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筆記雜錄 > 北東園筆錄四編 | 上頁 下頁
狐報仇


  嘉慶乙丑間,陝西甘棠縣,有高中秋者,素無賴而美須髯,身長八尺。嘗入山打獵,有狐數十頭,盡為殺剝其皮而食之。是年十二月,忽有二女子從天而降,嬌美絕倫,自言瓊宮侍者,謂中秋曰:「上帝使我侍君,君有九五之尊,願自愛也。」中秋竊喜,而無相佐之人,告之同邑武生王三槐,及本營參將旗牌官高珠。王、高皆同夥打獵者也。聞之均大喜,遂以王女許中秋為正宮,而以二女為妃嬪。

  二女者,能撒豆成兵、點石成金之法,試之果然,遂起意謀為不軌。中秋有傭工史滿匱者,二高欲脅之以為將,而史不屑。一日,聞二高與王將割滿匱頭祭旗起事,約有日矣。滿匱星夜入城擊鼓,縣令知其事,一面飛稟上臺,而以滿匱為眼目,盡捕獲之。是時,方葆岩先生為陝西巡撫,狀其事于朝,中秋等皆淩遲,惟兩女者杳無蹤跡,蓋狐報仇也,狐亦惡極矣。

  又

  淮南王某者,家素封,因開質庫,擴鄰屋,見有小狐三頭,家人共逐之,王必欲殺之以除根,因斃其二。自此家中作鬧無虛日,嘉慶己亥冬日,質庫火燒,深受賠累。以此控告張真人,給牒而歸。安靜數月,複鬧如故。王不堪其擾,將燼余當包陳本四萬余金賣與程姓,程宅忽聞空中語雲:「吾與王姓有仇,爾可不買。」其妻聞之甚明,遂不成約。辛醜三月,包樓複起火,燒盡無餘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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