑行,忽聽得杜鵑聲,先生慘然不樂⊥問其故。先生道:「洛陽從來無杜鵑,今忽來至,必有所主。」客曰:「何也」

  先生曰:「不過二年,朝廷任用南人為相,必有更變,天下自此多事矣!」客曰:「聞杜鵑聲何以到此」先生曰:「天下將治,地炁自北而南;將亂,地炁自南而北。今南方地炁至矣,禽鳥得炁之先者也。《春秋》有雲:『六鷁退飛,雊鵒來巢。』皆炁使之然也。」

  英宗升遐,神宗即位。神宗是個聰明的官家,朝廷上大綱小紀,一一要從新整理一番。恰有那曾參政名做公亮的,薦那王安石為丞相。神宗准奏,召王安石拜相。正宣麻時分,有唐介做著諫官,上疏論奏:「王安石泥古迂儒,若用為相,必多更變,重擾天下。」那時有呂誨亦上疏彈劾安石,有彈文,其略雲:「臣呂誨誠惶誠恐,頓首頓首,百拜奏于皇帝陛下。臣仰睹公朝,除王安石為相者。臣切謂安石每遷小官,遜避不已,及除翰林學士,不聞固辭。先帝臨朝,則有山林獨往之志;陛下即位,則有金鑾侍從之樂。好名嗜進,見利忘義。凡在經筵,力請坐而講說,將屈萬乘之重,自處師氏之尊,不識君臣上下之分。又與唐介爭論謀殺刑名,眾非安石而是介。介務守大體,不能以口舌勝,憤懣發疽而死。奏對強辯,陵轢同列。大奸似忠,大詐似信;外示朴野,中藏巧詐;驕蹇慢上,陰賊害物。

  制置三司條例,兼領兵財;又舉三人勾當,八人巡行。臣未見其利,先見其害。區區愚忠,切以為安石決不可用。若用之為相,必變更祖宗法度,以亂天下。欲望聖慈,允臣所奏,將王安石新命寢罷。宗社幸甚!伏取進止。」奏上,神宗不報。安石居相位,專務變更。一日,奏行青苗法,差李常、孫覺等往河北諸路,俵散青苗錢:第一寧等戶十五貫,第二等戶十貫,第三等戶五貫,第四等戶一貫五伯,第五等戶一貫。青苗在田時分表散,到收成時分催納,十分供一分為息。當有銀台司範鎮上疏,奏言青苗錢擾民不便。表雲:「臣範鎮謹奏言:青苗

  錢者,唐衰亂世之所為。青苗在田,已估其直;收斂未畢,已促其償。是盜蹠之法也。臣以為此法若行,天下騷然,民不聊生,非國家之利也!臣請罷之。」表上,神宗不聽。又宰相韓琦奏言:「青苗錢法大不便於民間,有司責篤嚴急,細民不勝愁苦,至有鬻妻賣子者不能償。願陛下察之,即與蠲罷!」奏上,王安石大怒,即日貶韓琦於外。

  熙寧七年,大旱。帝謂群臣曰:「天久不雨,朕夙夜焦愁,無可奈何!」韓維奏曰:「陛下信安石酷法,散青苗錢於民。

  今之官府,督取甚急,往往鞭撻人民取足,至有伐葉為薪以易錢貨。旱災之際,重罹此苦。願陛下蠲除租稅,寬裕逋負,以救愁苦之良民!」帝感悟,乃詔韓維放商稅而免青苗。後是日雨。遂貶安石于金陵府。

  安石弟安國,每憎他兄所為誤國。安國為西京國子監教授,頗溺聲色。時安石為相,以書戒安國道:「宜放鄭聲。」安國回書與安石道:「亦願兄遠佞人也。」安國又嘗力諫安石,言:「天下不樂新法,皆歸咎于兄,恐為家禍,宜速罷之。」安石不聽。安國泣於影堂前道:「是吾家滅門矣!」

  安石的孩兒王雱,為人性險惡,喜殺,因病疽而死。年方三十三歲。安石哀悼不能為懷,嘗恍惚見雱身擔鐵枷,向安石道:「父親做歹事,誤我受此重罪!」安石大驚,遂以所居園屋,舍做僧寺,賜額為「報寧院」。善為王雱求救於佛也。詩曰:

  誤國欺君罪不輕,陰司報應自分明。

  奸邪凡事懷私險,卻告金仙洗惡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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