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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路易斯


  離開聖路易斯之後很久,某天下午,我忽然做了一個關於它的夢。

  夢裡我走在聖路易斯的街道上,傍晚,天氣陰霾,道路上行人寥寥,路燈逐一亮起,被灰色霧氣包裹起來,像是灰色大海中浮起的珍珠,每一粒珍珠裡禁錮著一個海仙女。

  在夢裡我還能記起我已經離開那座城市很長時間了,再次回來是為什麼我不知道,我的朋友們紛紛畢業離開了那座城市,在哪裡我沒有落腳的地方。

  那種漂泊感,無法言喻的漂泊感,像是周圍的灰色霧氣那樣湧動。很多年後,它又回來了。

  這種感覺是一切都未可知,一切都不確定,下一刻將去哪裡,在哪裡獨自吃完今晚的晚飯,晚上睡在什麼地方,都不知道。我思考著自己回到這裡的原因,好像是我要去旁邊一座城市的什麼大學讀書,又好像是說北京的房價已經太高了,還不如去聖路易斯買一棟房子安靜一段時間。

  我沿著街道行走,來到一個熱鬧的地方。夢裡就是這樣神奇,忽然就熱鬧了,周圍人來人往。

  我站住了,前面有個女孩也站住了。她是忽然從人群裡鑽出來的,披散著一頭長髮,看著我。我忽然意識到我跟她是認識的,在這個城市裡,她是我唯一認識的人。

  「你還記得我是誰吧?」她蹦蹦跳跳地來到我面前,滿臉欣喜。

  「你怎麼也來這裡了?」我說。其實我已經不記得她是誰了,只隱隱約約記得和她說過話,,在現實中?在QQ上?最近或者很久以前?我叫不出她的名字,所以有點擔心,擔心她發現了會失望。

  我們面對面站了幾秒鐘,大概是這種不經意的相逢讓人覺得很難得,所以我們張開雙臂擁抱了一下。她的身軀並不像男性通常期待的那樣溫暖和柔軟,卻透著一股陌生又熟悉的氣息。我們相擁著站在人群裡,我再次擔心,如果一會兒她發現我甚至叫不出她的名字了,那該多麼尷尬。

  「你住在哪裡?」我問。

  「附近啊,」她說,一副鄰家少女的表情,身上似乎是一件寬鬆的T恤和一條發白的牛仔褲,「我在附近租了個房子,出來買點東西。」

  「哦,我也要買點東西。」我說。

  旁邊就是一家超市,我買了點什麼東西,她買了一支霜淇淋。在付帳的時候我掏出信用卡說只有一支霜淇淋,我幫你結了吧。

  「嗯!」她以老熟人的派頭點點頭,沒有跟我客氣。

  「好不容易在這裡見到,晚上去Blueberry Hill喝杯東西?」我脫口而出,隨機有點後悔,這個邀請看似有點唐突。

  她是誰?如今過著什麼樣的生活?和家裡人住?和男朋友住?還在上學?或者和我一樣不知道什麼原因來到這裡?我都不知道。

  我還記得Blueberry Hill是這座平靜的中部城市中差不多最好的酒吧之一,販售味道不錯的漢堡,也賣啤酒喝雞尾酒,但跟多數教會區的酒吧一樣,它十點鐘就關門,跟中國人通常理解的,夜夜笙歌的酒吧不同,它更像是這個寂靜城市中的公共會客廳。

  「好啊。」她笑眯眯地說。

  我把信用卡放在收銀臺上,她穿過人群向外走去。

  我想喊她的名字,可我不知道她的名字,她推開超市的門,消失在外面的灰色霧氣中。

  我沖出那扇門,絡繹不絕的人和我擦肩而過,我往前看往後看,都沒有她的背影。

  就這樣失去了聯絡,簡單地相遇,又那麼簡單地分離,看起來只是因為她走得太快了,而我被一個收銀台拖住了腳步。

  旁邊有一張長椅,我決定坐下來等她,等她找到返回的路。

  我等了很久,直到燈都黑了,人漸漸少了,他們回家吃飯了,可是她沒有再出現。

  我站起來,面對灰色的霧氣,我想起我們有約今晚在BlueberryHill喝一杯,可我忽然發現在這個城市裡,我已經找不到那家熟悉的酒吧了。

  一個陰霾的下午,我在床上睜開眼睛,回憶這個清晰如老電影的夢,說不清心裡的感覺。

  我是二十二歲到聖路易斯的,在Washington University in St.Louis的「藝術和科學學院」讀我的博士學位,二十七歲離開那裡。整整五年半,我生活在冬季的加拿大冷氣團和夏季的墨西哥灣熱氣團之中。

  那曾是一座大城,美國第三大,號稱「西進之門」。在大拓荒的年代,滿載著拓荒者的汽輪船從這裡出發,沿著密蘇裡和和密西西比河,西進,西進,西進。那是聖路易斯的黃金時代,高速公路網和噴氣式飛機還未成為美國交通的主流,水量充沛的兩條大河是天然的道路,隨著那些新式的汽輪船,資源向著這裡彙集,勇敢的汽輪船船長、魁梧的搬運工、來自歐洲的商人、火辣的酒吧女郎、煙草、油脂、長絨棉、火槍……

  喬治·馬丁有一部名叫《熱夜之夢》的吸血鬼小說,裡面描繪了當時的密西西比河畔。在那個屬於聖路易斯的時代,汽輪船此起彼伏的笛聲如同一支進行曲,熱火朝天的碼頭上,男人女人的體溫體味蒸騰在一起,男人的牛皮靴子閃閃發亮,女人耳邊的墜飾也閃閃發亮,隱藏著長牙的吸血鬼在人群中無聲地露出笑容。

  真是華麗的時代。

  百年之後,我到達聖路易斯,那個時代已經遠去了。我站在空無一人的河邊,于沙鷗起落中眺望,夕陽中孤零零的最後一條汽輪船。

  生活在那裡的時候,我並不喜歡聖路易斯。離開之後,我也很少懷念它。

  用我一個越南學生Koi的話說,這座城市非常boring。無聊的意思。

  聖路易斯沒有什麼高樓大廈,規模很有限的downtown在入夜之後荒無人煙,白天人流穿梭的大樓到了晚上如一塊塊漆黑的巨石站在夜幕裡,沒有一個視窗有燈光,路上沒有車,車燈照出去一片荒涼,偶爾路邊乞丐的牙齒反射著森然的白光。我曾經在夜裡開車去過downtown那座早已廢棄、卻在美國歷史上意義重大的火車站,黑色的鋼鐵建築騰空而起,仿佛鐵蛇在空中交錯。在夜幕裡看去,他們張是來自古老文明或者另一個星球。以那個火車站為藍本,我寫了《蝴蝶風暴》的番外篇《燃燒的天國》。

  多達幾十個小鎮和downtown連接,比如聖查理斯,比如若科斯,這些鎮子多數由一個購物中心、幾個社區、幾個餐館和一條商業街組成,合起來加上downtown,我們就叫它大聖路易斯(The Grest ST. Louis)。但占地面積如此之大、如此Great的大聖路易斯卻只有兩百萬人口,相比之下,北京天通苑那片小小的土地上就生活著近百萬人。

  聖路易斯是一座已經老去的城市,一望無際的山林、樹木掩蓋下的紅磚小別墅、空曠寂寥的河景,這些都是很美的,但我都不喜歡。

  我喜歡紐約,喜歡人多的地方,即便安靜也要安靜在人多的地方,否則會覺得不安。

  我就讀的哪所Washington University in St. Louis,華盛頓大學,是一所真正意義上的私立貴族大學,它擁有一個像霍格華茲那樣的校園,出過二十多位諾貝爾獎得主。但因為規模很小,專業上也很偏科,優勢集中在醫學院、Olin商學院和建築設計方面,所以在中國反而沒有名字接近但是排名較弱的那家University of Washington來得有名。

  多年後我回到中國,改弦易轍做了文化產業,個人簡介中始終掛著畢業去華盛頓大學,師從Michael L.Gross博士。有一次我的某個同事來找我開會,蠻好奇地說老闆我查了你上的哪所美國大學,居然是所名校哦,出過二十多位諾貝爾獲得者呢。我愣了一下,心說難道你以前以為我跟方鴻漸一樣,手持一張克萊登大學的文憑麼?

  不過想想也是吧,我曾經就讀於那麼一座有名甚至奢華的大學,專業也那麼光鮮——我的導師是化學和醫學院聯合專案的導師,而醫學院是華盛頓大學各專業中的王牌——卻在離開那裡之後和那裡的一切斷了聯繫,好像聖路易斯的五年半從未出現在我的人生裡,未免太讓人覺得可疑,覺得那幾年留學只是我營造的夢幻泡影,連帶著華盛頓大學的聲譽也被懷疑。

  可能是因為我在學術上做的不夠好,那幾年讓我覺得生活不夠精彩,於是在跟朋友神吹海侃的時候總是有意無意地把那段混跡于華盛頓大學,在人群中寂寞不明顯的日子略過。

  但一天天數著日子度過的時光是終究無法抹去的,正如那天下午,我無意中夢回聖路易斯,竟然覺得那是遙遠在遠方的另一個故鄉,有種蒼頭白髮分回到故鄉,卻舉目無親的悲傷。

  所以才會衝動的擁抱夢中的那個女孩吧,心裡說,好歹你還在這裡。

  時光過去了這麼多年再去懷念聖路易斯,懷念當初自己不喜歡的城市,並沒有什麼意義。

  想起來,是太早就去了一個很安靜的地方,那時候內心裡滿是不安、衝動和年少輕狂。

  套用《東邪西毒》中張曼玉的話,「人是會變的」其實,我心裡,知道夢裡那個女孩是誰。

  完成《六城記》中最難寫、卻可能是最重要的寫一篇時,聽的歌是那英的《相見不如懷念》,就算是這個系列的一個特色吧:

  相見不如懷念就算你不瞭解
  我那冷漠的眼
  你為何視而不見
  別再掛念那一些
  謊言或者是諾言
  被你擁抱的感覺
  開始像個冬天
  我才發現你我
  已活在不同的世界
  放了我吧
  放了我的一切
  忘了我吧
  忘了那激情的纏綿
  放了我吧
  就讓我們活得輕鬆一點
  或許我在下著雨的夜
  還會願意想起你的臉啊
  相見不如懷念
  就算你不瞭解
  我只能對你說聲再見
  嗨,女孩,希望過了那麼多年,你一切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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