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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七


  唐制取士用進士、明經二科,本朝初唯用進士,其罷明經不知自何時。仁宗慶曆後稍修取士法,患進士詩賦浮淺,不本經術。嘉佑三年始複明經科,而限以間歲取士。

  舊進士工于詩賦,有聲場屋者,往往一時皆莫與之敵。如王沂公、鄭毅夫數人取解者,試皆為第一,謂之「三元」。王簽書岩叟記問絕人,首應明經,鄉貢及南省殿試亦皆第一,複科以來一人而已,謂之「明經三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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