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筆記雜錄 > 北東園筆錄初編 | 上頁 下頁 |
關廟簽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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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文毅公嘗言,湖南有巡撫某,平時敬奉關帝,每元旦,先赴關廟行香求籤,問本年休咎,無不應驗。一年元旦,求籤得"十八灘頭說與君"之句,因有戒心。是年,雖遇淺水平流,亦必舍舟而轎。 秋間,為候七一案,星使按臨,欲舟行,某不可,乃以關廟簽語告之,星使勉從,而心不喜。未幾,貴州鉛廠事發,有某受贓事,某不承認,而司閽之李奴必欲扳其主人。時李已受刑,兩足委頓。主僕方爭辨不休,星使厲聲曰:「十八灘頭之神簽驗矣。李字,十八也,委頓於地,灘也,據供此銀送與主人,是送與君也,關帝早知有此劫數,公何辨焉?」 某始悚然款服,案遂定。某為吾鄉大吏,甚有能聲,所惜者近利耳。余尚及見其人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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