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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六


  他的手輕輕放在我的手臂上,「我以為你喜歡那裡的。」

  「因為我以為你喜歡那裡。」我說。

  「其實不。」他說。

  「我也不。」我說,「那裡空氣不好。」

  他輕輕地笑了,「那以後咱們不去了……你哭了?」

  可見涼水洗得掉眼淚,但是洗不掉發脹的眼睛。

  然後他張開手臂把我擁抱住,長胳膊很好,抱得又堅定又溫柔,我嗅一嗅,他身上有股桃子味兒洗衣皂的味道。

  瀋陽北站的必勝客真是個好地方,談戀愛的情勢瞬息逆轉,來的時候我帶著國恨私仇,現在我心裡無比快活。

  ***

  「我們去我酒店的房間吧?」JP說。

  「嗯?」我抬起頭來,看看他的圓下巴。

  他的手覆在我裸露的小臂上,輕輕撫摸,我怎麼看都覺得他眯著的眼睛裡面很情色,還費盡心思地勸哄著,「我只想跟你說一些親密的話,就像剛才那樣……不做別的事情。」

  這是他第二次約我去他的房間了。

  「不做別的事情?」

  不做什麼事情?這話說得真是做賊心虛,掩耳盜鈴,說到底眼前這位還是個老實人。

  大哥你還是想要趁著今天情緒激動,形勢混亂來達到上次未得逞的不可告人的目的吧?

  可見無論你怎樣想著我,你還是不瞭解我啊,JP。

  我的手抱住他的腰,點點頭,「這真是個好主意,JP。不過,今天晚上天氣這麼好,我們去故宮附近散散步會不會更好呢?我跟你說過沒有?瀋陽故宮也被列入世界文化遺產名錄了……」

  雖然輕,但是我確實聽到了一,聲,歎,息。

  §第10章 行走江湖,要想套得真話最重要講究兩個字:跳躍

  瀋陽北站必勝客一役可以說徹底改變了我跟JP之間不冷不熱的狀態。我自己的意識飄忽了好幾天,在夜總會的彆扭和衝突,我給他鬼使神差打的那個電話,他漲紅著臉說:「我不高興,我上班的時候也想著你。」……這些情景就像臺灣偶像劇裡面男主角親吻女主角的鏡頭一樣,不停地重播,不停地重播,提升著劇情,勾引著觀眾的腎上腺素。

  我於是癡癡呆呆地笑起來,惹得我媽更不高興,我以莫須有的理由回絕了皮膚科醫生,已經讓她處於忍受的邊緣了。

  可是我仍然保守著我的秘密。

  我們在一起的感覺不一樣了。

  原來我敷衍了事,跟他在一起很像陪同法國工商考察團,現在我每天晚上都很愉快地去找他,吃飯聊天散步。

  原來我覺得兩個人在一起一定要找到合適的話題才行,現在我們拉著手可以走上幾十分鐘也用不著說什麼話,我只是看著他的大皮鞋和他手背上金色的毛髮。

  可是人在愉悅的時候,日子過得是那麼快:JP要回法國了。

  他走之前的那個星期日,我陪著他去中街給家裡人選些特產當做禮物:幾枚碧玉小佛,幾把摺扇,還有兩個檀香木的小小的屏風是放在書桌上的裝飾品。

  他這個時候開始跟我說起他的家裡人:這個是送給爸爸的,他從前經營一家農場,現在年紀大了,就把地租給農戶,自己只是養一些蜜蜂;這個是送給媽媽的,媽媽退休之前是一個高中的數學老師,她現在也給鄰居家的小孩補一補數學課;這個是送給姐姐和姐夫的,他們都在瑞士的一所私立學校教書,姐姐是教法文的,姐夫教物理;這個是送給哥哥和嫂子的,哥哥跟JP做一樣的工作,也是軟體工程師,嫂子是政府機關的會計師,也是一個虔誠的天主教徒;這兩個是送給他們的孩子小克萊芒和小拉菲爾的,男孩克萊芒四歲,女孩拉菲爾兩歲半,他們有時候很可愛,有時候簡直是災難……

  買完東西,我們去星巴克坐了一會兒,他一直在跟我說小的時候幫他爸爸取蜂蜜的事情,而我的注意力已經早就轉移到別的東西上了。

  「哈哈,蜜蜂真有趣。」我喝了一口獼猴桃汁,然後說,「那麼你從前的女朋友呢?你們怎麼分手的?」

  你知道的,出其不意才能得到真話,你跟他繞啊繞啊的,他就先會察覺了,他就會先準備回答了,所以行走江湖,套得真話最重要講究兩個字:跳躍。

  上一句還是蜜蜂,我下一句跳到他從前的女朋友上面,大哥當時愣了,真話隨即出來了,「她,她在南美……」

  「什麼地方?」

  「瓜地馬拉。」

  話說這個地方我小時候就有耳聞,我爹地曾經總結出世界上讀音最難聽的幾個地名包括有:拉脫維亞瓜地馬拉厄瓜多爾蘇拉威西馬達加斯加,還有最難聽的洪都拉斯和蘇門答臘。

  瓜地馬拉啊瓜地馬拉,想不到今日我與你狹路相逢。

  我:「繼續說啊。」

  可見再老實文靜的人也有歷史。

  JP曾經在瓜地馬拉做過工程,女孩薩拉也是在當地工作的法國人,在一次同胞聚會的時候他們認識了,很快就戀愛了。

  「薩拉好看不?」

  「嗯,非常可愛。」

  「性格怎麼樣?」

  「隨和而且快樂。」

  這可不是我想聽到的話,不過要他說前情的壞話,顯然也不太可能。

  「那你們怎麼沒有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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