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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紫姑大書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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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和二年,襄邑民因上元請紫姑神為戲,既書紙間,其字徑丈。或問之曰:「汝更能大書否?」即書曰:「請連粘襄表二百幅,當為作一『福』字。」或曰:「紙易耳,安得許大筆也?」 曰:「請用麻皮十斤縛作,令徑二尺許。墨漿以大器貯,備濡染也。」諸好事因集紙筆,就一富人麥場鋪展聚觀。 神至,書雲:「請一人系筆于項。」其人不覺身之騰踔,往來場間,須臾字成,端麗如顏書。複取小筆書於紙角雲:「持往宣德門,賣錢五百貫文。」 既而縣以妖捕群集之人,大府聞之,取就鞠治,訖無他狀,即具奏知。有旨令就後苑再書驗之。上皇為幸苑中臨視,乃書一「慶」字,與前書「福」字大小相稱,字體亦同。上皇大奇之,因令於襄邑擇地建祠,歲祀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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