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筆記雜錄 > 北東園筆錄三編 | 上頁 下頁
損人益己


  桐城光孝廉某,行五,卜葬古塘馬家玉屏庵左,地鄰方氏墳,地師曰:「此地若葬,大不利於有墳者之家,其家必絕,改蔔之便。」光曰:「但期我吉,何必問人家之絕不絕也。」葬之。方氏兩代孀居,只一子,年十五,未數月而天。將死,呼曰:「我死,終不放光五也。」

  時光在城內,寓其戚李宅,日中出溺,久不返。其僕異而覘之,曰喃喃,若辨葬地事。駭,入室,奔告眾人。趨視,則已僕地絕矣。有弟,游幕浙江龍泉署,未半年亦亡。此事有戚何氏先慫恿之,一年而何氏子亦亡。一念之差,至於此極,人其可以徑情直行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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