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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末長安,北京


  很多年以前看《讀者》,有篇散文,作者自述他的人生。大意是說他年輕的時候期待著娶一個女孩,她有著淡金色絢爛的長髮、會穿橙色的太陽裙、會騎馬、彈一手好鋼琴、總在下午茶的時間為他煮好香濃的曼特寧咖啡,他為了這個目標而努力著——比如每天讀一本新的書,想著這樣我將來就可以和她分享這本書了;練習書法,想著將來用這手漂亮的字寫情書給她;努力地工作賺錢,這樣他將來會有一筆積蓄和她一起去加勒比海度假。

  很多年之後,他結婚了,于一個陽光暖暖的下午在打字機上寫那篇散文,轉頭看看窗外在花園裡剪枝的妻子。他的妻子沒有淡金色的長髮,不穿太陽裙,不騎馬和彈鋼琴,也不會煮曼特寧咖啡,但是,她帶卷的紅發很漂亮,她穿粗布長裙的時候感覺家居卻優雅,她會燒一手很棒的義大利菜,忙碌的時候總是輕聲地哼著歌。

  於是這樣也很好,作者說,雖然你沖著夢中的女孩跑去而沒有觸及她的長髮,但你最終仍舊安寧和快樂,你也仍舊可以與身邊的女孩分享你曾為夢中某個女孩積蓄的一切,無論是書法、漂亮的信、有趣的書,或者一場去往陽光盛大的加勒比海灘的旅行。

  生活大概就是這樣一場旅行,你把行囊放進車裡,沿著漫長的道路,開去地圖上的遠方小鎮,你不曾到過那裡,只聽說那裡很美。

  多年以後你穿過迷霧和荊棘,終於到達了一個小鎮,才發現和地圖上所標的不是同一個鎮子。

  但是也很好,走了很遠的路,終於到達了某個終點,可以走進街邊的小茶館裡,點一杯熱茶,慢慢的喝著,在氤氳的熱茶香裡,整個小鎮的聲音、光、溫度和氣味……一點一滴都湧向你。

  這裡就是你的家了,從這一刻開始你會珍惜它。

  等我老了以後我可能會離開北京,去一個南方的小一點的城市。那裡可以隨眼看見水,冬天樹也是綠的,不像北京那麼冷,所以常常能看見穿裙子的女孩,房價沒北京那麼高,隨便就能找到小吃攤,更安逸。

  但是北京對我而言是我的一個終點,離開我長大的合肥以後經過很多年,轉了不少的圈子,我找到了這個終點,找到了一種平安喜樂的感覺。

  我喜歡這座城市,雖然它太乾燥、很冷、經常颳風、春天有沙塵暴、房價居高不下、道路堵塞得讓人不想開車、多數女孩的聲音都不如南方女孩那麼溫軟……

  我在北京上的大學,北京大學。

  小時候我讀《漢書》,李延年歌曰:「北方有佳人,絕世而獨立。」於是我認為北京是個流光溢彩的地方,北地胭脂個個腰如束素,英姿凜然,這是促使我報考北大的主要原因之一。

  當然事實上李延年唱著歌的時候,漢朝定都在長安,我就是西安,和北京差得老遠,李延年所說的「佳人」是指他的胞妹李夫人,大概是陝西人所說「米脂的婆姨綏德的漢」和北京扯不上任何關係。

  人家聽說我是北大畢業的,兩個裡有一個會問你們和清華誰更好,另一個會說你們北大出美女啊。

  這話問我任何一個同學學長或學弟,他們都會擺出一副呆滯的表情面對你。

  後來我寫過一本記述北大生活的書——《此間的少年》,裡面有個傲嬌美少女叫黃蓉,一個威風凜凜小禦姐叫康敏,還有死宅佳人王語嫣,很多學弟都是看了這本書誤以為只要考進北大就能在食堂和黃蓉吃飯、晚上和王語嫣看電影、在學生會裡樂呵呵地被康敏師姐拿著小皮鞭鞭打著努力工作,於是皆發奮讀書。

  再後來我簽售的時候,他們會對我說:「都是讀你的書上當啦,裡面只有傻姑傻姑和傻姑。」

  在我乏善可陳的大學年代,我並不喜歡北京,因為當時我完全不理解這座城市,終日只是生活在北大那個名叫「燕園」的院子裡,燕園裡生活著一群穿T恤蓬頭垢面的寶玉和一群同樣穿T恤不太懂得修飾自己的傻姑,日日往返於自習室、食堂和宿舍之間。

  有個故事可以說明我對於北京多麼缺乏瞭解。我的班長九江兄是個超唬爛的北京兄弟,跟我說:「我們北京人民其實最是敬佩忠臣義士,你看,我們北京有八王墳,是紀念一根金鞭打奸佞、支持楊家將北伐的八王爺4;我們北京又有六郎莊,就是紀念抗金英雄楊六郎」我當時覺得北京這地方真是太有歷史感和文化感了啊!過了大概一年我才反應過來,北宋那會兒定都在開封!依然沒他們北京爺們什麼事兒!

  就這樣我離開北京去美國了。

  我第二次去北京是因為一個女孩。

  顯然這個原因很狗血,但是它就這麼狗血的發生了,而且在我作出這個決定的時候,我倆居然還只是一般朋友……想起來真是讓人不由得想提起筆給自己的人生加上「扯淡」二字作為注釋啊!

  北京是我上學的城市,但是當我回來的時候,這座城市對我而言很陌生。

  除了北大燕園校區周邊的一小片,別的地方我都不太熟,而我曾經熟悉的,譬如北大南門外吃東西的軍機處小巷,已經拆掉修成四環路了。

  於是我翻開地圖,重新瞭解這座城市,這又用了我很多年時間。

  我記住玉淵潭在哪裡,是因為櫻花開的時候我去那裡放過兩次風箏,和女朋友吵架,在人群裡走丟了,之後他帶著一個風車來找我。

  我記住地圖路線,是因為一個朋友抱怨說我們認識那麼久,你居然就不知道我家住在哪個地鐵站附近!後來我把北京地鐵線路圖設為筆記本的桌面,很快我就差不多能背下來了。

  我記住世貿天階,是因為好些個下午我坐在那個玻璃頂的紅酒吧裡喝他們買一送一的店酒。

  我記住房山,是因為我有個朋友住在那裡,有一天他開了一瓶十五年陳的威士卡,和我還有另外一個朋友喝了一下午,那時外面的風吹著樹葉,眺望出去遠山連綿,後來我就在那裡又買了一套房子。

  而我記住五道口的老鴨湯館、天通苑的牛肉麵店、大望路的披薩店、工體的啤酒屋……是因為我在那些地方度過很多很多的時間,慢慢的我記住每家餐館的味道了,不是酸甜苦辣鹹的味道,而是有的透著開心,有的透著難過,有的孤獨,有的喜洋洋。

  前些日子南派三叔來北京封閉趕稿,我約他吃飯,把地址發給他了,等我按時趕到,南派三叔已經到了半個小時。我說來得那麼早幹什麼,南派三叔說我以為比較遠,就提前出來了。我說不會啊,我問了你住在哪裡,所以我定的館子離你只有走路那麼近。

  這時候我蠻得意的,我終於了結這座城市了。我介紹他吃那裡的牛肚、牛肉幹和燒雞公,告訴他說這個館子是竇唯那些做搖滾的人喜歡來的,老闆是個重慶人,每年都要休假兩個月回家,這裡僻靜地縮在一個家屬區裡,破破舊舊,卻能做出北京最好的重慶菜。南派三叔一邊大口吃著牛肚一邊問你怎麼找到的,我說我和一個朋友來吃過,這裡的都是回頭客。

  今年春天北京又刮沙塵暴了,房價越來越高,據說四五環都漲到三萬一平米了,每週一天機動車限行之後,交通沒好轉幾天繼續惡化,每天早晨家門口的路上車頭連車尾,連出一公里長。

  我和當初那個女孩已經分開了。但我還繼續生活在這個城市裡,上班下班,吃飯睡覺,週末和朋友們出去玩,光是公交卡就有三張,生活和以前一樣。

  四月的時候我和一個朋友組團去杭州玩,夜班飛機飛回北京,還誤了點,到北京的時候已經是十一點多了。飛機還沒挺(書上是這麼寫的)穩,周圍一片手機的開機聲,每個人都在發短信或者打電話,我打開手機看了一眼,沒有任何需要處理的短信。

  我那個朋友素來狡黠而且搗蛋,眨巴著眼睛問我說,是不是看見大家都在電話短信報平安自己沒啥事兒做蠻難過的啊,我說,還好啦。其實真的還好。當我再次踏上北京的地界,我有種回家的感覺,我知道它的一點一滴,我熟悉它的脾氣它的味道,從不擔心迷路,有各種地方可以去。我知道很快我就要到家,計程車的計價器跳到75塊錢之前,加上5塊錢的高速過路費;我走前剛剛更換了被單,回去就可以一個滾倒在床上呼呼睡著;我的貓貓狗狗在寵物店裡等我回去,冰箱裡還有幾罐優酪乳、幾瓶啤酒和喝了一半的桃汁。

  到家了。

  有件事我覺得是很有成就感的,就是和朋友去旅行,可以帶他們去吃當地最不起眼卻最好吃的小店,訂最划算窗外風景最好的酒店,告訴他們哪裡才是最好玩的地方,哪裡只是糊弄外地人的。在他們驚訝的眼神裡,我會覺得相當滿足。

  至今這樣的城市對我而言不算太多,但北京無疑是其中之一。幾年之前,我為了一個女孩來到這座城市,其間走過很長的路,幾年之後,我跟女孩不在一起了,可是這座城市還在我的身邊。

  給我同樣感覺的另外一座城市是西安,我跟一個朋友說我今晚九在建設路那家小店裡吃完肉夾饃溜達到一個三岔路口,忽然想起是我們幾個以前經過的,朋友說,是不是我們經過那個路口的時候誰誰正在打電話說什麼什麼,我說,對!就是那個路口!

  這就是我一路的終點,終點沒有站著等我的人,而是一座城市,名叫「北京」。

  如果可以,我會叫它「長安城」,我棲息在這座城市中,常常感覺到平安和喜樂。

  過些年我大概會娶一個女孩,我認識的或者還不認識的,雖然不是當初的那一個,但是我會開車帶她去我認識的那些館子吃飯,在風吹樹葉的聲音裡喝酒,秋季來的時候去豐台那邊的農家樂把那家兩棵棗樹上的棗子給打了,沙塵暴的天氣裡關上窗泡一壺加白蘭地的紅茶。

  於是這樣也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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