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筆記雜錄 > 北東園筆錄三編 | 上頁 下頁
不敬字跡二事


  安溪李家婦某氏某翁,為邑諸生,去世已久,家中書籍盈架,氏生兒,甫周歲,每值兒下便,即折冊頁拭穢。一夜,適夫他往,氏閉戶睡,醒,失兒所在。欲起尋覓,忽被雷震死。明日,族人出操作,路經氏門,見呱呱小兒,知為氏子,不解何故擲置門外,遂抱入懷。及日卓午,門仍緊閉,不聞人聲,眾破門入,驚視,冊頁成堆,皆沾穢物,氏屍在焉。

  每怪世人拋棄字紙,輒自解曰:「我非讀書家。」遂至踐踏無忌。上幹天怒,如氏者可勝道哉!不知朝廷非字道不尊,官吏非字事不治,士民非字名利不成,振古如斯,其所維繫者甚大,而其理甚明也。是故天下不可一人不識字,即不可一日不敬字。

  又道光十三年二月初三日,同安洋宅陳姓者,累日賭輸,移怒賭具之害,盡投糞缸中。薄暮,某還過其地,心頭一悚,被雷打死,並碎其缸,無一人知者。是夜,大雨傾盆,漂盡污穢。及天明,眾視某屍橫地,見賭具尚在破缸之底,紙牌葉葉可數,方悟為不敬字跡之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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