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筆記雜錄 > 北東園筆錄續編 | 上頁 下頁
述警


  乾隆間,福州某甲震死久之,或傳其在逆旅,嘗負鄉人客死者千金之托,致其舉家窘死,此雷所以報也。同時同郡甘蔗洲民某乙弟病瘵,利其貲,賂醫藥殺之。醫度其弟疾本必死,而賂可計取也,乃請緩圖,而謬其證,與藥以愚某乙。弟死,醫如約責賂。

  既而醫偕某乙入城,舟行傍江滸,有虎躍登其舟,銜某乙去,而爪敗醫面,罄所得賂求藥乃愈。客或以此事告家大人者,曰:「使天所顯戮,咸若是雷是虎,天下孰敢為不善。惟其不儘然也,人乃疑之耳。」

  家大人曰:「人世議獄,固有獄具輒刑不俟奏報者,如重案請王命,即行正法者是也。有奏當報可而後行者,如朱批即行正法者是也。有遲之又久而不之刑者,如緩決減等者是也。而矜疑之獄,八議所寬者,亦時時有之。彼遭雷虎顯戮者,其不俟奏報而即刑者歟。其他報有遲速,而或疑其爽,安知非遲而有待,而報之終爽者?又安知非如人世矜疑八議之比,冥漠中別有權衡者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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