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筆記雜錄 > 北東園筆錄續編 | 上頁 下頁 |
溺鬼自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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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江有漁者李正,所居一港甚僻。一夕得魚,沽酒獨酌。俄有一人立門外,李曰:「予何來?」閂:「予,鬼也。溺此港中數年矣。見翁獨酌,欲分一杯,可乎?」李曰:「子既欲飲,可入坐。」鬼遂對酌,後因常至。越半月,鬼謂曰:「明日代我者至,我將去矣。」問何人?曰:「駕船者。」明日伺之,果一人駕船來,並無他故而去。及夜鬼至,李曰:「何以不汝代。」曰:「此人少年喪父,養一幼弟,吾害之,彼弟亦不能生矣,故釋之。」又半月,鬼又曰:「明日代我者至。」 次日,果一人到岸邊,徘徊數次而去。其夕鬼至,複問何以不代?鬼曰:「此人家有老母,死則無依,故釋之。」李曰:「汝如此存心,豈久墮下泉者哉?」又數日,鬼曰:「明日有一婦人代我,我特來告別。」次日伺之,傍晚有婦人臨岸,意欲下水,複循岸去。鬼又至,李曰:「何以又舍此婦?」曰:「此婦懷孕在身,若不阻之,是喪二命也。予為男子,沒水濱數年,尚無生路,況此孕婦,何日超生?故又舍之。任予魂消魄散于水中,誓不敢喪人二命也。」潸然淚下,別數日,鬼忽緋袍冠帶、侍從甚眾來辭李曰:「上帝以吾仁德好生,敕為本方土地。」言訖不見。 按此條載《感應篇旁證》,蓋嘉慶初年事。後評雲:寧自忍而不忍人,一而再,再而三,此心不變,善根定矣。墮鬼道者猶能格天,況生人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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