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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〇


  茶房裝著鬼臉,將那紙條遞到惜時手上,輕輕地微笑著說,「你瞧罷!」說畢,他就帶著門走了。

  惜時看那紙條,卻是鉛筆寫的。上面道:

  *

  適見本旅館客題名錄,知君亦寓此,且知君為徒步旅行家,已名聞華北,對於故人,真是又佩又愧矣。華意志薄弱,在舊京識一武夫失身嫁之,當時只知彼家有一妻,及到此間,始知有一妻二妾。華不能入其門,另居一室,有健僕數人,把守門戶,非彼攜華出門,華不得越雷池一步,彼亦不常偕華出門。僅間日攜華至日站略買用物而已。家母奔來瀋陽相探,居此樓上,凡兩星期之久,華亦只見得四五面,身為人妾,不得自由,即父母亦不易相晤,則人生尚有何意義?況華亦受高等教育之人哉!

  令為探母之便,知君在此,本欲相晤,則以樓下彼之爪牙監視,恐為禍於君,特致此字於君,請于十二時,在樓口相候,做一點首之相晤。華去後,家母當邀君暢談,如能設一良策,將華救出火坑,必當長跪君前謝罪也。

  此字閱後付丙。

  米錦華啟

  *

  惜時看了這張字條,只覺周身血脈緊張。金鞏城所說當面羞辱她一番的話,這時根本覺得有些不忍,真不料驕傲一時的培大之花,於今會落到這步田地,待要理會她,想自己流落到與乞丐為伍,都是她所賜,不報她的仇,也就很對得住她了,要不理會她,而她這封信,說得也實在可憐。她總算在我面前屈服了,我又何必和她一般見識,不過這話又得說回來,她說嫁了一個武夫,究竟不知道是怎樣一個武夫?假如這封信讓那個武夫知道了,我是吃不了兜著走,我何必為這樣一個薄情女子,去冒這樣大的險,她之有今日,那也是舊京人說的話:「活該!」

  如此想著,拿了一盒火柴在手,正待擦著一根,把這信紙燒了。將紙一疊,看到紙的另一面,於是扔了火柴,再看那字,寫的是:

  若君不在樓口相晤,便是君謝絕華之要求,華以前待君種種不對,自己知之。君不援手,人之常情,何敢相怨!然而華希望已絕,唯有自殺而已!通信者得華重賄,必能保守秘密,請放心!華又及。

  惜時越覺得這個女人可憐了。她並不是個糊塗女子,已經在我面前認錯,我還能記人家的過,不如一個女子的氣量大嗎?去不去會她,這個問題,算是解決了,但是敢去不敢去這個問題,就繼續而生。假使此去和她相會,縱然不說話,眉梢眼角,略微露出一點春情來,她隨身的健僕,看到了這種情形,豈能放過,甚至於流血五步,也未可知呢?自己前程遠大,犯得上嗎?

  惜時身上,原有個鐵殼子表。想到這裡,掏出來一看,已經是十一點五十五分了,在這五分鐘之內,若是不去,她就認為我不救她,她沒有了希望,或者真個自殺了。我去吧?同在一個旅館裡的人,在旅館中樓梯口上一會面,這有什麼裂痕給人看見?放大了膽子,只管去。於是走下床來,就去開房門,可是當他的手,扶到房門的時候,卻有兩個武裝兵士沖了進來,他心裡一驚,不覺倒退一步,不用說,就是為了這張字條來的,他真不料還沒有去,已經惹出禍來,再偷眼看看床上,米錦華寫來的那張字,正扔在枕頭邊,萬一到了人家手上,更是鐵案如山!可是心裡儘管著急,又不敢把那字條撿起來,以致越顯了痕跡,這一下子,真把他急得冷汗交流。至於他是否能渡過這個難關,請諸君且看下回分解。

  §第二十三回 涉情嫌關山行不得 動孝思月夜歸去來

  上回書說到那兩個敲門的兵士,急了惜時一身的大汗,但是那兩名兵士,並不是他理想中那種人物,他們乃是軍警機關,每日照例來查店的,及至問明瞭惜時是個徒步旅行家,他們不但沒有什麼為難的表示,而且非常地客氣,點了個頭,就替他帶上門走了。惜時站在屋子裡,將怦怦的心房,靜止了一會,心想,不管如何,決計到樓梯口上去站著。一個旅館裡旅客,在別人房間外,當然可以行動自由。

  這樣想著,便裝著沒有事情似的,慢慢地走出房間來,但是當他到樓梯口以後,恰好對面牆壁上掛了一口鐘,短針在十二點上,長針可是過了十分,這總算是自己失了約,有些對人不住,不過失了約了,這也就不會有什麼嫌疑,可以不必負什麼責任了。自己心裡倒好像落下了一塊石頭,便背了兩隻手,走到櫃房前面來,看看那旅客姓名表上的人名字,也不過看了三四個人名,地板上咚咚一陣亂響,回頭看時,只見一個中年婦人,挽了米錦華的手,並排走了下來,她雖然是穿了高跟皮鞋,照理說,也不應該那樣地走著響,這當然是不便叫出來,靠了這點響聲,就把心事來傳。

  當惜時回過頭去,向她看時,她似乎受了很大的刺激,身子突然地站住,周身突地抖顫了一下,立刻抬起一隻手來,摸了自己的額頭,回過頭對那中年婦人道:「媽!我突然頭暈起來了,讓我站一站罷!我暈得要倒下來了。」說著,右手還扶了樓梯欄杆,兩隻眼睛的眼光向惜時一溜。

  惜時雖沒有說出一個字,可是在她眼光看來,自己的眼光看過去,猶如電閃一般,周身的熱汗,全由毫毛孔裡,向外直噴出來,自己也幾乎要如她所說的話,人要暈倒了。她停了有兩三分鐘之久,總算彼此兩方,都看得很清楚了。她於是一步一頓地,下著那樓梯,慢慢地走向惜時身邊來。惜時看她那眼光之中,在脈脈含情之外,又帶上三分恐懼,千萬不是在培本大學那樣浪漫不羈的米女士了。

  她雖穿了那華光照耀的衣服,可是由各方面看,她僅僅是個衣架子罷了。看了她這種情形,把以前恨她怨她想報復她的心事,都拋到九霄雲外去,恨不得走上前一步,握了她的手,安慰她幾句,然而她已由身邊走過去了,頭也不敢回過來,只有那衣裳上發生出來的一種香氣,卻繞襲著人的身前身後。當她走到旅館大門口的時候,兩手在衣袋裡掏了一掏。向她母親道:「喲!我的手絹丟了!」

  立刻回轉身來,向裡面望著,惜時也隨,著她的眼光向地板上看時,卻有二條小小的花綢手絹,落在地板上。心裡靈機一動,搶上前一步,撿了起來。

  他的意思,很想把手絹拿到手,然後遞給米錦華,這種令人不在意的動作,很可以和錦華接近一下,可是當他將手絹拾到手的時候,忽然有個兵士由大門口搶了進來,喝道:「呔!放下。誰要你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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