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筆記雜錄 > 北東園筆錄三編 | 上頁 下頁
火葬


  杭俗嘗有不葬其親,親死,以火焚之,收其骨置於缶而埋之。相傳太倉王二尹(耘)署諸暨令,因公在武林,夜暮城閉,泊舟候潮門外。

  時明月如水,清露未下,登岸獨自散步,見有夫婦相持痛哭,旁有一叟慰藉之曰:「江幹有瑜珈會,且去索杯酒作樂。」答曰:「烈火之慘即在明朝,念之戰慄,複何心飲酒耶?」因詢之,叟與夫婦忽不見。視其側,有三棺暴露於道。

  次日進城,謁上憲,出見二棺架火焚已燼。因乞諸上司嚴禁火葬之俗,惜政雖慈而令不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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