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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衣記(3)


  現在要緊的是人,旗袍的作用不外乎烘雲托月忠實地將人體輪廓曲曲勾出。革命前的裝束卻反之,人屬次要,單只注重詩意的線條,於是女人的體格公式化,不脫衣服,不知道她與她有什麼不同。

  我們的時裝不是一種有計劃有組織的實業,不比在巴黎,幾個規模宏大的時裝公司Lelong』s Schiaparelli』s,壟斷一切,影響及整個白種人的世界。我們的裁縫卻是沒主張的。公眾的幻想往往不謀而合,產生一種不可思議的洪流。裁縫只有追隨的份兒。因為這緣故,中國的時裝更可以作民意的代表。

  究竟誰是時裝的首創者,很難證明,因為中國人素不尊重版權,而且作者也不甚介意,既然抄襲是最隆重的讚美。最近入時的半長不短的袖子,又稱「四分之三袖」,上海人便說是香港發起的,而香港人又說是上海傳來的,互相推諉,不敢負責。

  一雙袖子翩翩歸來,預兆形式主義的復興。最新的發展是向傳統的一方面走,細節雖不能恢復,輪廓卻可儘量引用,用得活泛,一樣能夠適應現代環境的需要。旗袍的大襟採取圍裙式,就是個好例子,很有點「三日入廚下」的風情,耐人尋味。

  男裝的近代史較為平淡。只有一個極短的時期,民國四年至八九年,男人的衣服也講究花哨,滾上多道的如意頭,而且男女的衣料可以通用,然而生當其時的人都認為那是天下大亂的怪現狀之一。目前中國人的西裝,固然是謹嚴而黯淡,遵守西洋紳士的成規,即使中裝也長年地在灰色、咖啡色、深青裡面打滾,質地與圖案也極單調。男子的生活比女子自由得多,然而單憑這一件不自由,我就不願意做一個男子。

  衣服似乎是不足掛齒的小事。劉備說過這樣的話:「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服。」可是如果女人能夠做到「丈夫如衣服」的地步,就很不容易。有個西方作家(是蕭伯納麼?)曾經抱怨過,多數女人選擇丈夫遠不及選擇帽子一般的聚精會神,慎重考慮。再沒有心肝的女子說起她「去年那件織錦緞夾袍」的時候,也是一往情深的。

  直到十八世紀為止,中外的男子尚有穿紅著綠的權利。男子服色的限制是現代文明的特徵。不論這在心理上有沒有不健康的影響,至少這是不必要的壓抑。文明社會的集團生活裡,必要的壓抑有許多種,似乎小節上應當放縱些,作為補償。有這麼一種議論,說男性如果對於衣著感到興趣些,也許他們會安份一點,不至於千方百計爭取社會的注意與讚美,為了造就一己的聲望,不惜禍國殃民。若說只消將男人打扮得花紅柳綠的,天下就太平了,那當然是笑話。大紅蟒衣裡面戴著鏽花肚兜的官員,照樣會淆亂朝綱。但是預言家韋爾斯的合理化的烏托邦裡面的男女公民,一律穿著最鮮豔的薄膜質的衣褲,斗篷,這倒也值得做我們參考的數據。

  因為習慣上的關係,男子打扮得略略不中程序,的確看著不順眼,中裝上加大衣,就是一個例子,不如另加上一件棉袍或皮袍來得妥當,便臃腫些也不妨。有一次找在電車上看見一個年輕人,也許是學生,也許是店夥,用米色綠方格的兔子呢制了太緊的袍,腳上穿著女式紅綠條紋矩襪,嘴裡銜著別致的描花假象牙姻鬥,煙斗裡並沒有煙。他吮了一會,拿下來把它一截截拆開了,又裝上去,再送到嘴裡吮,面上頗有得色。乍看覺得可笑,然而為什麼不呢,如果他喜歡?……

  秋涼的薄暮,小菜場上收了攤子,滿地的魚腥和青白色的蘆粟的皮與渣。一個小孩騎了自行車沖過來。賣弄本領,大叫一聲,放鬆了扶手,搖擺著,輕倩地掠過。在這一剎那,滿街的人都充滿了不可理喻的景仰之心。人生最可愛的當兒便在那一撒手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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