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臥龍生 > 桃花血令 | 上頁 下頁
一一〇


  第一,留香妖姬手中的「飛天蜈蚣」蓄勢待放,一旦放出無法抵擋,萬—傷害到藍秀……

  在常玉嵐的心目中,藍秀的一切安危,都比任何天大的事重要,甚至寧願自己的性命犧牲,也不願見到藍秀受到傷害。

  第二,紀無情與司馬駿現在面對面的在別人手裡,只要自己點頭,他二人就可以山階下囚變成座上客。否則,在黑道魔頭的手上,可能血染深谷。

  雖然,常玉嵐與司馬駿沒有深交,但是,在常玉嵐記憶裡,司馬駿有多次的援手之恩,這份情誼始終未報。而今,應該是投桃報李的時候。

  尤其是「黑衣無情刀」紀無情,常玉嵐與他乃是「惺惺相惜」的道義之交,以武會友的知己朋友。

  再者呢,在百花門中的一段往事,常玉嵐內心深處,從未消除付紀無情的歉意。

  況且,紀無情身負滅門血仇,豈能眼看他血染暗香谷,斷了南陽世家的煙火。

  想著——

  常玉嵐不免「英雄氣短,兒女情長」,暗喑的歎息一陣才接著問道:「什麼條件?說來聽聽,常某做事,一向是有所為,有所不為!」

  曾不同點頭道:「簡單!」

  常玉嵐怒聲道:「爽快些。說!」

  曾不同道:「殺一個人。」

  常玉嵐不覺大吼道:「把常玉嵐當做殺手?」

  此刻,久未發話的藍秀卻插口道:「殺人?何不先問問他殺什麼人?」

  「對!」曾不同笑著道:「該殺的就殺,不該殺的,咱們再商量。」

  常玉嵐望了一下藍秀。

  藍秀的妙曼依舊,嫵媚姿容不改,微笑似有若無。這是她在「用腦」時的神韻。

  因此,常玉嵐隱忍下來,問道:「暗香谷視人命如草芥,殺人不眨眼,還用到我去替你們動手?」

  曾不同得意的道:「只談條件,不問理由。」

  常玉嵐直覺的認為,一定是不平凡的人物,否則暗香谷是不會提出要自己替他們動手的。

  溯憶當初自己落在百花門中,百花夫人交給自己的第一個任務也是「殺人」,要自己去殺司馬長風。

  而今,暗香谷也提出要自己殺人的條件,莫非也是要我去殺司馬長風?

  想著,好奇的道:「要殺的是誰?」

  曾不同淡淡的道:「百花門的門主。」

  常玉嵐不由心頭一振道:「百花夫人?」

  「對!就是百花夫人。」曾不同說完,凝神逼視著常玉嵐,等候他的答覆。

  這真是不可思議之事。

  常玉嵐從來沒想到暗香谷要殺的人竟然是百花夫人。

  百花夫人要自己殺人。

  現在又有人要自己殺百花夫人。

  ▼第二十七回 血紅玉珮

  天下之大,無奇不有。

  這兩件事是因果?還是巧合?

  或則是有極為微妙的關連。

  常玉嵐凝神的想,當然,怎麼也想不通。

  曾不同等了片刻,不見常玉嵐回答,追問道:「常玉嵐,你該認識百花夫人吧?」

  常玉嵐隨口應道:「當然,豈止於認識而已。」

  曾不同道:「那麼,這件事……」

  常玉嵐不假思索的朗聲道:「辦不到!」

  曾不同的臉色一寒道:「你要是不答應,後果將不堪想像的。」

  「你威脅我?」

  「沒有,絕對沒有威脅的意思,你常少俠豈是受人威脅的人!」

  「既然知道就好!」

  「只是……嘿嘿……」

  沒等曾不同答聲落音,一邊的藍秀卻施施然蓮步輕移,上前—步對曾不同道:「真的不能說明為什麼要殺百花夫人嗎?」

  曾不同道:「我已經有言在先,只談條件,不問理由。」

  常玉嵐不願藍秀傷神,搶著道:「我已經訴你,辦不到!」

  不料——藍秀卻淡淡一笑,右手微抬,示意常玉嵐不要再說,卻對曾不同道:「假若常少俠答應去殺你們要殺的人,代價如何?」

  曾不同色然而喜,大聲道:「立刻將你們的朋友紀無情、司馬駿大吹大擂恭送出暗香谷。」

  藍秀不由一掀柳眉道:「這就是殺人的報酬?」

  曾不同道:「還有,可以由你們二人出谷。」

  「這卻不用。」藍秀收起笑靨,悶聲道:「暗香谷並沒有能力攔得住我們。」

  留香妖姬一臉的不服,尖叫道:「我……」

  藍秀並不等她說下去,鳳目一瞪道:「我同道士說話!」

  曾不同打料著藍秀已有答應殺「百花夫人」的意思,生恐又節外生枝,笑著對留香妖姬道:「三谷主,容貧道與她理論。」說時,還對留香妖姬施了一個眼神,意思要她忍耐一下。

  藍秀才又帶笑道:「但願你言而有信,善待常少俠這兩位朋友!」

  曾不同喜孜孜的道:「你是說答應條件,去殺百花夫人?」

  藍秀點頭道:「嗯!」

  曾不同目視常玉嵐道:「可是常三公子他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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