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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年我沐浴神的光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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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時候很崇拜愛因斯坦。 沒別的原因,就是書上把這個人說得超拉風。 那時候每年都寫一篇作文,題目是《我的理想》,因為年年寫,不好太重樣,顯得不進步,我現在還能記得的有我的理想包括要當解放軍、要當工人、要當科學家,也就是愛因斯坦。 我對愛因斯坦的所有瞭解都是從我爹買給我的那套《世界五千年》而來,還記得裡面有個愛因斯坦和破大衣的故事,如今想起那個故事來,意思無非是「冠蓋滿京華,斯人獨憔悴」,或者「天下誰人不識君」。 故事大概是這麼說的,愛因斯坦成名之前穿著一件破舊的大衣,朋友勸他說你應該換件新大衣,愛伊斯坦說反正沒人能認出我,我為什麼要穿新大衣?後來他天下聞名了,還穿著那件破大衣,朋友說您現在該換新大衣了吧,看看全世界都認識您。愛因斯坦說,反正全世界都認識我了,那為什麼還要換新大衣呢? 我想這就是真拉風啊,嘖嘖,誰不認識穿破大衣的你都得回家去面壁思過。 多年以後我漸漸咂摸過味來,其實我的夢想只是看別人面壁思過,而不是變成愛因斯坦我甚至連相對論方程式什麼都不知道。無非是希望大家都覺得我很拉風,人人都認識我,見我豎大拇指。 這道理好比我爹一直崇拜領袖,而我小時候有點反英雄,對高高在上的人必要質疑,所以跟我爹有點隔閡。我覺得老爹食古不化,老爹覺得我年少輕狂。後來我大學畢業過了不能談政治不能談政治不能談女人不能談狼子野心的時期又在飯桌上跟老爹神侃,才發覺老爹崇拜的並非是領袖歷盡辛苦締造國家,而是覺得領袖個人魅力無敵、出身微末而成為天下第一人、娶過不止一個老婆、振臂一呼天下雲集,真是拉風的男人。其實只要滿足這些,領袖是不是心懷天下開闢了光輝道路建立了正確的理論都不重要,關鍵就是要拉風。我這才醒悟過來老爹和我一樣,就是崇拜拉風的男人罷了。 那時我崇拜一個人,關鍵是看結果,不是看過程。 愛因斯坦後來被我拋棄了,因為我的現代物理將將及格,我就對物理失去了興趣。 沒了崇拜很不好,好幾年裡我都很寂寞。 沒崇拜沒信仰其實算得一個心理危機,我在美國的時候,跟我那個漂亮的白人女上司說中國是一個沒有信仰的社會。我當時單詞量有限,拼不出黨和唯物主義來,所以就一把抹煞了,說我們跟中國什麼也不信。 「Oh, my god!Noreligion?」女上司大張著嘴,眼珠似乎都要掉到我的掌心裡,讓我感覺我就是個赤道幾內亞來的野蠻人。 我心說沒信仰有什麼大不了的?我從小大大都沒有信仰,不也發育的很健康麼?你們美國人信來信去,也不過是天主教、基督教和摩門教,信教就了不起了? 我其實去過教會。美國的教會有個名頭,華人教會要麼叫浸信會要麼叫同契會。我私下裡覺得這些名字很有江湖氣,比如天地會紅花會、青幫洪門山口組。宣揚的也是兄弟一心,共同促進,區別只是帶不帶刀出去砍人而已,我去教會主要是找吃的。那時候我不太會做飯,口袋裡也沒幾個銀子,在美國吃個生魚片一人得五十美刀,吃碗牛肉麵也得六美刀,刀刀都是割在心上,越發顯得教會的兄弟們好,只要去參加活動,吃飯免費。免費餐並不奢華,單頁頗為豐盛,有飲料有餃子還有太陽牌鍋巴,這個最吸引我,每次總是很不得把腦袋埋在鍋巴碗裡狂啃。最初混教會的時候以為只是吃吃喝喝,不料吃完了還要拉手唱歌。那時候華盛頓大學經濟系有個美女,我心裡仰慕過人家的美貌,但因為總是埋頭在鍋巴和餃子裡,等我去拉,美女的手早就被兄弟們抹得滿是油汗了,我不便和兄弟們爭搶,於是只好拉些老男人。 教會唱歌歌詞甚妙,開篇第一句是:「我是一隻小小鳥。」 沒錯,就是這句。 第二句是:「飛過大山,飛過大河,見到造物主。」 是否有點震撼,如果暈倒了,起來我們繼續。 有些兄弟唯物主義基礎深厚而且承受力不強,很快就潰退了,有飯也不去吃了。接下來教會還會安排查經班、芝加哥Retreat等等活動,就不是以吃飯為主了,而是關起門來大家講主的故事。我去查過一次經,《路德福音》,期間構思了一個叫《煙水如夢》的故事,講的是江湖情仇,煽情俗辣,而且男版瑪麗蘇,如今回想起來在那麼神聖虔誠的場合構思那麼俗辣的故事,神沒有把雷霆扔在我的頭頂上,已經可以說明他是仁慈的了。 順便說,我在美國時寫的中篇,如今回看多半都有點俗辣。看得過去的只有《中間人》、《小船》和《死神的一千零一夜》等幾篇,全都是借武俠和幻想寫真人真事,可見憑空幻想還是不行。 言歸正傳,查經之後大家就開始發展新教友。通常心裡創傷或者迷惘的兄弟姐妹比較容易受召喚,好幾個人看起來光鮮亮麗,卻在家庭或者感情上受過創傷,幾番坦承心路歷程之後便流下淚來,不久就皈依耶和華了。我看著大家分散坐在沙發上講神的道理有些茫然不解,有教友來問我心裡可有什麼疑惑之事。我苦思冥想,除了高中時期覺得很可能考不上好大學做過一段時間的備選古惑仔,其餘時間段裡的人生都很風平浪靜,至今也不是知道女人是個什麼東東,所以沒有為失戀傷過心。教會的兄弟們見我的心如金鐘罩鐵布衫刀槍不入,覺得新社會著實對我毒害太深,下次查經遂不叫我。 但是我還去吃飯,因為我深愛鍋巴。 第二年新人來了,有個師妹帶了老公同來。師妹富裕神的思想很有興趣,老公卻和我是同道,盤子裡高高堆滿鍋巴。飯後大家說起一條教義說不信神的人上不得天堂,該丈夫問,那好人也上不得?同契會的主腦說,便是好人,不信我神不入我門,上不得。丈夫大怒,曰:「那雷鋒也上不得麼?」 場面譁然,這是國家之偶像和西域之神明的對抗,同契會的兄弟們遭遇前所未有之挑戰,預感到稍不謹慎則異道毀我長城。於是查經心得最深的兄弟圍坐之,辯論。 當晚沒有唱歌。 我手持鍋巴旁聽,不經意間露出少年老賊的微笑,被一個經常跟我開玩笑的教友看在眼裡,上來拍我,感歎說:「你這樣子,是一定下地獄了。」 此後連吃免費飯的郵件我也收不到了。 就這樣我跟神錯過了。曾經有一年裡我享受他賜予的食物沐浴在他的光輝裡,可是我的心上打著漆黑的傘。 回國後我遇見大學同班,我們可以稱他為老L。相逢契闊,不勝唏噓。我們全班都浮槎於海,個個投效洋人,還留在中國的人堪稱星星之火。 老L信了基督教,或者說要信了,正在垂死掙扎,據說入教要交十一稅,而且入了之後不好回頭。老L對基督教早已膜拜得五體投地,但還缺那麼一點少男少女初戀瞬間觸電般的震撼,所以徘徊。總之整顆心已許之,只等一道驚雷劈在頭頂,把塵俗裡的心劈得透亮,,此後無論是下恒河洗澡、徒步去麥加朝聖或者等身長頭磕到布達拉都慨然不悔。 但信教歸信教,老L對宗教的研究卻稍遜於我,所以我跟他喝酒的時候給他補了一堂信仰課。我以前學過一陣子佛教,讀過幾本因明學的書,自己覺得摸到了一些印度哲學的皮毛,就用因明學來推導神學。我用筷子在桌子上畫,從一個原點開始分析,一步一步往下走,最後告訴老L說基督教的教義和跟人類通行的邏輯之間有個中斷點,就是「信」和「不信」之間的鴻溝。你信,OK,天下大吉,你就是神的人可,怎麼都能解釋的通;你猶豫著信不信,要神先給你證明,那就完蛋了,神的存在是無法證明的。 老L在邏輯上辯不過我,無奈心已許之,很苦惱。 又一次我跟老L喝酒,都喝得不少,最後酒店打烊,兩個人在24小時便利店裡買了幾罐啤酒,坐在深夜街頭的臺階上說流年如水說生死契闊,活像兩個無家可歸的流浪漢。老L又對我說起神來,老L說我想最終我一定還是會信的,你這中斷點啊,咫尺之水,我可一步而躍,管你邏輯不邏輯,擋不住我。這樣信著信著我就死了,安靜平和。 老L一向是平和的人,我想他沒有說出來的話是,我就算蹬腿也比你丫蹬得從容,不必跟你一樣臨到垂死關頭還是會在頭腦裡過電影一般地想著一生做而不成的項目求而不得的女人參而不悟的哲學問題,最後猛地坐起吟詩說什麼「人生五十年,往事有如夢幻」。 我說你的靈魂能上天堂嗎?老L說我不知道。 我回想他說信著信著就死了,安靜平和,覺得挺好。 這麼寫著寫著,就想再請老L喝一頓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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