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筆記雜錄 > 避暑錄話 | 上頁 下頁
五九


  歐文忠作範文正神道碑,累年未成。范丞相兄弟數趣之,文忠以書報曰:「此文極難作,敵兵尚強,須字字與之對壘。」

  蓋是時,呂申公客尚眾也。余嘗于範氏家見此帖,其後碑載初為西帥時與申公釋憾事曰:「二公歡然,相約平賊。」丞相得之曰:「無是。吾翁未嘗與呂公平也。」請文忠易之,文忠怫然曰:「此吾所目擊,公等少年,何從知之?」丞相即自刊去二十餘字,乃入石。既以碑獻文忠,文忠卻之曰:「非吾文也。」

  然碑載章獻太后朝正事,謂仁宗欲率百官拜殿下,因公爭而止。蘇明允修因革禮,見此禮實嘗行。公亦自知其誤,則銘志書事固不容無誤,前輩所以不輕許人也。范公忠義,欲以身任社稷,當西方謀帥時,不受命則已,苟任其責,將相豈可不同心?歡然釋憾,乃是美事,亦何傷乎?然余觀文正奏議,每訴有言,多為中沮不得行。

  未幾,例改授觀察使。韓魏公等皆受,而公獨辭甚力,至欲自械系以聽命,蓋疑以俸厚啖之。其後卒以擅答元昊書罷帥奪官,則申公不為無意也。文忠蓋錄其本意,而丞相兄弟不得不正其末,兩者自不妨。惜文忠不能少損益之,解後世之疑,豈碑作于仁宗之末,猶有諱而不可盡言者,是以難之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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