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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方伯冤獄


  李許齋方伯(賡芸)之獄,主持者汪稼門制府(志伊),激成者塗瀹莊太守(以舫),左右委諾者王畹馨撫軍(紹蘭)。當獄急時,李本可自明,而塗承汪意指,必欲周內其事,當堂拍案呵斥,聲色俱厲,李不能堪,遂自裁。奏入,上震怒,發二星使勘實其事。李清望久著聞,吾閩人又感其德政,有副貢生林(光天)者倡義合數百人訟其冤。星使據以上聞,獄遂白。塗謫戍,汪王皆罷斥為民,閩人快之。

  王一生宦跡不離閩省,由知縣至巡撫皆汪一力扶持,而王故感汪至深,過於迎合,以有此錯。汪則自命甚高,大有吃兩廡特豚之意,而一意造作,群稱為假道學。自以此案敗,聲名驟衰,將去任時,署中至白晝見鬼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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