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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東園筆錄三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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勸孝
杭州有某甲,病魂離舍。至冥司,遇一吏,乃其故友,為檢籍,蹙眉曰:「子忤逆父母,法當付湯鑊獄,幸壽未終,且去,俟壽終再來。」甲惶怖求解,吏曰:「此罪至重,佛亦難度,我何能哉?」
甲泣求不已,吏沉思良久,曰:「諺雲:解鈴還要系鈴人。得罪父母,亟以孝順父母懺悔,或可挽回耳。」
送之反,汗出而愈。即向父母備陳所遇,從此婉容愉色,侍奉惟謹,並戒妻溫清無懈,頗得父母歡心。及父母故,喪葬如禮。後年逾七十壽終,想緣孝順挽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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