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凡爾納 > 氣球上的五星期 | 上頁 下頁 |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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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想像得到,弗格森年青時代在世界各地進行冒險活動期間,他的這些傾向發展到了什麼地步。弗格森的父親是位有見識的人,自然不會忽略發展孩子敏捷的智力。他讓兒子認真學習了水文學、物理學和力學,此外,又附帶讓他學了一點兒植物學、醫學和天文學方面的知識。 可敬的船長去世時,弗格森·弗格森22歲,但是已經周遊了世界。他曾加入過孟加拉工程兵部隊,而且在好多次戰鬥中立功。然而,他對這種軍人生活並不滿意。他不願意指揮別人,也不喜歡別人對他吆三喝四。他提出了退役。而後,他邊打獵,邊採集植物,重新登程去印度半島北方旅行。從加爾哥答到蘇拉特,他穿越了整個半島。對他來說,這不過是旅行愛好者的一次平常散步而已。 在蘇拉特,我們看見他動身去了澳大利亞。1845年,他在那裡參加了斯特爾特 (1759—1869,澳大利亞探險家,著有《深入澳大利亞南部的兩次探險》和《澳大利亞中部探險記》)船長的遠征探險隊,這支探險隊受委託尋找人們猜想存在于新荷蘭 (澳大利亞的舊名)中部的那個內陸海。 弗格森·弗格森在1850年前後返回英國,而且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著魔於旅行探險。他又去遠征隊陪同麥克·魯爾船長一起從白令海峽環繞美洲大陸到達費爾韋爾角 (位於新西蘭)。這次遠征直到1853年才告結束。 不管什麼樣的勞頓困苦,無論氣候如何惡劣,弗格森的體質居然不可思議地抵擋得住。甚至在一無所有的最惡劣環境中,他也能生活得悠然自得。他是那類地道的旅行家:胃可以任意收縮、擴張;腿可以按臨時床鋪的長短蜷屈伸展;白天隨時可以入睡,晚間隨時能醒來。 因此,我們發現這位永不知疲倦的旅行家,在施拉京特魏特兄弟的陪同下,從1855到1857年訪問了西藏的整個西部地區,並且帶回一些稀奇的人種學方面的觀察報告,也就不足為怪了。 在這幾次旅遊期間,弗格森·弗格森成了《每日電信報》最活躍、最引人注目的通信員。這家報紙很便宜,一便士就能買一份。該報的日發行量雖高達14萬份,不過僅勉強滿足數萬讀者的需要而已。所以,儘管弗格森博士不是任何學者團體的成員,既不是倫敦、巴黎、柏林、維也納或聖·彼得堡皇家地理學會成員,也不是旅行者俱樂部的成員,更不是皇家工藝學會成員(他的朋友統計學家科克伯恩是該會頭面人物),他的名字仍然為人熟知。有一天,他的這位學者朋友逗他尋開心,甚至要他解答這麼一個問題:已知博士環繞地球走過的裡數,由於半徑不同,問他的頭比腳多行多少裡路?或者說已知博士的腳和頭經過的裡數,精確算出他的身高,誤差不超過1法寸(1法寸約合2.25毫米)。但是,弗格森對那些學者團體總是敬而遠之。因為他是埋頭實幹、不願多言的人,他認為把時間用於探索和發現比爭來論去、高談闊論強得多。 據說,一天一位英國人特意來日內瓦觀賞日內瓦湖。他上了一輛老式馬車,這種車像公共馬車一樣,座位在車內的兩側。無巧不成書,我們這位英國人恰恰被安排坐在背對湖的一側。車穩穩地繞湖一圈,這期間他甚至就沒想到扭回頭去瞧一眼,最後,竟然還高高興興地離開日內瓦湖回倫敦了。 弗格森博士在旅行期間卻回過頭,而且還不止一次。正因為如此,他才看到了許多東西。再說,這也是他的天性所至。我們有充分理由相信他有點宿命論思想。其實他就是位徹頭徹尾的宿命論者。他相信命運,甚至相信天意。他覺得自己與其說是被吸引,倒不如說是被某種力量驅使,去旅行和周遊世界的。就像一輛火車頭,不是自己引著自己走,而是道路領著走。 「我是不趕路的,是路在趕我。」他常常這樣說。所以,難怪他那麼鎮靜地面對皇家學會的掌聲了。他沒有絲毫傲氣,也沒半點虛榮。他不在意這些小事。他認為給弗朗西斯·M××爵士談的這個建議很平常,因此,壓根兒就沒發覺自己竟由此引起巨大波瀾,成了風雲人物。 會議結束後,有人陪同博士來到帕爾瑪爾大街的「旅行者俱樂部」。在那裡,大家為他舉辦了一場盛大的宴會。從飯桌上魚的大小可看出被邀的人物何等重要。尤其是搬到筵席中的那條鱘魚,身子幾乎與弗格森·弗格森本人一樣長。 人們痛飲著各種法國葡萄酒,為在非洲大陸探險而享有盛譽的旅行家們頻頻舉杯致意。為他們的健康而幹,為他們的榮譽而喝。人們甚至按照旅行家們名字的字母順序(這可是地地道道英國化的)依次祝酒:阿巴迪、亞當斯、亞當森安德森、為……(原著此處列舉了近一百二十個旅行家的名字,本文省略)。最後,為弗格森·弗格森博士舉杯。後者意欲用他非同尋常的嘗試,把前面這些著名旅行家的勞動成果匯成一體,補充完備有關非洲大發現方面的系列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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