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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〇


  海豹的數目很多,獵人利用標槍,毫不費力就刺死了六隻。納布和潘克洛夫就在那裡剝皮,單把皮和脂肪帶回「花崗岩宮」,海豹皮是用來做皮靴的。

  打獵的結果得到將近三百磅的脂肪,全部都將用在製造蠟燭上。

  製造蠟燭非常簡單,即使不能做得十全十美,至少可以非常實用。賽勒斯·史密斯手裡只有硫酸,然後把硫酸和中性脂肪一起加熱,就可以分離出甘油;然後,他又從這種新的化合物裡,用開水很容易地分離出油脂、人造奶油和硬脂來,為了使工序簡單化,他用石灰鹼化了脂肪。這樣他就得到一種石灰質的肥皂,這種肥皂很容易被硫酸分解,硫酸使石灰沉澱為硫酸鹽,游離出脂酸來。

  在這三種酸——油酸、真珠酸和硬脂酸——中,第一種是液體,只要施加足夠的壓力,就可以排出來;其餘兩種正是製造蠟燭的原料。

  這項工作一共花了不到二十四小時。接著又試驗了幾次。他們用植物纖維做成蠟燭芯,把它放在熔化的蠟油裡,用手捏制,就成為道地道地的油脂蠟燭了,所差的只是顏色不夠白和外表不夠光滑罷了。蠟燭芯如果在硼酸裡浸過,就可以在燃燒的過程中半熔化並且隨著蠟油燒盡;自然,現在的蠟燭芯還不能具備這個優點,可是賽勒斯·史密斯做了一把巧妙的燭花剪刀。在「花崗岩宮」的漫長黃昏裡,這些蠟燭無疑將要大大受到歡迎。

  這一個月他們在新居裡有許多工作要做。這些都是細緻的工作,他們把粗糙的工具改得精緻了,並且還新添了一些。

  居民們首先製造了剪刀,直到現在他們才第一次理髮,不過刮臉還不行,但至少可以把鬍子剪得短一些。赫伯特沒有鬍子,納布雖然有,但也很少,另外三個夥伴卻都滿臉須毛了,可見剪刀還是十分需要的。

  要想做一把小鋸子非常麻煩,可是最後終於做成了,只要使用的時候用一些力,就可以把木頭鋸開。於是他們做了許多桌子、凳子、碗櫃,放在主要的房間裡,此外還有床架,床上鋪著草墊當作被褥。廚房裡放著餐具架,上面擺著烹調用具,另外還有一個磚爐。整個的廚房顯得井井有條。納布經常勤勤懇懇地工作,好像化學家在實驗室裡一樣。

  這些做細緻工作的工人很快就必須變成大木匠了。由於爆炸以後產生了瀑布,必須搭兩座橋,一座在眺望崗上,一座在岸上。現在有一道水把高地和岸邊分隔開了,必須跨過這道水才能到海島的北部去。移民們為了避免涉水,就不得不爬到紅河的發源地,從那裡繞道過去。最簡單的解決辦法就是在眺望崗和岸邊各搭一座長二十到二十五英呎的橋樑。在這項工程裡,所需要的全部木工就是伐木,這需要幾天的時間。橋樑很快就搭好了,納布和潘克洛夫過了橋到上次在沙丘附近發現的蛤蜊場去。他們用一輛簡單而粗糙的大車代替了原來不便使用的筐子,拉了好幾千蛤蜊回來,把它們放在慈悲河口。不久它們就在岩石叢中繁殖起來,形成一片新蛤蜊場。這種軟件動物非常好吃,移民們每天都要吃一些。

  雖然居民們到現在僅僅探索了林肯島上的一小部分,但是可以看得出來,這一小部分幾乎已經完全可以滿足他們的需要了。如果他們深入最隱蔽的地方,到慈悲河與爬蟲角之間整個的森林區域去打獵,他們還可能發現新的物產。

  居民們只有一樣不滿足。肉類和菜蔬都不缺少;找來的木質樹根經過發酵以後,又可以供給他們一種帶酸味的飲料,比涼水的味道好得多;他們不用甘蔗和甜菜,就能煉製糖,所用的原料是「釀母楓」裡蒸餾出來的液體,這是楓樹的一種,各個溫帶地區都有,這個海島上也生長著很多;他們再往飲料裡加一些從養兔場采來的香草,就成為非常芬芳可口的茶了,最後,他們還有大量的鹽,這是食物中唯一的礦物,……可是卻沒有麵包。

  也許不久以後居民們可以找到麵包的代用品,這完全是可能的,因為在南部的森林裡可以找到西米或麵包樹,不過直到目前,他們還沒有發現這種寶貴的樹木。然而在這件事情上,上天不久就直接給他們幫助了。的確,它所賜給他們的東西十分渺小,但賽勒斯·史密斯即使絞盡腦汁,使出全部的智慧,也創造不出來,有一天,當赫伯特補坎肩時,無意之中在夾層裡有了發現。

  這一天外面下著傾盆大雨,居民們都聚在「花崗岩宮」的大廳裡,突然少年高聲大叫起來:「瞧啊,史密斯先生,……一粒小麥!」

  於是他把一粒麥——獨一無二的麥粒——給夥伴們看,它是從坎肩口袋的一個窟窿裡掉到夾層裡去的。

  麥粒的來源可以這樣解釋:在裡奇蒙的時候,有一次潘克洛夫送給赫伯特幾隻鴿子,麥粒就是當時赫伯特用來喂鴿子的。

  「一粒小麥?」工程師馬上問道。

  「是的,史密斯先生,可是只有一粒!」

  「呃,孩子,」潘克洛夫笑道,「我們的日子就此越過越好了啦!嗯!一粒小麥能做什麼呢?」

  「做麵包。」賽勒斯·史密斯答道。

  「麵包,蛋糕,餡餅!」水手說,「哈,這粒麥做成的麵包保證不會把我們噎住的!」

  赫伯特覺得這個發現沒有多大意義,正打算把麥粒扔掉,可是史密斯把麥粒接過來,仔細看了一下,發現麥粒是完整的,一點也沒有損傷,於是就對水手嚴肅而平靜地說道:「潘克洛夫,你知道一粒小麥能結多少穗子嗎?」

  「我想也就是一個吧!」水手聽了這個問題覺得很奇怪。

  「十個,潘克洛夫!你還知道一個麥穗能結多少粒麥嗎?」

  「不,這我可不知道。」

  「大概八十粒!」賽勒斯·史密斯說,「所以,要是我們把這粒小麥種下去,第一次可以收到八百粒;再把它們種下去,第二次就能有六十四萬粒;第三次就有五億一千二百萬粒;第四次就有四千億粒以上!比例數字就是這樣。」

  史密斯的夥伴們默默地聽著,這些數目使他們驚訝,然而卻是實在情況。

  「是的,朋友們,」工程師接著說,「這就是一般繁殖的等比級數。可是不要以為小麥每一個穗子結八百顆麥粒就算多了,比起罌粟和煙草來又算得了什麼呢?罌粟能結三萬二千顆種籽;煙草能結三十六萬顆,要是沒有種種原因限制它們繁殖,幾年之內整個地球就要被這些植物長滿了。」

  工程師沒有繼續往下細講。

  「現在,潘克洛夫,」他接著說,「你知道四千億粒麥合多少蒲式耳嗎?」

  「不知道,」水手答道,「只知道我是個大傻子!」

  「每蒲式耳平均十三萬粒,四千億粒可以合三百萬蒲式耳以上,潘克洛夫。」

  「三百萬!」潘克洛夫叫道。

  「三百萬。」

  「在四年之內嗎?」

  「在四年之內,」賽勒斯·史密斯答道,「甚至也許只要兩年,根據這裡的緯度,我想每年是可以收成兩次的。」

  潘克洛夫還是老脾氣,他又禁不住要用大聲的歡呼來代替回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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