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筆記雜錄 > 北東園筆錄三編 | 上頁 下頁
悔過


  有錢某者,自言於近村作離婚書,以室中無幾也,陳硯於地,而布紙於股以書之。歸後,股微痛,審視之,隱隱見指痕,色青紫。

  少焉,沈痛不可忍,因悟離婚者之為祟也。悔之,馳至某家,紿取其書而毀焉,痛遂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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