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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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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壺清話》:「真宗問近臣:『唐酒價幾何?』丁晉公奏曰:『每升三十。杜甫詩曰:速須相就飲一鬥,恰有三百青銅錢。』」與時嘗因是戲考前代酒價,多無傳焉。 惟漢昭帝罷榷酤之時,賣酒升四錢,明著于史。劉貢父雲「所以限民不得厚射利」。是已《典論》謂孝靈末,百司湎酒,酒千文一鬥。曹子建樂府:「歸來宴平樂,美酒鬥十千。」此三國之時也。 然唐詩人率用此語,如李白「金樽清酒鬥十千」,王維「新豐美酒鬥十千」,白樂天「共把十千酤一鬥」,又「軟美仇家酒,十千方得鬥」,又「十千一鬥猶賒飲,何況官供不著錢」,崔輔國「與沽一鬥酒,恰用十千錢」,郎士元六言絕句「十千提攜一鬥,遠送瀟湘故人」,皆不與杜詩合。或謂詩人之言,不皆如詩史之可信。然樂天詩最號紀實者,豈酒有美惡,價不同歟?抑何其遼絕耶?穆宗朝,王仲舒為江西觀察使,時谷數斛易鬥酒,尤可怪。楊凝詩:「湘陰直與地陰連,此日相逢憶醉年。美酒非如平樂貴,十升不用一千錢。」 《嶺表錄異》雲:「廣州人多好酒。生酒行兩面羅列,皆是女人招呼,鄙夫先令嘗酒。盎上白瓷甌謂之,一三文。不持一錢來去嘗酒致醉者,當壚嫗但笑弄而已。」《嶺表錄異》,唐之書也,今必不然。字不見於字書,《說文》雲:「甌瓿謂之瓵。瓵,盈之切。」疑是瓵字傳寫之誤。或南方俗字自有字,亦不可知。若梁元帝《長歌行》「當壚擅旨酒,一卮堪十千」,謂之堪,則非真十千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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