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繆娟 > 最後的王公 | 上頁 下頁
二〇


  劉太太親自去沏茶,取點心。顯瑒也只當明月是空氣,安安穩穩地坐下來跟劉先生說話。

  「明月朋友不多,南一是最好的一個,承蒙她在學校裡幫助和照顧明月。」

  「南一嘛,嘻嘻哈哈的,跟她姐姐一樣,從小就愛拉幫結友。」

  「劉先生做哪一行?」

  「不才,在報館做編輯。」劉先生說著遞上名帖。

  顯瑒拱了拱手:「交友不多,沒有準備這個。」他將劉先生的名帖接過來看,「過幾天,『大磊醬園』公審,貴報可會報導?」

  「城裡大事,當然得報。」

  「劉先生在業內工作,對結果可有預測?」

  「『大磊醬園』已經逮到真凶,證據確鑿,可是罪名怎麼定,刑罰是輕是重,讓人難以預料。」

  「只怕到頭來,最多是一場鬧劇。」顯瑒道。

  劉先生略沉吟:「何出此言?」

  「您比我還明白呢……精心策劃的事情,關係龐雜,利益重大,政府的槍都是從日本人手裡買的,那什麼給人家定罪呢?到最後抓幾個鬧事的年輕人當倒楣蛋兒,以儆效尤。」

  劉先生留意到顯瑒手上的碧玉扳指:「……閣下是旗人?」

  顯瑒微微一笑:「老百姓一個。咱們都一樣。只不過家裡丟過太多東西了,知道什麼保得住,什麼保不住。反正管好家裡的小朋友比什麼都重要。」

  他的話是當著南一和明月的面說的,南一心裡還不服氣,撇了撇嘴巴,顯瑒哈哈笑道:「南一我們打個賭。事情如果不是這樣,你隨便要點什麼都好,叔叔送給你。可是事情要是果真如此,你跟明月以後一定要老老實實。」

  沒一句話都入了為人父母的劉生劉太的耳朵,進了他們的心,劉太狠狠地剜了一眼南一,仿佛在說:你個沒事找事的笨蛋。

  顯瑒又坐了一會兒才起身告辭,此時方走到明月的身邊,開口跟她說道:「走吧?」

  幾天之前那個隨時準備好要大吵大鬧的明月已經泄了氣,低著頭跟顯瑒離開了劉家。

  ***

  這個夜晚她睡得踏實了,只是半夜裡喉嚨發幹,咳嗽起來。閉著眼睛翻了個身想要將就著再睡過去。卻被他拽起來,盛了水的杯子放到她嘴巴邊上。她還是閉著眼睛,捧著水喝幹了。又倒下去,臉朝著外面繼續睡。

  可是不一會兒,她轉過身來,縮手縮腳地鑽進他懷裡,手摟在他的腰上,眼睛仍閉著,但已經淚流滿面,好長時間,重重地抽了抽鼻子。他摟著她,在黑暗裡親她的頭髮和腦門兒,親她的眼睛和淚水,卻發現那裡像打開的水龍頭一樣,越流越多。他笑起來:「不想上學了,是不是?明兒你這樣,同學們得把你給笑話死……哦我明白了,你是覺得對不住,是吧?你自己寫了悔過書,冒充我簽字的賬我都沒有跟你算,現在感激涕零了,對吧?」

  她的整張臉蠻橫地擠在他的胸膛上,用力搖頭,眼淚和鼻涕把睡衣前襟弄濕了好大一片,方才過了癮,漸漸安靜了。一聲不響。像只小貓一般乖巧可愛的伏著。顯瑒這才貼著她耳朵慢慢嚴肅地說道:「我念你是初犯,再不追究了。但我今天在劉家說的話,你給我仔細記得,看我說的是對還是不對。」

  ***

  日子平靜了好幾天。明月和南一各自在家裡受到了或軟或硬的訓誡,被削掉了銳氣,在學校裡面再不敢大談特談運動的事情了,規矩老實地念書學習,做功課。

  十天之後,「大磊醬園」訴日本人井上三郎投毒一案開庭審理。中日商界人士,學生市民代表,還有媒體記者們出席旁聽。誰知道案情居然發生了戲劇性的變化,井上三郎當庭翻案,拒絕承認自己投毒,堅稱收了浙江商會的好處,在這裡當替罪羊,本來不知道罪責如此重大,如今知道了,堅決不認!「大磊醬園」老闆和經理都傻了眼,開始語無倫次,前後矛盾。結果庭審三日,最後得出結論:「大磊醬園」之前的官非未消,如今又添上「欺詐」一條,數罪並罰,多人入獄,永不翻身。

  彩珠帶著兵兵在街上玩,買了報紙號外看到這一條消息,當時愣了半天,心裡的第一個念頭就是:得,中國商人弄巧成拙,給了日本人更大的把柄,學生們可是白遊行了。

  兵兵第一次上街,見什麼都是熱鬧,用力掙開丫鬟的手,湊到街邊看老工匠叮叮噹當的修理一隻半高跟的皮鞋。

  修鞋匠跟這位客人蠻熟:「前掌補好了,我在裡面再給你墊一個半墊,這樣穿著舒服。」

  鞋子已經舊的不能再舊了,可是客人的腳上穿著一雙整潔乾淨的白色襪子,她是一個貧窮卻有自尊的女孩。

  年幼的脖子上長著一顆紅痣的兵兵倒是不會知道這些,她只是看了看女孩的臉,然後說:「你怎麼不回家?」

  吳蘭英怔了一下。

  彩珠把兵兵抱起來:「亂走亂說話。」

  §第十七章

  九月二日早晨,張明權同學像往常一樣提前二十分鐘來到教室,想在老師來之前預習一下功課。第一節課是宋史,老師今天要講解的一章是王安石變法。同學們三三兩兩地來了幾個,各自在座位上看書。從門口忽然進來了一個個頭不高,看上去很壯實的男人,三十多歲樣子,穿著白衫子和黑色的緊腳褲。這個男人在教室裡面東張西望地轉了一小圈,慢慢走到他座位旁邊,低聲叫了他的名字:「張明權?」

  張明權本能地「嗯」了一聲,隨機抬起頭來。男人笑了笑,什麼都沒說就走了。張明權心裡納罕,不知道是個什麼情況,低頭想了一會兒,把課本放裝回書包,離開了座位。可是他剛從教室門口出來就被三個男人擋住了去路。

  師範大學歷史系三年級的學生張明權從來沒有缺過課,可是從這一天開始,他的同學們都沒有不再見到他。他是「大磊醬園」事件學生遊行的主要策劃和發動者,也是向軍閥呈遞請願書的六位學生代表之一。同一天的幾乎同一時間,全市六所高校的十數名學生被帶走。事情在暗中進行。

  而吳蘭英卻僥倖逃脫。她那天沒有去上課,而是去郊外的工廠去看弟弟蘭荃。

  十八歲的蘭荃個子高了也壯實了一些。固定的工作做了整整三年:滾熱的膠皮輪胎被投到冰水中冷卻定型,他就站在冷卻池的邊上,弓著腰,用帶著手套的右手把輪胎撈起,摞在一邊。由於長時間從事同一種勞動,他的背有點駝,右側的肩膀和手臂比左側的粗壯。一眼看上去,就知道他這個人有點不正常,木訥的臉孔,不多言語,一隻眼還是瞎的,走路時間長了會偏向一側,但工頭和工友們都不討厭他,蘭荃幹活兒熟練準確,不惜力氣,性格又沉默老實,從來沒話,是個守得住秘密的人。

  工頭認識蘭英,把蘭荃從車間裡面叫出來見他姐姐,工頭會替他幹一會兒。姐弟二人坐在一個土堆旁邊,蘭英對弟弟說,我想要回家一趟。為啥?想爹娘了,回去看看。啥時候走?過兩天走,實習之前還得回來呢。什麼實習?就是我畢業之前,正式工作之前,要找個差事練練手,有點像你們學徒的時候……蘭英正解釋「實習」是個怎麼回事兒,看見弟弟眼睛發直,然後站起來就跑了,過了好一會兒,蘭荃才回來,將手裡的一個麻布包塞在蘭英手裡。

  蘭英翻開來一看,裡面是九枚銀元。

  「怎麼這麼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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