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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四


  韓忠獻公罷政事,嘗語康公兄弟以馬伏波論少遊事雲:「吾已無及,汝曹他日能如少遊言,為鄉里善人守墳墓亦足矣。」康公既葬忠獻許昌,仕寖顯。一日,歸省墓下,用王逸少故事,期六十即掛冠歸,以終公志,為文自誓。

  元豐末,謫守鄧州,明年六十,乃具述前語,求致仕,章十上。時裕陵眷康公未衰,苦留之,遣中使喻旨,曰:「先臣有知,見卿宣力國事,當亦必以為然。」康公猶請不已,乃就易許昌,曰:「可以守墳墓矣。」公不得已拜命,未幾,再入為相。韓宗武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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