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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幽谷百合》


  初版序言①

  (1836)

  ①本序言首次發表在一八三五年十一月的《巴黎雜誌》上,置於《幽谷百合》卷首。一八三六年六月,在威爾代書屋出版的單行本中,再次發表。

  本書作者在其作品的若干片斷裡,均創造過自敘的人物。

  為了達到真實,作家使用在他們看來足以使筆下人物盡可能栩栩如生的文學手法。上一個世紀最著名的作家,希望他們的創作充滿生氣,於是便產生了大量的書信體小說。這是唯一能使一個虛構故事確象真有其事的體系。「我」開掘人的內心與書信體一樣深,又沒有書信體冗長的缺點。每一部作品有適合於它的形式。小說家的藝術在於將自己的思想物質化。

  克拉麗莎·哈洛①喜歡那浩瀚的書信體,吉爾·布拉斯②喜歡用「我」的形式。但是,對於作者來說,使用「我」並非沒有危險。現在,讀者大眾的隊伍雖然壯大了,公眾的智力水準並未隨之按比例提高。評論作品雖有權威,但可笑的是,很多人至今仍然將作家通過他筆下的人物表達出來的情感歸之于作家本人與之同謀。所以,如果作家使用「我」,那麼,幾乎所有的人都會將作家與敘事者混為一談。

  ①克拉麗莎·哈洛,英國作家理查遜一七四九年發表的同名書信體小說中的女主人公。

  ②吉爾·布拉斯,法國作家勒薩日於一七一五至一七三五年發表的同名小說中的主人公。

  《幽谷百合》是作者採用「我」的形式寫成的最重要的作品,用以穿過一個或多或少有些真實的故事的跌宕起伏,作者認為必須在此聲明:在任何地方,他本人都沒有直接登場。

  對於書中個人情感與虛構情感之相混合,他持有嚴格的見解與確定不移的原則。在他看來,張貼廣告出售從未完全屬￿我們個人的某些激情,要比丟人的賣淫勾當更無恥一千倍。心靈為之激動的感情,無論是高尚還是低下,都用無法得知的津液點染心靈,使心靈散發出獨具思想特色的芬芳。當然,痛苦的人或突然受到打擊如被雷電擊倒的人,他們的風格與在無災無難中度過一生的人風格絕對不相象。但是,在這種憂鬱的或動人的、世俗的或宗教的、歡快的或嚴肅的景象與糟蹋心中最寶貴的財富之間,有一條鴻溝,只有思想肮髒的人才會跨過。如果哪位詩人這樣談論自己的雙重生活,即使是出於偶然而不是象冉-雅克·盧梭那樣打定了主意要那麼幹,本書作者對於《懺悔錄》的作者讚賞備至,對此人的為人則厭惡之極。這位冉-雅克,那樣為自己的情感而感到驕傲,又那樣善於為自己辯護,怎能竟然斗膽擬出對華倫夫人的判決呢?即使你把大地上所有的王冠都戴在他頭上,天使也要永遠詛咒這個詞藻華麗的作家,他竟然能夠將對他來說集母親的心、情婦的魂、美妙初戀的恩惠於一身的一位女子宰殺,作為祭品獻到信息女神的祭壇①上!

  ①顯然,巴爾札克談華倫夫人時,心中想的是德·貝爾尼夫人。但他對盧梭的態度未免有些偏激。盧梭在去世前不久寫的《漫步遐想錄》中,對他半個世紀以前與之相遇的「媽媽」,為我們留下了動人的回憶。

  作者

  一八三五年七月於巴黎

  一八三六年威爾代版序言附記

  沒有料到,就私人生活的神聖我寫了上述幾行文字十個月之後,我不得不將自己生活中一段痛苦經歷敘述出來,並在公眾面前出庭受審,就象在基本屬￿《幽谷百合》的下列故事中我的情形一般。我下定決心,只要這部作品存在一天,我就要將這幾行文字留在作品之首,除非有法院的判決或我自己的意願將它撤下。①

  ①一八三九年,巴爾札克出於「自己的意願」將《始末》及初版的兩個序言撤掉了。

  德·巴爾札克

  一八三六年六月二日於巴黎

  《幽谷百合》訴訟始末①

  (1836)

  ①由《幽谷百合》訴訟而起的這個長篇自我辯護,收入威爾代書屋版之前,曾於六月二日在《巴黎紀事》上發表。

  開始敘述這個充滿「我」的故事,我不禁感到一陣悲哀。這個故事必然將至今小心翼翼加以遮掩的生活中那些令人討厭的事情、種種煩惱以及所受的迫害呈獻在公眾面前。象病人有其羞恥心一樣,痛苦的心靈也有自己的羞恥之心。第一次將自己的傷口給人看的時候,沒有哪個人不渾身戰慄。而我在這裡,就要展露自己的精神創傷。不正當的激情使藝術家飽受內心折磨之苦,這痛苦的折磨又造成外界與人的衝突,與內心思想同樣嚴重。不論揭示這些痛苦會使他的性格煥發出什麼光彩,這種展示總會令人產生憐憫之情。可是我必須承認,我對憐憫是極為厭惡的。即使會得到冉-雅克那樣的榮光,我也不願意用此種代價去喚起那般熱心腸的人給予他的同情那樣的同情。

  在那麼多與我作對的卑鄙利害關係之中,在那麼多的謬論、謊言、嫉妒、仇恨、庸俗之中,在我再忍受幾個月的折磨就會平靜下來的時候,我遇上了一個對手。這個對手個人沒有任何本事,卻擁有兩家雜誌以及他自詡已經將他們治得俯首帖耳的一群作家。他已經把這些作家變成了自己的附庸,在巴黎報界贏得了相當大的影響,足以左右其輿論。這個人激烈攻擊我。我本來已經下定決心,在這最近一場爭鬥中保持沉默,永遠不為文學或個人得失利用一家報紙或一本書。一個作家在書報中,就象一位演說家在講壇上一樣,可以向接到通知前來的聽眾講話,無人與你作對。於是,從法律上說我本來有權申辯時,我保持了沉默。我阻止了我的訴訟代理人拉布瓦先生在巴黎的十七家報紙上提出抗議,而報紙卻從我的對手那裡接受了「無事實根據聲明」,對我極盡誣衊之能事,而他們所說的審判根本就不存在,既非缺席審判,亦非對席審判;而在《巴黎雜誌》對我的傳訊到期之前,就以侮辱性的捕風捉影將一紙所謂聲明登在了雜誌上。在我看來,這些事情均屬訴訟程序範圍,應該由法官來管。在這種情況下,我保持沉默已經雄辯地說明了問題。這種沉默以十分高尚的方式為我報了仇,雪了恨,而用不著我到報界的各處界石角角上,在我有權蔑視他們的對手面前去進行自衛了。

  一個受文學界蔑視的人,對於文壇爭鬥中可以預料的各種災難,大概早就打定了主意。會有那麼一天,傷口結痂,從背後捅你一刀的那些人的卑鄙勾當被忘卻。為了國家的榮譽,也必須將這些遺忘:辱駡性的文章是過眼雲煙,而著作永存。

  偉大的作品給渺小的敵手以應得的懲罰。或早或晚,或未來或目前,人們會感激你默默地忍受痛苦。有一位偉人,他預見到自己會出人頭地,便想了一個辦法,使自己免受這樣的痛苦。這個人就是瓦爾特·司各特:他在三十年中對自己的真實姓名嚴格保密,因此得以未受任何苦楚地享受自己的盛名。拜倫爵士算盤打得沒有他那麼精,將胸膛和前額與那些低他一頭的人相對,而這些人自認為可以與他平起平坐。結果是嶄露頭角十年之後,他永遠離開了英國。閱讀我的作品的諸位,請你們注意:我這並不是發牢騷,我尤其不想在這裡拿自己與任何人相比。我舉名人為例,並不是我的過錯:可以與我的鬥爭相比的那些暗鬥,我們並不知曉;必須尋找類似事例以說明落到凡夫俗子頭上的倒黴事時,就只在名人生活中才能遇到了。所以,可能會責備我在這裡違反了我行為的秘密準則的諸位,務請你們對我多加包涵:我在比這更叫人惱火的場合下,亦遵循了我的行為準則。批評界常常對我的思想大肆誹謗。當批評家就著作的性質欺騙公眾,將本來是雪白的一頁硬說成漆黑的時候,最卓越的天才也不能不怒火滿腔。但是,人家譴責他們拿顱骨當酒杯喝酒時,他們則會哈哈大笑。一個正直人以自己的生活為自己辯解,對付辱駡,可是思想以什麼來對付誹謗呢?這真叫人火冒三丈,母親看到自己的親生骨肉受虐持,也會這樣火冒三丈的。

  請諸位不要搞錯了!伏爾泰指控弗雷隆蹲過監獄,是想狠狠教訓教訓那些誹謗思想的人。在這一點上,我絲毫不贊成他那種作法。「你們給我的思想潑髒水,我若向你們的人品潑髒水,你們當作何感想呢?」這就是《蘇格蘭女郎》的意義。

  本人從不對自己同時代的人發表任何評論,而是日日夜夜埋頭工作,對於我可以豔羨其才華的作者的作品,我從未寫過一個責難的字,從未說過一句責難的話,而事實上是可以允許我說這些話的。我的人格被人恣意醜化,嘲笑,我根本沒去維護。我的人品,我的朋友們深知;公眾如何想,我完全無所謂。雖然有席勒寫二十三封信為《唐·卡洛斯》說理的先例,雖然有伏爾泰的先例,雖然有每一部作品都要引起侮辱性的論戰這種古代學派的慣例,但我永遠不會維護自己的作品。當《法意》為十八世紀最有智慧的學者所否認,孟德斯鳩不得不寫好幾本書來維護那耗費了他半生精力的一部著作時,難道不應該忍辱負重麼?我發現,如果說太陽產生一團團小飛蟲的話,任何光輝燦爛的詩篇都是如此:每一種花都有其特有的昆蟲;每一項成就,合情合理的也好,出人意料的也好,都會有人與它為敵。

  我的對手指望我保持沉默,以為我永遠不會開口,他們就可以任意胡說不受懲處了。我不相信《巴黎雜誌》在法院公開審理時對著窗口大喊大叫夠了,還會在內部繼續幹那種對聽眾幹過的醜惡勾當。可是,五月二十九日,上個星期日,在《巴黎雜誌》上發表了一個訴訟概要,所有的事實仍然被大肆刪砍。此彙編由於售價昂貴,面向社會最高層。這篇文字是用來向我的真正審判官施加影響的。它提出了一些事實,公佈了一些與聽眾毫無關係的文件。它是律師辯護的繼續,雖然它作出了不偏不倚的諾言,我的辯護詞卻沒有寫進去。唯一描述了勃萬維利埃先生即席發言的報紙是《法律報》,只有這家報紙對我的辯護詞進行了分析。於是,我的朋友們驚惶失措,他們告訴我,那些漫不經心的讀者會相信報紙經常釣公眾上鉤的胡言亂語。他們極力向我證明,我必須發言,並且提醒我最近有一個機會。我深深感受到一份小報的誹謗會怎樣影響生活和各種利害關係。

  去年七月,我外出六個星期以後回到巴黎。與我的朋友們見面時,他們已被我的對手說服,說我因為欠債而進了監獄。他們給我送來數篇塞進小報的文章,具體數目我已記不清。其中第一篇,題目似乎是《一個墮落的偉人》。這些勇猛無畏的騷人墨客將此等攻擊視為笑談,自然這種玩笑毫無文學意趣。但是對我這個從德國偏僻角落返回、自然身無分文的窮作家來說,這可不是一個玩笑。在報紙的輿論準備下,我一到家,便看到債主的傳喚通知。慣於在巴黎賒帳的每一家商號已慣於發傳喚通知。我的各種事情都井井有條,帳目符合手續。低等文學沒有什麼備忘錄好發表,便將一定數量的備忘錄堆在我的桌子上以自娛。在這種困境中,我和某些人辦交涉時,他們全都象見了麻風病人一般逃之夭夭。如果我拿出承印我著作的書商老闆的期票,那我就會損害他們的聲譽。我只好不使用這些經濟來源。因為我第一次試圖這樣做時,一位公正的高利貸者告訴我說,那是為了將我救出危難而簽發的通融票據。過了一個星期,我平息了這次小小的動亂,沒有怨天尤人。這段時間裡,通過小報開的玩笑,每個人都得知我從維也納歸來了。於是,我變得比過去富有多了。

  小報又從一個極端跳到另一個極端。一個雖善於安排但又容易洩氣、生性易煩躁而又感情容易激動的人,就象許多藝術家那樣,看到自己不在家時門上堆集了一萬五千法郎的債務,朋友們又都出門去了,真要支持不住了呢!很可能,他會灰心喪氣。但是,莫名其妙的爭鬥將我的生活變成了持續不斷的戰爭,我對這些已經司空見慣,這一切早已把我鍛煉得十分堅強。我不但沒有去寫什麼毫無用處的哀歌,反而匆匆寫完了《幽谷百合》。

  我用這小小一筆敘述文壇風氣和制約文人共和國的處世之道,並不是無意的。我的朋友們叫我看明白了,那次針對我的信譽所發動的攻擊沒有成功,如今攻擊又重新開始,這次是針對我的人品了。如果說公眾中有一部分人簡單幼稚,他們卻占了公眾的大多數,從前他們根據卡博-弗意德簽名的一封信中的某一提法——上周謝·德斯特-昂日先生在法庭上宣讀了這封信——就相信了我「到克利希旅行去了①」的話,這一次這天真幼稚的一部分人又要相信謝·德斯特-昂日先生的辯護詞了。何況我的律師的辯護詞哪兒也沒有,他的辯護詞則隨處可見!何況我當時也在場,而我保持沉默!這些頭腦簡單的人,他們不想:訴訟還在進行,咱們再等等吧!而是反復地說:無言即是默認。②總而言之,人家告訴我,有得罪公眾這一條罪名。當公眾屈尊關照你時,你一點不照應他們,他們決不會原諒你。他們現在坐在競技場的看臺上,等待著鬥士出場。如果鬥士不出場,他們就要吹口哨。一言以蔽之,一月十日以來,我遇到多少人對我說:「你被判刑了還是你與《巴黎雜誌》打官司打輸了?」或者說:「你為什麼離開了《巴黎雜誌》?」這種人太多了,以致有好幾次,如果不是有我那些叫人心煩意亂的創作,我真想向最痛苦的需要讓步,那就是將被剝奪了以自己名義講話權利的人引上舞臺,而不是從未濫用以自己名義講話這種權利的作者。諸位一定知道,眼看人家在你還活著的時候開列你的財產清單,這是十分痛苦的事情。這種事情,如果你結了婚,只在夫妻分居和財產分有時才會發生,或者在破產時才會發生——破產是一種民事死亡。然而,必須把內心的某些事交出來,必須把受苦、愛別人、被人愛的溫柔之鄉交出來。必須當眾袒露胸脯,大喊大叫:「你們看,庸人們讓成功的傑作忍受這樣的痛苦!你們看,這是我的筆在手上磨出的老繭,這是把我釘在十字架上留下的傷痕!」我由於懶惰而後退了,因為每天有每天的工作,我寧願為人類的精華反復修改一頁書稿,而不願為蠢人的利益叫人撕走一頁。

  ①克利希監獄是債務人監獄,「到克利希旅行去了」意謂因欠債被關進監獄。

  ②這是法文的一句成語。

  我仍然猶豫不決,我信任法官,而且認為在這個案子中,最好的答覆便是判決。我的律師兼朋友勃萬維利埃先生,在認為街上的污泥濁水和人群的聒噪只配受到深深蔑視這一點上,完全贊同我的意見。大革命時期,摩裡神甫聽到公共廣場上所有的人都在叫喊:「把他吊在燈柱上!」時,他說了一句話,然後繼續走自己的路。最後,我考慮到這與我的文學生涯不無利害關係,才終於戰勝我的厭惡之情,決心將這一「始末」附在本書序言之後。

  雖然我的敵手不配享受此等殊榮,但是他們的攻擊在文學史上構成十分稀奇的一頁,充分證明他們如何與人類思想的進步相對立,赤裸裸暴露了自古以來包圍藝術家的卑劣激情,這不能不使我衷心期望這本書十分美妙,以成為永恆的報復。我的各部《研究》作品,已經包括六十多個處理完畢的題目。在如此大量的作品中,雖然也有長度不超過五、六個印張的,但許多都是兩卷本。在我所有作品的創作中,有兩部,即《鄉村醫生》和《幽谷百合》,除了要求創作一部作品所必需的一切條件之外,可能還要求生活十分平靜,心情十分寧靜,精力十分集中,周圍十分肅靜。總之,是各種「靜」,惟有頭腦不安靜,忙於將組成這兩塊費時良久的鑲嵌畫的數千塊小石頭組合起來。我夢寐以求的,是以堅韌不拔的毅力將兩個形象磨光:無可指摘的美德和將贖罪用於有益人類而不是在修道院中終老的悔過。我尤其希望既研究法蘭西語言,也研究人心最纖細的纖維,並觸及文學中景色描寫這一重大問題。這些作品的每一部,都會成為漫長而耗資巨大的一場訴訟的題目,需要四處奔波,活動,談話。每一場叫人傷心的辯論都會激起誹謗、謊言、無益的爭鬥。無論如何,在這些誹謗、謊言和爭鬥中,人都要為傷口損失皮肉,為法院中央大廳耗去精力。作者非但不能留在智慧的草原上采拾我們的前輩留給我們的珍寶,反而必須將心思用於滿城奔波,聽從訴訟代理人、律師的調遣上,必須處理官司問題,忍受隨便什麼人的拷問,必須住在戰場上而不能在夜晚燈光的照耀下勤奮地待在書齋裡。

  這是什麼命運啊!是什麼力量搞出這樣的陰謀詭計並且抓住我們不放,一心要與想幹些偉大事業的雄心壯志作對呢?

  使畫筆在已經開始的油畫上停頓下來的那些手,是什麼手?是什麼強大力量令鑿子尚未鑿完時膠泥就乾裂了呢?難道這是那些指望報復的庸人們的本能?在藝術中難道有什麼東西有害?說不定我這個個人生活的故事,其道德說教就在聖詩作者「思想貧乏的人很幸福」這一感歎之中呢!

  在我認為即使藝術上不是完美無缺,至少思想很美的一部作品之首,難道我不應該讓十九世紀下半葉知道,繼那麼多光輝的範例之後,世界上一直還有隨時準備遭受各種貝殼放逐①的貝殼麼?在一個城市裡,一百一十四個公證人,一百零九個訴訟代理人,一千二百個律師,一千個喜劇演員,他們相互為敵,卻全都聚在一個個團體裡,相互支持。而藝術家卻是孤立的。一個藝術家受到誹謗時,其餘的藝術家也來參加,手執鐵鍁,給那個人掘下墳墓,希望他送掉性命。而那些訴訟代理人、律師之類,如果有人觸動了他們之中哪一個,整個團體就要起來。神職人員也是如此。但是說到思想界的神職人員,所有的人都對他們說:「笨蛋!」人們將作家與文人混為一談,似乎法官就是法學家。為了解釋作家越來越不受重視,證明一下文學界說自己是「笨蛋」,難道不是很有益處的嗎?所以,在當前這場爭鬥中,我保衛被剝削者的利益,反對剝削者,保衛作家的利益,反對商人。

  ①古希臘公民投票判決將某人放逐十年,投票時將被放逐者的名字寫在貝殼上。

  我是單槍匹馬,孤軍作戰。那些應該象《尼赫爾》中城邦的學徒工一樣高喊「拿起棍棒來!」的人,沒有一個動一動。對,沒有一個表同情的!我甚至應該為報界說句公平話,他們倒是全體一致地對付我,令人肅然起敬。不過,在《法蘭西新聞》上,最近有一個才華橫溢的人,一個嚴肅的批評家,毫不掩飾他對我的作品的想法,恣意譴責或者贊同。他倒維護我,斥責那些懦夫。那些懦夫從前從未進過我的家門,現在卻大言不慚聲稱在我家裡,先把我的小物件弄個亂七八糟,然後講述我家發生了什麼事,這裡正在幹什麼,釘上所謂的壁毯,放上想像的沙發,給我配上僕役,給我的馬車刷上油漆。評論作家的家具,以免談論他的作品,這是文壇論爭面面觀的一面。請A…N…先生①在這裡接受我的感激之情,感謝他那麼彬彬有禮,要把遵守小團體的規則當成壯舉,這對時風是怎樣的挖苦!

  ①指該文作者阿爾弗萊德·奈特芒先生。

  如果文人共和國滿足于讓我單槍匹馬也罷了。更有甚者,昨天幾位真正的文人也參與其事,卻是維護我的對手的!他們竭盡全力給他幫忙。「你先把他打倒在地,然後我們把他結果了!」不久之前一位記者曾這樣說過,他承認用辱駡追擊我已達三年之久。孤身一人對付所有的人,我接受了挑戰,我開始了戰鬥。如果人們剛剛控告我盜走了巴黎聖母院的鐘樓,我絲毫不會象德·阿爾萊院長那樣,我不會逃跑,我會對法官說:「咱們一起到聖母院去看看吧!」這裡,我的自我辯護就是「咱們一起到聖母院去看看吧」的發揮。

  在文學生涯中,對每一個寫作的人來說,有兩個支點必不可少,這兩個支點是他的天然保護人:一個是出版商,另一個是報紙。這兩個支點從來只是要克服的障礙。說到第一點,出版商一會兒破產了,一會兒他又要一天有五十個小時,一會兒他又對一個三年當中發表十六部作品的人滿腹怨氣,說他不幹活,不按期交稿。他若是提前向我支付了帳目,那抱怨就更其變本加厲。預付這種事在經紀人之間是常有的,我在這裡說的完全是商業問題。於是我連利息帶賠償一起償還給他。凡是與我談過生意的人,沒有哪一個能說我叫他損失過一個生丁,甚至對我根本沒寫的作品,他們都把盈利多少算上去了。跟每一個出版商,我都有完全符合規定的quitus①。

  我與他們毀約時,所付賠償費的數目都是由他們獨自或通過第三者來裁定的。這樣的正直叫我花了一萬六千法郎,這些錢我都有收據。我與之終結了關係的最後一個人,以每本四法郎和五法郎的價格將我自己的作品賣給了我。在出版界中,沒有一家書局有權向我要一個蘇,要一頁書稿,惟有貝歇夫人除外。我還欠她兩部八開本的書,是一八三四年開始出版的十二卷本中的最後兩卷②,一八三六年出齊。我只打過一次官司,那是根據我的上訴,就《鄉村醫生》宣佈了一項仲裁判決,交給事主。判決中對於我的對手之行為,進行了嚴厲譴責。這一判決解決了我們的協議問題,並規定了作為待創作作品先期贏利我應該償付的賠償費。出於許多正確的理由,我本來拒絕對此負責的。但我付清了賠償費,收據在公證人烏特邦手裡。

  ①帳目交卸清楚證明書。

  ②指《歐也妮·葛朗台》,於一八三四年一月出版。——作者原注。

  由於我賣給出版商的所有書籍都已告罄,通過法律手續或者協商我已和他們兩訖,對於我不願交給他們的書稿我已付清了賠償費,手中有他們開的收據,我不知道他們當中有誰能向我提出什麼要求。書嗎?他們得到我的書以後,一直把最後一本售光。對於那些我答應了他們而又不願意交給他們的書,怎麼樣?賠償費!他們確定了數目而且拿到了錢。他們還能奢望得到我的好感,我的友情?由於毫無疑問站得住腳的理由我與他們分道揚鑣的時候,他們還希望我對他們頂禮膜拜?書商是文壇上的佃農,想要他就要他,想離開他就離開他。拉馬丁先生將其著作經營權以某一個數目出租十年,夏多布裡昂先生把自己著作的經營權徹底售出。我呢,我只為一版訂協議。如此而已。既然我從前的佃農沒有一個可以抱怨受到損失,那我似乎就可以認為,他與我之間一切都完結了。我之所以離開他,乃事出有因,但這是我與他之間的事,我只要自己心裡明白就行了。

  對於雙方可能相互不滿,我現在感到非常膩味。常有這種情形:可能書商受不了一個作者,作者也忍受不了書商。在各種場合均表現得非常高尚正直的貝歇夫人已離開商業,現在我又挑選了唯一的書商威爾代先生。他集活動能力強、聰慧、正直於一身,這是我期望于一個出版商的各種品質。應該在作者與其出版商之間建立起來的友好關係,很可能永遠不會破裂。因為除了上述優秀品質以外,正如許多文人可以證明的那樣,威爾代先生情感亦十分豐富高尚。一切都向我預示著,在這一點上完全可以放心。我在這裡無意批評任何人,但在這種場合中,性情相投確實至關重要。

  我之所以將這些瑣事告知諸位一二,是因為在法庭上他們把我說成是一個無法無天的人,是介乎文壇上的貝督因人①與一個工業家之間的傢伙——這個貝督因人專靠借債過日子,賣書,拿了錢,又不寫書了;這個工業家正象我的對手一樣,出售不屬￿他的東西和他明明知道不屬￿他的東西。這是因為有一天,在大庭廣眾之下,當著一些很嚴肅的人的面,一位先生說我將同一部作品賣給了兩個書商。我的一位朋友追問他,逼他說出是哪部作品,哪兩家書商。他說不出來,羞慚地告退了。這是因為世界上有不少人專門傳播這些無聊的話以自娛,而我的朋友的數目遠比這些蠢人少。最後,這是因為將近四年來,我的朋友們一直求我對千百種無稽之談進行闢謠,而我只是一笑置之。我聽說過德·維萊勒先生怎麼進的內閣又怎麼出的內閣,他在交易所賺了四萬。關於德·佩羅內先生說了什麼,對於所有的頭面人物又說了什麼什麼。總之,毫無尊嚴的報界將法蘭西變成了一個流言蜚語滿街飛的是非小城。今日的國家要人們,報界如今對待你們,就象你們從前對待復辟時期的那些人一樣。如不信,請你們向梯也爾先生和基佐先生提問,問問他們對於自己曾為之導向的報界持何等想法,好麼?

  ①貝督因人是北非和西亞的土人。

  在公共事務上層圈子裡發生的事情,也同樣在文學圈子裡發生。你打算揭穿一家報紙的謊言,簡直等於仿效跟在驛站快車後面狂吠的一條狗。待你提出申訴時,害死你或者叫人相信你到「克利希旅行」去了來中傷你的名譽的那一期早就過去了。已經讀到攻擊的人,不一定都能看到對攻擊的答覆。我對這一點知道得清清楚楚,所以我耐心地忍受著痛苦。

  最近,報界的毒舌又朝著一位有歐洲人姓氏的少婦那純潔的額頭伸過去。事情是這樣:一位迷人的公主體弱多病,要去呼吸呼吸那不勒斯的空氣。可是德國報紙宣佈她正在與一個情人在劇場看戲,在包廂中被丈夫撞見,為丈夫所殺。殺死了!……你們聽見了嗎?但是她既沒有被殺死,也沒有被撞見。我甚至相信,她那時根本尚未抵達那不勒斯。半個月以後,所有的報紙都辟了謠!可是,請諸位設想一下,如果偶爾有一個她並不知曉的維特呢?在德國,這是可能的。請諸位設想一下,這個倒黴鬼得知這個錯誤的消息時會怎麼樣!

  這雙重的誹謗,既危害了女子,也危害了聲譽,我自忖這會不會引起自殺?面對這樣令人眩目的事例,就人家栽贓到我頭上的可笑事情所發表的那些卑劣的報刊文章,我還能說什麼呢?

  說不定有關於我的幾篇文章,也有關於別人的,他們也會看到。所謂我們幹下的荒唐事,成了我們牢不可破的朋友。

  不過,簡而言之,我有這些也就夠了,不希望再有別的。對於人家強加在一個在自己的斗室裡與筆桿搏鬥的可憐藝術家頭上的那些小小的謊言與誣衊,我怎麼能叫當代公眾的嘲笑對這些感興趣呢?讓當唐①把路易十八那堂堂的儀錶賦予我好了!讓人把豪華闊綽的名聲賦予我的小客廳好了(如此談論的人當中,沒有哪一位曾經進過我的小客廳)!讓人對我的財富進行攻擊,然後又說我欠債將我投進監獄好了!而我不僅付清了自己的債務,有時還代別人還債(從商業上說,這事是有的)。讓人把一根鑲了鏤空蘋果包頭的白藤手杖吹得神乎其神好了!其實有三十個人拄著比這更貴重的手杖,其中就有V伯爵。他的手杖上有一顆價值六千法郎的鑽石。我應該為他說句公道話,他還把他的手杖介紹給我的手杖(至少這個玩笑趣味高尚)。讓這個如此偉大的世紀變得那麼無聊好了!讓我們這個出人才的國家嘲笑這些人才、追著他們大喊大叫自娛,任報界那些頑童急急忙忙地在所有新建的高樓大廈上都寫上「克雷德維爾」的名字好了!請問,這豈不令人聳肩膀,令人發出憐憫的微笑,抑或如看到小丑表演滑稽可笑時與捧腹者一同大笑嗎?弗雷德裡希看到一張攻擊他的招貼畫貼得太高,便叫人將它貼低些。可他是國王。我呢,我可沒有五萬人去為我活動,叫人佩服我的毛病和我的美德。大部分時候,忙碌的人對於別人怎樣議論他是全然不知的,只有從自己的友人處才會得悉這些誹謗。友人呢,有的為此憂心如焚,有的則為此興高采烈。

  ①當唐(1800—1869),法國漫畫家。

  雖然有人上了那些漫畫、假肖像、小報和謊言的當,把巨大的財富、宮殿,特別是那樣頻繁的豔遇算到我的頭上——如果這都是真話,那我就會住在尼斯,得癆病而死了,但我要在這裡向他們聲明,我是一個可憐的藝術家,一心撲在藝術上,致力於創作長篇社會史。這部史話也可能好,也可能壞。但我欲罷不能,且問心無愧,正如羅西尼創作歌劇或者杜·裡埃爾從前搞翻譯和寫大部頭著作一樣。我孤獨地生活著。有幾位忠實的朋友,已有十五年的友情。我的姓氏寫在我的出生證上,正如德·費茨-詹姆斯的姓氏寫在他的出生證上一樣。如果我的姓氏是一個古老高盧家族的姓氏的話,這並不是我的過錯。我的德·巴爾札克這個姓氏取自父系祖先的名字。許多貴族家庭沒有這個優越性,他們姓沙蒂翁之前姓奧代,姓卡拉芒之前姓裡凱,姓黎塞留之前姓迪普萊西,那些姓氏也是大家族。沒有哪一個貴族沒有原始姓氏,法蘭克士兵的姓氏。古老的童話通過丹麥人奧熱爾、雷諾·德·蒙多邦和埃蒙家四個兒子的故事將這些歷史上的事情告訴孩子。一七九三年,人們譴責蒙摩朗西家族的原始姓氏,真是愚不可及,其實它與波旁家族姓氏為同一來源。到了十九世紀,什麼都翻了個兒,正如自從羅馬人入侵和北方人入侵以來一切都翻了兩次個兒一樣。一七八九年,貴族作為特權階層完蛋了。如今,在一個古老的姓氏中,只剩下建立個人功績以便通過貴族成員去重整貴族階級的義務。德·夏多布裡昂先生,德·拉馬丁先生是在文學上,塔萊朗先生在議會上,許多資深的將官和校官在戰場上,都已經向我們表明,必須通過什麼道路才能重建起倒塌的大廈。雖然我的姓氏在某些人的耳邊過於響亮,叫他們不好受,雖然對他們當中不滿意自己姓氏的人來說,我的姓氏又令人羡慕,可我不能放棄它。

  雖然人們故作姿態叫我德·昂特拉格①,但這個頭銜不會屬￿我。我清清楚楚地知道,最後一個昂特拉格侯爵是路易十五治下訓練獵隼或獵鷹的,他只留下一個女兒,嫁給了德·聖普裡埃先生②。

  我不得不把這些事情說出來,以便將人們希望我接受的那些無稽之談壓下去。我的父親在這方面很有辦法,他得到了查閱《契據寶典》的權利。從貴族這個詞的歷史和貴族譜系的意義上來說,我根本不是貴族,而這個詞對於征服者種族的各家來說,具有那樣深刻的含義。我這樣說,是以傲對傲。因為我父親為他屬￿被征服的種族而感到光榮。他屬￿在奧弗涅地區抵抗了入侵的一個家族,德·昂特拉格家族便是這個家族的後代。我父親在《契據寶典》中找到了五世紀時巴爾札克家族給予的土地使用特許證,為的是在巴爾札克山城附近建立一所寺院。他告訴我,他已經精心地將這一文件的複製件在巴黎法院備了案。

  ①法國歷史上有巴爾札克·德·昂特拉格家族。

  ②即德·聖普裡埃(1735—1821)伯爵。

  其實這些都完全是題外話,只要知道我——感謝上帝——沒有玷污我的姓氏,我希望自己為這個姓氏增輝並且繼續我父親開創的事業就行了。在路易十五治下,我父親是樞密院的文書,他為樞密院起草各種法令。德·羅昂紅衣主教和德·卡洛納先生對他非常關心。後來他與自己的朋友德·貝爾特朗·莫勒維爾共事。如果沒有大革命,他在舊王朝治下會飛黃騰達,而他看到的卻是舊王朝的崩潰。他那原本很有前途的一生,之所以無聲無闃地了結了,乃因他受到大革命的打擊,處於遠離重大事件且職位低下的地位上。最後到了一八一四年,他已經年邁,又與向路易十八建議不要接受憲章①的德·莫勒維爾先生一起受到衝擊。我那時十六歲。德·波利尼亞克和德·維萊勒先生拒絕承認憲章時,由父親與莫勒維爾先生口述,我正在執筆起草一篇長長的陳情表。我聽到身材高大、在大革命年代白了頭的老人德·貝爾特朗先生大喊大叫:「憲法葬送了路易十六,憲章將要葬送波旁王朝!就算今日可以不賜予憲章,以後要撤銷憲章也不會毫無危險。靠不住了!親愛的朋友,咱們安安穩穩地死了吧!咱們已經看到怎麼開場了,咱們的子女會看到怎麼收場!」我一面聽他講話,一面擺弄他的大臣公文包。

  ①指一八一四年憲章。

  路易十六的這位忠臣說這些話時,富歇正要路易十八躺在拿破崙的被單裡睡覺呢①!所以,老九三年派和路易十六的老臣在這一點上是一致的。我父親逝世于一八二八年。諸位已經看到,他年輕輕就開始供職,在路易十五治下的大樞密院當文書。

  有幾位好心的愛開玩笑的人問,為何我到了一八二六年才成為德·巴爾札克②?我對自己的生平加以解釋,也就等於解釋了一切。一個復辟時期能言善辯的議員在報紙上印出自己的名字,靠印刷將自己判了死刑的法令去賺三個法郎的時候,他是不會供認出自己高貴的姓氏的。在特裡斯特,一個法蘭西元老院議員當了商人時,名字便叫拉博魯斯先生。特魯韋男爵先生開的印刷所,就光禿禿地叫特魯韋印刷所。一個人境遇有了改變,心裡就得時刻想著這個境遇。現在我也認識幾個顯赫家族的子弟,他們簽署商業信件時,並不署上自己的貴族頭銜。過去,我也是如此行事。這正是《磨坊主人、他的兒子和驢子》的寓言③。

  ①意為原封不動地照搬拿破崙的統治方法。

  ②指為何到了一八二六年巴爾札克才在自己的姓氏上加上表示貴族出身的「德」字。

  ③這是拉封丹的一則寓言:磨坊主人和他的兒子到集市上去賣驢。為了賣個好價錢,兩人擔著驢子,受人嘲笑,說他們是傻瓜。孩子騎上去,又受人嘲笑,說他不孝敬老人。老人騎上去,又受到嘲笑,說他不心疼孩子。父子二人騎上去,又受到嘲笑,說他們對驢子太殘酷。父子二人全下地,又受到嘲笑,說他們是供奉驢子,委屈自己。

  我準備今後對任何問題都不再回答,所以不得不在這裡一直說到最細微末節的事。為了結束這個問題,我還要說一句,那就是不論有沒有這個標誌貴族出身的「德」字,我的姓氏價值都相同。為了叫評論家們放心,我還要補充一句:在文壇上與我同名的那個鼎鼎大名的巴爾札克,《書信》的作者,本姓蓋爾,採用了昂古萊姆附近一小塊封地的地名作自己的第二個名字,正象阿魯埃先生又叫德·伏爾泰先生一樣。我還要更進一步說明:如果我姓芒碩①,或者芒戈,我不喜歡這個姓氏,或者這個姓氏讀起來又費勁,又不響亮,就象從前所有的名門望族的姓那樣,我也會效仿蓋爾、伏爾泰、莫裡哀以及許多聰明人的榜樣。阿魯埃將自己的名字改成伏爾泰時,想的是領百年風騷。這種預見使任何膽大妄為都合法化了。

  ①意為「獨臂」。

  我希望說到這裡已足以使諸位看到,對於針對我的作品、我倒欠人家的錢財、我的人品和我的姓氏所進行的攻擊,我是多麼有權不放在心上。

  現在讓我們來敘述一下我與《雜誌》打官司的有關事實。

  這家雜誌召集了善於誹謗的全部人馬,五個月來,再次挑起誹謗的熱潮,這就逼得我不得不寫出這個自傳性的前言,其長處是可給寫注釋的人減少麻煩。好,我現在就來說說比洛茲先生和博奈爾先生的事。

  事關一部文學作品時,作者與出版商一起定協議,想怎麼定,就怎麼定。我與登載我的一些文章的報紙定的協議是這樣的:我給予報紙發表這些文字的權利,但只限於在報紙上登載,只插進報紙中;只有必須重印以補全合訂本時才可以重印,例如,如果一八三六年的訂戶數目多於一八三三年,而預訂一八三六年報紙的訂戶想要一八三三年的報紙。總之,規定的期限一過,所有權重新歸我。我可以任意處置我的作品,就象作品不曾發表過一樣。

  《巴黎雜誌》在三年時間裡每週對盜版大肆氾濫提出控訴,給利奧波德起了盜版一世的綽號,並常常詛咒比利時。我計算了一下,為此共發表了六十篇文章。可是,在上述協議約束下,《巴黎雜誌》將《幽谷百合》賣給了彼得堡。這部作品應該出八開兩卷,那時正在富尼埃印刷所為該雜誌排版。

  《幽谷百合》於一八三五年十月、十一月、十二月在聖彼得堡出版。《幽谷百合》的第一篇文章於十一月二十三日在巴黎該雜誌上發表。

  《百合》到了十一月二十三日才在巴黎出版,要叫該書十月在聖彼得堡出版,考慮到兩個國家之間的距離,比洛茲先生必定是九月份在巴黎背著我交出了書稿。這是明明白白的。

  由於我們有協議在先,現在我請正直的人們去評論此事的短長。協議並沒有被否認。又怎麼能加以否認呢?這是比洛茲先生首肯了的。就在此刻我寫下這幾行文字時,這個協議就在法官手裡。

  這還不算什麼。任何藝術都有其難處,鬥牛士盡自己可能向牛進攻,每個藝術家都有自己的工作方式。德·夏多布裡昂先生在手稿與人們所謂付印樣之間大量改動。更有甚者,我讀了《阿達拉》第十一版前言,他說此書與以前各版毫不相象。布豐亦如此行事。在繪畫上,安格爾亦如此進行創作,據說他的《聖桑福裡安》①重畫過十次。對邁耶貝爾,我可以大膽地說同樣的話。這個毛病首先落到藝術家身上。至於投機家,他就隨機應變了。我就這樣創作,這個毛病迫使我二十四小時中只睡六個小時,幾乎用十六小時去不斷潤色我自己仍不滿意的那可憐的文稿。這個毛病有其好的一面,那就是可使公眾免受無止無休的多產的折磨。但這又是盡人皆知的毛病,在排字工人中尤其臭名昭著。在埃沃拉先生的車間裡,我聽到一個人大喊大叫:「啊呀,我這一班巴爾札克可算幹完了,誰接他的稿子?」這真叫我又驚又喜,因為工人們將這當作苦差事。這些改動常常十六頁(一印張)要花四十法郎之巨,而《巴黎雜誌》一印張付給我的數目是二百五十法郎。有一天,比洛茲先生對我如此改動叫苦不迭,說我要叫《雜誌》傾家蕩產了。我很不耐煩,任何一位藝術家遇到這種情形,大概也會如此。我對他說:「為了能有行動自由,我放棄五十法郎,再不要跟我提這個了!」此後一切順利。跟我打交道(誰都知道!),金錢問題是很快就能解決的。

  ①指《聖桑福裡安的殉道者》。

  我要申明,當我就文學產權這一重大問題寫《致現代作家書》時,我是為所有的人說話,並沒有想得到什麼。《巴黎雜誌》大概很不好意思將《三十歲的女人》和《菲爾米亞尼夫人》的收據給我看。人家告訴我,一位國王逝世了,他欠的債務對法蘭西現在戴王冠的人沒有約束力,一項指示對另一項指示沒有約束力。而這些關於修改的協議正是對《幽谷百合》和《塞拉菲塔》的結尾制訂的。這兩部作品篇幅很長,人們希望不間斷地發表。比洛茲先生反正每印張穩拿五十法郎,二十張就是一千法郎。為了不使用大量鉛字,他叫人用老西塞羅字①——排字上叫釘頭的——排全部《幽谷百合》手稿。這等於作品的三分之二,居然排成了一百零四張,而手稿只有一百三十六張。從這次排版中(在印刷業中,所說排版,是指排成行、排成欄的所有字母,既未編頁碼,也未分章節),只應該印一份校樣,給我。我在校樣上進行一切改動。這個校樣也就是第二稿,據此再排成《雜誌》的鉛字,為小羅馬體鉛字。這才是高級管理人員之所為。而比洛茲先生幹了些什麼呢?

  ①法國活字12點的標準尺度。

  他要求印了第二份校樣,給他,他就將這第二份校樣賣給了聖彼得堡。

  就這樣,他明明知道在初次排版的十六頁,到打成清樣時常常一個字都剩不下,他交給聖彼得堡的,是為我當草圖和初稿的尚未成形的思想。他不僅賣掉了不屬￿他的東西,而且在國外背叛了文學事業。他最大限度地傷害了作家。

  這樣,德·莫爾索夫人給費利克斯·德·旺德奈斯的信,在《巴黎雜誌》中占十六頁,而在聖彼得堡的雜誌上根本沒有;所有的句子都有所刪改;在我的原稿中,有些小注,是向我自己解釋我打算怎麼寫,就象在劇本上寫著這裡,王后責備皮洛斯不忠一樣。

  嘿嘿,這些小注,這些沒頭沒尾的句子,都印到了聖彼得堡的雜誌上!有一處,那是全書最精彩的地方,諸位看到粗體字印著「對比」二字。那正是諸位看到費利克斯·德·旺德奈斯第一次離開安德爾河谷,帶走了德·莫爾索夫人那封信的時候。我寫上那兩個字,是為了讓自己記得把那封信安排在這個地方,有助於突出法蘭西女性與其他女性的區別。

  諸位也確實看到,當費利克斯·德·旺德奈斯捨棄德·莫爾索夫人而就杜德萊夫人時,這封信使他產生了什麼想法。俄國出版商不知拿這兩個字怎麼辦好,就把它弄成了一個標題。

  背叛和悲喜劇的頂點還在下面!作者序,旺德奈斯向一位女子敘述自己生平的寄件,說穿了,就是作品本身的敘述,在俄國,這一切都連成了一片,不分章,不分段,於是,畫框進到了畫幅裡。確實,在印刷所中,工人一行一行地排,既不問怎麼分節分段,也不問怎麼分章。作者把一切有關事項向一個頭頭,叫拼版工,作出交待。拼版工將各章分開,將排好的材料加上必要的題目排列停當。但是,在交給我任我解剖、修改的不成形的排字版上,這道工序不存在。俄國工人照這不成形的排字版照排不誤,其忠實程度猶如中國的瓷器製作商:他接到的樣品是一個有豁的碟子,於是把向他訂購的整套瓷器都同樣打個豁。他從中國人酷愛莫名其妙東西的想像力出發,以為歐洲人已經放棄了理想美的理論。結果是,在聖彼得堡是第四十五頁上的文字,在巴黎是在第十九頁上!作家匆匆忙忙勾成底圖,然後繪製其壁畫時從墨水裡湧現的語言上的不確切之處及思想上的浮渣,在俄國,全都發表了出去!對這種野蠻行為,我向貝利紮爾先生的一位友人發牢騷時,他回答我說:「唉!俄國人不會看得這麼仔細的!」

  可憐的俄國人,你們看我們的書比巴黎人專注多了。你們看,也必須誹謗你們一番!

  面對這樣的欺詐和濫用別人的信任,比洛茲先生在昨天一期的《巴黎雜誌》上,為了給他的背信棄義行為中最可惡、最醜惡的事情辯護,諸位可知道他是怎麼說的?「聖彼得堡的出版商不得不將自己報紙上印的一切交警察局審查。俄國審查部門經常強迫他改動。他不得已而為之。」

  混帳!對傻瓜笨蛋,對於不加咀嚼生吞活剝各種文章的讀者,說這個還可以。我要在這裡申明的一切,我認為都十分確鑿。聖彼得堡的雜誌現在就在法官手裡,我用不著提出證據了。但是友誼的需要使我保留了一些不容置疑的證據。

  第一次「釘頭」排的校樣,只應該有一份,在我手裡,已由斯帕什曼裝訂成漂漂亮亮的一冊,二百三十八頁。我把這個握在手裡,分成二百三十八頁,按欄剪開,再將每一欄貼在34×44釐米的紙上,以便寫上我改動、增加的文字。將它與法官手裡拿著的那本聖彼得堡出版物加以對照,很容易看到:並無一處取消,亦未有一處改動。置字錯誤的詞,在聖彼得堡版本中照樣錯排。這一切都那樣準確,真叫人毫無辦法!我已經告訴法院院長先生,我有這個珍本。我已經將「釘頭」排的第一版給他看過,並且讓他看到一頁常常變成十六頁,有的則整頁被劃掉。然後我又給他看了另一本,其中是連續七、八次的校樣,每一次的校樣上都寫滿了補充和修改。這是我向用小羅馬字體為《雜誌》排的第二版提出要求而作出的補充和修改,證明在這第二次排版與付印樣之間我又付出了大量的勞動。然後,付印樣上,又滿是修改之處。我將此付印樣訂成了第三本,以此向納卡爾醫生表示敬意,這本書就是題獻給他的。

  人就是這樣,幹了一件缺德事,總想說出個道理來。於是他謊言一大串。然後,為了叫人相信他自己是真誠的,就必須叫人懷疑自己對手的正直。於是就產生了誹謗、誣衊。我的職業便是觀察,對於欲望在人心中暗暗織成的這塊布的鬆散緯線,我辨認得出。是的,這一切都站得住腳,在我看來似乎十分符合邏輯,設想得天衣無縫。但是,捫心自問,一個三歲的孩子也能判斷出此事誰是誰非。當然,為了證明我的話,我無法把這幾本東西給讀者看,但法官已經看到了。

  就這樣,不僅僅證實了其弄虛作假已背棄了與我的協議,而且更不容置疑的是對作品本身的傷害(在藝術家看來比這一罪行更嚴重,且令一個熱愛藝術的人心驚肉跳的)。正如我已經指出的,第一次排版以後加上去的、在《雜誌》上占十六頁的德·莫爾索夫人的信,在外國雜誌上根本沒有,而俄國審查機關並未從該雜誌上刪節任何文字。

  如此詐取我的思想和產權,我很晚才得悉。這一點,諸位一定會明白。我當時正在專心致志創作《百合》,到了十二月二十三日前後我才知道這些損失。為了打官司,必須往俄國寫信,將證據弄到手。有些不法行為,我一直認為是應該判刑的。我被傳喚到普通法官面前時,我並不尋求報復,我相信他們的公道。但我沒有料到公眾會知道這個案子。

  一個作家在忙碌的生活中,日夜與語言搏鬥,即使是世界上最美妙的官司,他也不會心甘情願地踏上這條路。這一點,諸位一定會明白。我真不喜歡攻擊比洛茲先生。約定見一次面,不是在我家,而是在儒爾·桑多先生家,我再也不願在自己家裡接待他。比洛茲先生來了。我事先安排了見證人:德·貝盧瓦伯爵先生,儒爾·桑多先生和艾米爾·勒尼奧先生。這後兩位是比洛茲先生的朋友。最後,比洛茲先生的合夥人博奈爾先生陪同比洛茲先生前來。我強烈地譴責他們背信棄義,更多地強調文學方面而不是銀錢方面。我向他們提出以下建議:結清《百合》收尾我們之間的一切帳目;作為賠償,讓我立即出版《百合》單行本。博奈爾先生認為這是敲詐勒索。我給他們二十四小時的考慮時間。針對他們拒絕任何和解的態度,我向他們申明,中斷在《雜誌》的一切工作。惟獨勒尼奧先生和儒爾·桑多先生在這次談話之後成了我的朋友。

  比洛茲先生和博奈爾先生是機靈人,會算計。他們在這種事情上很機靈,他們算計好了:沒有證據,我無法向他們發起攻擊,而證據一個月之內到不了。於是他們傳訊我。就這樣,我本來應是主動出擊的人,反倒受到了攻擊。

  他們的要求依賴什麼呢?

  一個作家每年交給一份雜誌二十或三十印張時(自《雜誌》存在以來,很少有作家能交給他們這麼多),因為這合四千或六千法郎,自然就建立起一個來往帳目。有時我欠《雜誌》,有時《雜誌》欠我。我應該說,我欠《雜誌》的時候多,《雜誌》欠我的時候少,因為生活變化無常,總有一些偶然因素,勞動並不可能總與需求相符。在各點上對我進行攻擊的文人,在這一點上會同意我的話。總而言之,我們的賬是兩清的。如果說《雜誌》或書商損失了一些利息,我則損失了徹夜不眠的勞作。我祝願每個人帳目都能象我一樣清楚,良心都能象我一樣乾淨。不過,一八三五年十二月,我欠《雜誌》二千一百法郎;《雜誌》排了我十個印張(《百合》的結尾,約合二千法郎)。雖然我們在銀錢上頭尾接不上,但有我的勞動,還是平衡的。現在我拒絕與他們合作,我就欠他們的錢了。

  這錢是怎麼欠的呢?

  比洛茲先生是個學識淵博的人,他全知道,至少他全都看了,因為很長一段時間內他是印廠校對。我這樣說並不是要侮辱他,我自己為了只雇一個印刷工人,自己就當過排字工人。而且由於這件事,我賠了一大筆錢,直到現在才用我的筆頭產品償清,足有數千法郎。這場災難迫使我更多勞作以修補我的家產。這就是我孜孜不倦、刻苦工作的原因。比洛茲先生是科學泰斗,兩家雜誌的社長,由於在一些純屬文學的問題上與居斯塔夫·布朗什先生和維克多·雨果先生意見分歧而與他們鬧翻。我這樣說,是因為他在五月二十九日(星期日)的小結中斬釘截鐵地說,他與任何人相處中,都從未出現過難題。《塞拉菲塔》的第一部分已於一八三四年發表,我有二十封比洛茲先生的信,向我要這部作品。但在我連續幹了九個月,寫好了《塞拉菲塔》的結尾時,比洛茲先生突然改變主意,認為這部作品很糟糕,混亂不堪,不可理解,會有損《雜誌》的威望……「那麼,一個藝術家怎麼辦呢?」比洛茲先生的律師問道,「在這種情況下,」他自問自答,「他完全有權利撤回自己的作品。」我回答比洛茲先生的律師說,我不能撤回,我欠著人家的錢。但是一個很有勇氣的藝術家會說:「我拿走我的作品。」

  比洛茲先生欠我什麼呢?一筆賠償費。諸位知道我怎麼辦的嗎?我對他說:「我付清九個月以來在排版上的三百法郎費用,把我的作品拿走。你不要沒關係,沒有學問的威爾代先生會撿這個破爛。」

  威爾代先生付了錢,在《雜誌》就《塞拉菲塔》排版的費用三百法郎開具收據以後一星期,出版了《神秘之書》。

  請諸位注意,在開庭審理時,比洛茲先生的律師對我的律師說我欺騙了他,他們從未從我手中拿走《塞拉菲塔》的結尾。而勃萬維利埃先生手中拿著《巴黎雜誌》的收據,上面寫著《塞拉菲塔》的全部排版費用各項。此收據是開給威爾代先生的,並有羅萊先生代表比洛茲先生的簽名。這一收據的日期是十一月二十一日,《神秘之書》出版日期是十二月二日,即交出《塞拉菲塔》付印樣的十一天以後。這說明我對印刷沒有設置什麼障礙,當時《塞拉菲塔》的結尾已經為《雜誌》準備就緒。這一切使比洛茲先生拼湊起來的日期不能自圓其說。他在五月二十九日那批貨中,對我持續進行了九個月的勞作開了一個令人愉快的庸俗的玩笑,而在事情發生的當時他是欣賞的,即使不是從文學角度,至少作為韌性和勇氣的表現。這至少證明,我從一八三五年三月直至十一月,一直在寫《塞拉菲塔》。至於這本書的開頭與結尾之間的間隔,是用在分析、整理我賴以為生的書籍上了。此外,這個間隔還有《高老頭》來填充。

  最後,對於我的對手的律師在大庭廣眾之下、因此也在報紙上大膽否認的這一點,為了叫它更確鑿無疑,我還要講一件很能確定日期的小事:威爾代先生是喜歡書評的有心計的書店老闆,他對比洛茲先生說:「雖然我買了一部無法理解的作品,要將它售出,還必須有你來幫忙。請你答應我,在《雜誌》上就《神秘之書》發表一篇文章,而且要作肯定評價。」

  他笑著說:「我把它作為出售的條款之一。」

  比洛茲先生許諾道:「不過,由於這是神秘主義內容,《雜誌》沒有一個人能就此寫出文章,」他接著說,「我給你找一個聽我吆喝的小夥子,給他一些指示,他會叫你滿意的。」

  為了肯定確實在十一月二十一日訂了這一交售條款,下面有比洛茲先生的一封信。此信為比洛茲先生所寫,注明了日期,並有其簽字,時間為一八三五年十二月一日。信中有的地方談到我當時正在修改就《幽谷百合》寫的第三篇文章,而那時《幽谷百合》在聖彼得堡出版已兩個月。由於兩書的內容不相諧,我一直不願一面寫《百合》的一個片斷,一面就《神秘之書》寫文章。

  下面是比洛茲先生的函件:

  先生:

  我們尚未收到您的書①,所以很難在星期六以前就《塞拉菲塔》寫一篇有理有據的文章。如果您確實無法為這一期交出《百合》的第三篇文章,我可以用另一篇文章來代替。所以請您自便,(校樣)請您隨看隨寄來,以便使印廠有充分時間照您的修改進行更動。

  您忠誠的比洛茲

  ①此書於二日出版,但威爾代夫人曾答應給比洛茲先生清樣。

  評論文章出來了。《雜誌》在其訂戶面前表現得相當愚蠢,本來已經鄭重其事地向訂戶許諾要登載即將在《神秘之書》中發表的《塞拉菲塔》,現在又決定逐點講述這個故事,又加上冷靜的思考,卻不承認比洛茲先生認為作者一向擁有的優美文筆。我提出這一批評,僅僅是出於本文作者對比洛茲先生的一片忠心。在星期日的《雜誌》上就《塞拉菲塔》繼續開的惡意玩笑,卻足以說明那篇關於《神秘之書》的文章何以那樣尖刻了。

  這些都是明明白白、毫不含糊的,與我剛才就《塞拉菲塔》所言一切完全符合,卻與博奈爾先生與比洛茲先生借律師之口道出的謊言截然相反。這些證據拆穿了昨天《雜誌》上發表的那篇文章的謊言以及提出的日期,那篇文章說他們未能得到《塞拉菲塔》的結尾。

  一個人,從十一月二十一日到十二月四日,在博杜安印刷所印《神秘之書》,在《雜誌》上發表《百合》,又在貝歇夫人書屋發表《豌豆花》(十月底),請諸位設想一下,他有幾隻手,幾個腦袋?你們把我說成是什麼都寫個開頭、沒有一樣寫完的藝術家,請你們告訴我,這些堅持按期出版的作品,難道是一個東遊西逛的人寫出來的?我記得十一月和十二月,我還在複校《鄉村醫生》的第三版。

  這樣的辛勤勞動,得到的是什麼報答?在法庭面前受辱!

  《神秘之書》在博杜安印刷所印刷,十天之內便告罄。第十一天又在勃艮第印刷所重印。第一版出版一個月以後,出版了第二版。對於無法理解的書,這真是幸運。我開始懷疑比洛茲先生並未讀過這本書。果然如此。有德·貝盧瓦先生和艾米爾·勒尼奧先生在場的那次會談中,他在我們面前承認了這一點。我為作家的骨氣付出了以每個印張二百法郎計算的八個印張,這就從我和《雜誌》的來往帳目上扣掉了我一千六百法郎。這樣,我就一直欠《雜誌》的錢。

  所以,這幾位先生手裡握著結欠,向我發動了攻擊,同時向我索要:1.《百合》的結尾;2.《新嫁娘的回憶》。而且依據我欠的數目,索要很大數目的利息損失。他們將這個數目分到這兩部作品上,雖然這一部作品顯然可以代替另一部,因為作者與雜誌社長之間,計劃每天都在改變。證據就是他們拒絕接受《塞拉菲塔》。在這一點上,還有更清楚明白、更有決定意義的東西,那就是比洛茲先生寄給我的一封信,附有我的帳目。而在這個帳目上,比洛茲先生將《高老頭》、《塞拉菲塔》和《幽谷合》籠而統之放在一起,另一邊是從前各時期交給我的錢款數目。這個帳目跨越兩年時間,穩操勝券地證明了我的律師對此所言完全屬實。此件現在法官手中。

  我並未因此淪落到信口開河的地步。我不會亂開玩笑去證明一些謊言確實有理。我說「有這麼一回事」,我就老老實實地、不開玩笑地將我的對手簽名或他們親手寫的證件交出來。

  至於要結欠的那兩千一百法郎,我通過執達員送給他們了。這些先生拒絕收取這個尾數,我便將錢存入了償還公債基金會,收據現在在法官手裡。

  這裡披露了一些事實,旨在證實我為解釋對手們的邏輯所說的一切。這兩個人均以召喚報界的惡犬咬我、攻擊我作要挾。「我叫報紙抓住你不放!」在巴黎這意味著什麼,誰都知道。這意思就是:「我要對你進行誹謗,我要說你配不上你的姓氏,你欠我的錢,你無法無天。」對司法的尊重,我不知道法院如何理解。對於不忠實地反映開庭情況,他們懲治嚴厲。好啦!比洛茲先生就是從這裡開始訴訟的。我於一月十二日(星期五)被傳訊(大概如此)。這之前的那個星期二,三家報紙便宣佈了這個消息,加上了什麼評論,真是天知道!

  說我被判刑了。這麼一宣佈,各種文章便洪水般湧來。

  我沒有任何證據說明這些文章來自《雜誌》和比洛茲先生。但是,文章的作者既不是我,也不是我的訴訟代理人,這是清清楚楚的。想必是比洛茲先生自覺在這個問題上十分理虧,昨天,五月二十九日(星期日),他在《巴黎雜誌》上的一個按語中說,他聽說那是一次缺席判決。

  我今天不能去對第一審判室的法官們大喊大叫:「各位先生,這是訴訟程序,你們有文書,從未有過缺席判決。我十二日被傳訊到庭,而在這個日期之前,我被判刑的消息已在全法國不脛而走。」此刻,我們不再站在法官面前。你們在公眾面前誣衊我,我要向公眾高聲呼喚。比洛茲先生,我把《新嫁娘的回憶》交給你。我還要做出一件很漂亮的事,那就是送你一件一定會對你有用的禮物:如果你能在這場卑鄙齷齪的官司裡製造出一個缺席判決,我就把這部作品無償贈送給你!

  現在我是懷著幾分驕傲來敘述這個始末的。這是一個富有教育意義的故事。它向一切閱讀我這篇文字的人證明,我們這可悲的文壇名氣,別人是以多麼昂貴的代價賣給我們的,我們暗中有多少煩惱。腦力勞動總是伴隨著可怕的迫害,那些牟取暴利的人、掮客們都是殘忍的劊子手。即使出於他們自己的利害,在這些人孜孜不倦地工作時,他們也應該讓這些人得到安寧,而他們卻殘酷地折磨這些人。諸位看到了,這些先生們為我們到場的地方準備了他們自己的角色。

  對於比洛茲先生和博奈爾先生委以重任,要他控制那位靦腆的德·莫爾索夫人肩膀的律師,我只有表示感謝。他非常聰明地嘲笑了我的作品。而我們生活的國度,正是一個玩笑偶爾能為對國家進行抵制的作品加冕的國度。《百合》若不是讓這機敏而尖刻的諷刺給刺了一刀,我的作品可能要受到相當猛烈的炮火轟擊,足以在任何專欄評論面前低頭的。何況專欄評論已經趕不上形勢,與律師相比,專欄評論會蒼白無力。若不是我當時不在場,若是我那時也在司法大廈,對於將這場官司變成了消遣娛樂,我自己也會開懷大笑。從我的律師那莊重嚴肅的話語中,看出這是一場十分嚴肅的訴訟,實際上卻成了法官們已經開始嘲笑的下流案子。我的感謝之情還不止於此。我們都知道,比洛茲先生和博奈爾先生的律師是司法界的一位名流。他自己是否知道,對他的獵手才華,我欠了他多少恩情?他的主顧給他帶來了一些信件,在大庭廣眾之中,這些信件又叫兩個獵物站了起來。比洛茲先生的律師去找皮肖先生,並宣讀了皮肖先生的信件。他這樣做的時候,是否知道這是給我的筆下送來了一位弄不死我的醫生,正象D.M.P.三年來一直想在文壇上置我於死地一樣。我們現在該說說我患的一種病了。我由於皮肖先生而身體不適,就象人們肺部有病一樣。我的肩膀上站著瓦爾特·司各特的《鸚鵡》。

  這裡我要解釋一下「個人尊嚴」這個詞的用法,我曾使用這個詞來說明我兩次拒絕與《巴黎雜誌》合作。皮肖先生正好給我當過渡。

  韋隆先生和拉布先生曾先後領導《巴黎雜誌》,我一直受到他們善持。他們彬彬有禮,從未叫我失望,我一直覺得他們熱忱友好。這有兩個原因:首先,他們二人均能寫出好書來。他們並不為此而憂心忡忡,所以作為一個人,對於能使社長心花怒放的成功,他們絲毫不會妒忌。其次,出於有道理也好無道理也好的自尊心,我認為在一個發表許多文章的集子中叫人評論自己的作品不大合適。公眾知道,在誰家裡是不能說這家主人壞話的。經常為之寫作的一家雜誌,就像是自己的家。大部分文人意見與此不同,我也不怪他們。出於信念,我的情感不同。報紙上的文章,對於一本好書什麼作用也起不了,只會有助於保護壞書。我從來沒有向任何人要求為我寫過任何文章。我對這個毫不在乎。我什麼要求也沒有,也從未向雜誌的撰稿人及社長提過任何要求,與這樣一個極其勤奮、為雜誌的爐灶送來粗大柴捆、拿了錢就回家的文學匠人,要處不好是不大容易的。

  皮肖先生更多地是個文人,而不是醫生,可是讓咱們說句老實話,他身上總是留著一些醫生味道。果然,當皮肖先生來領導《巴黎雜誌》時,他覺得給我開些極苦的藥片治一治我過高的自信,十分好玩。他在城裡病人不多,於是決定醫治落到他手下的人的虛榮癢癢病。一個人獨自前行而又無依無靠,只有炮彈朝他的小舟襲來時,他需要相信自己才能繼續前進,這是很自然的。可能他常常誇大了自己的力量,自己的本事;用腦太多也會產生這種現象。何況,要拿起筆來,就必須想像自己能寫出好東西;如果認為自己只有令人討厭的思想要表達,只有平平淡淡的風流韻事要敘述,那最好還是當醫生去把人治死也不要叫人厭倦,因為死人不發牢騷,而煩惱的活人會喋喋不休且會叫你臭名遠揚。為了防止病人舊病復發,必須叫他避開病因。而執意要治好作家虛榮心太強這種毛病的皮肖先生,卻想出了奪去他們寫作機會的藥方。這是普魯東先生式的邏輯:「叫人脫離社會,你就把人隔離開了。」皮肖先生用皮克赫爾、謝立丹·朱尼奧爾和好像是H.-C.德·聖米歇爾這三個筆名幹著不利於《雜誌》編輯的事。

  皮肖先生離開《雜誌》以後,除了阿梅代先生以外,皮肖先生,A.先生,P.先生和A.P.先生這些編輯再也沒有露過面。我如果將他用這些名字以「占統治地位的皮肖」身分塞進《雜誌》多少頁的統計數字公佈出來,他是不會高興的。我就饒了他吧!他自己親自撰寫《留言簿》一欄。在我不斷收到《雜誌》社長的讚揚信件時,皮克赫爾,謝立丹,特別是那個兇惡的H.德·聖米歇爾一直咬住我不放,《留言簿》不斷打我的板子。我成了二流文學的英雄,等等等等,不一而足。總之,我每週收到二升半諷刺挖苦話,來自蘇格蘭、倫敦、巴黎。有人認為我是洞察一切的觀察家,嘿嘿!雖然謝立丹·朱尼奧爾言語笨拙,我還是相信確有其人;我相信了皮克赫爾,我相信了聖米歇爾,我也相信了P.等等均確有其人。直到有一天,我到印廠去改校樣,才發現原來皮肖先生是這一幫子批評家的大老闆,打我那可憐的文學珠寶鋪子的主意。

  我的朋友們對我的聲譽看得很重,這些馬屁精,他們尤其希望一個人不要在自己家裡被人取笑,因為這樣他會失去尊嚴。他們發現,我的出版商也有點發現:雖然《巴黎雜誌》對我的文章給錢不少,這家雜誌對我以單行本發表的作品卻極為敵視。他們對我說:「《雜誌》向你宣稱他們沒有你不行(人們算在我賬上的「雜誌的上帝」這句話,估計就是這個時期說出來的),你肯定很需要錢,才會忍受《雜誌》的鞭打。」我感到這種情形是多麼不適宜,在我寫作《行會頭子費拉居斯》的過程中,《雜誌》對我這位作家越來越敵視,於是我離開了這家雜誌而就《歐洲文學》。我甚至感到那麼令人作嘔的不快,因為在社長的面孔下面總是露出點醫學來。結果我在寫完《費拉居斯》這個完整的故事之前就結束了自己的義務,對他們說,以後再沒有任何東西可以發表。我很簡短地表示了我的意願。

  下面是皮肖先生就此致比洛茲先生的函件:

  先生:

  承蒙詢問,茲答覆如下:我必須申明,德·巴爾札克先生將標題為《十三人故事》的文章第一部分在我領導的《巴黎雜誌》上刊登之後,將下面部分賣給了另一文集。那以後,德·巴爾札克先生聲稱,他之所以中斷合作,只是出於個人尊嚴原因。但是在他看來,他的尊嚴極少受到損害。我不會無視這樣的事實:他自謙地說對《巴黎雜誌》感恩不盡,《雜誌》一直享有優先權,別處給他所加之價碼,《雜誌》均可付給他。我承認,如果我不是認為《雜誌》的尊嚴也與德·巴爾札克先生的尊嚴一樣與問題息息相關的話,那我就可能是被他的才華這一條迷住了,而促進了抬價。

  敬請等等

  阿梅代·皮肖

  一八三六年三月十六日,巴黎

  皮肖先生寫這封信時,忘記了一八三三年三月交出的一份理由陳述書。該陳述書如下:

  本件簽字人、《巴黎雜誌》社長承認,按照德·巴爾札克先生與我所簽訂之協議,德·巴爾札克先生應向《巴黎雜誌》提供的二百四十頁,到《巴黎雜誌》第四十八卷三百一十三頁結束:從這批稿件起,按照協議的條款,德·巴爾札克先生解除其允諾;德·巴爾札克先生承認《十三人故事》應按每印張二百法郎價格結算。《十三人故事》第一個故事最後一段以後,德·巴爾札克先生提供的文章將作為新協議之內容。

  阿梅代·皮肖

  其次,那個時期阿梅代·皮肖先生給我寫過許多信件,極盡讚揚之能事。我從這些信件裡選出一封來公佈如下。看了我剛才的解釋,讀者對這封信一定會完全理解。

  先生:

  《歐洲》在我們續簽合同時針對我們發了一個廣告,《巴黎雜誌》對這個廣告給了一個冷嘲熱諷的答覆。有人告訴我,你認為在這個答覆中直接受到攻擊。這個答覆是我寫的,我一個人寫的,矛頭只指向《歐洲》。但我聲明,我完全可以理解,這同時也是對那些利用自己的權利拋棄我們的人的一個答覆。並不是你一個人。也有點是你,但與其他一些人相比,你還不錯。在那個場合下,我怪罪的主要是我的朋友們,而你比他們當中某些人為《雜誌》做的事情還更多些,因為你為《雜誌》作了儲備。在《雜誌》,我從未以朋友身分為你幫過什麼忙①,對你來說,我只是社長而已。是社長一個人為我們不夠富有、不能象《歐洲》那樣付給你高稿酬而感到傷心。既然文學是一種商業②,為什麼在文學中不可以有抬價呢?哪一天,《巴黎雜誌》也會抬價的③。不過在這之前,《雜誌》不得不從商業角度來回答商業廣告。不讓別人象宰殺阿涅萊綿羊那樣宰殺自己,這是容許的。並沒有證明我們患羊痘呀!

  ①謝立丹·朱尼奧爾,聖米歇爾,A.和P.使他悔恨不已。——原作者注。

  ②皮肖先生是巴黎唯一由於熱愛藝術而工作的人,他從來沒有編輯室來整理回憶錄,而在倫敦是有雕刻室的。——原作者注。

  ③比洛茲先生已經比皮肖先生走得更遠,但只是在訴訟上而已。——原作者注。

  先生,實不相瞞,由於《歐洲》對你更加偏愛,大概也由於我表示遺憾,因為我並不是最後才讚揚你的傑出才能的(我早就這樣說,也這樣登載在文章之中了,我希望今後還能長期這樣說),對你自尊心的攻擊正在醞釀之中。先生,這些攻擊絲毫不是來自《巴黎雜誌》,相反,它會為此而惱火。它一直希望對你能失而復得,甚至希望現在也不要失去你。我與你談到這個問題,僅僅是因為你似乎認為上星期日那攻擊矛頭純粹指向你。先生,作為一般規律,我的所作所為及所寫,我都是承認的。對於並非我應負的責任,我甚至偶爾也能承擔。遇到這種情形,你直接找我好了。需要解釋清楚的事,我是從來不回避的。

  在這裡,我要向你提一個意見。我想起你把《十三人》的下文給了別人。我不知道你可以叫《費拉居斯》結尾處的那個按語一直存在到何時,因為我們為我們沒有的兩篇文字作廣告是不合情理的。為這個《十三人故事》,我已經很坦誠地向你表示過謝意。

  請你注意,為了它,《巴黎雜誌》花了一千多法郎的額外費用。所以我隨時準備接受下文或至少下文的一部分。不管《步態論》有什麼長處,拿這篇文章作為我們的唯一資本去與《十三人故事》那麼強有力而又獨特的風格相抗衡,是不公平的。此外,我僅僅對你給文章定的題目持反對意見,那只是一部分,而不是文章全部。

  先生,我隨時準備滿足你的要求,甚至希望一個月以後就能得到允諾,我已與你談過這件事。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失去你的文章會叫我們的股東產生什麼情感,我這個社長也只好兜著走了。

  順致敬意

  阿梅代·皮肖

  (一八三三年)四月十日,星期三,巴黎

  寫給比洛茲先生的信,已在法庭上加以宣讀,並且印在報紙上以完成蓋上印章的投標單所從事的貶低我的大業。比洛茲先生出於需要,不得不透露出我的習慣和我受到的教育。要把寄給比洛茲先生的信與我帶來的收據和信件調和起來,評論家們可能會非常為難。我不知道皮肖先生為何刊登瓦爾特·司各特的《鸚鵡》,他實在記憶力太差。他甚至忘記了,就在我將自己的文章送給《歐洲文學》時,我也象他說的那樣,為《雜誌》留了儲備,而他的朋友們則完全拋棄了他。《十三人故事》的第二個片斷《切莫觸摸刀斧》,是在皮肖先生眼皮底下寫成的,就在我結束《費拉居斯》的同時,在同一印刷所中,埃沃拉先生那裡。我在那裡修改這兩家報紙的校樣。陳述書的日期是一八三三年三月,而《切莫觸摸刀斧》發表在我與《歐洲文學》訂協議之前。皮肖先生在其四月十日的信中談到這一協議。這封信從其結構上就暗含著我似乎對《雜誌》幹下了什麼可恥的事情,我開始了某一創作,我又半途而廢了。比洛茲先生的律師成功地炮製出如下的論調:「諸位先生,德·巴爾札克先生就是這號人!他從來就是這麼幹的。他動筆寫幾部有趣的作品,但是從來沒有寫完過。」

  是的,我的冤家對頭們唆使一位聰明透頂的律師對一位作家說出諸如此類的話來,而這位作家在七年中寫了八開大小的三十七本書,其中包括一百篇各不相同的作品。我寫這封信的時候,他只有《古物陳列室》和《布瓦魯熱繼承人》還在手上了。

  皮肖先生提議寫的陳述書產生了什麼後果呢?後果便是到了一八三三年三月,我履行了我的協議,我可以走了,將《費拉居斯》留在了《雜誌》第四十八期第三百一十三頁。而且我可以向這個給我幫了倒忙(見其函件)的人要大價了。但我為報紙著想,仍同意按原價將作品寫完。對於一個慣於坐上郵車到國外去——對於被工作壓得喘不過氣來、專門作學問的人來說,這是相當自然的消遣——的人來說,我似乎覺得,在這種情況下,我的行為乃是一個已經做得超出了自己諾言的人之所為。我在陳述書上簽了字,也就等於徹底告辭。

  我要求退出的目的,只是為了能有權利發表《切莫觸摸刀斧》,因為皮肖先生原來強迫我必須只為《雜誌》一家幹活。

  對於我為什麼離開《雜誌》,我進行了解釋。這時皮肖先生主動提出給我超出我要求的報酬。正如他在信中告訴我的那樣,他想召集股東開會以便授權與他,給我高於《歐洲文學》的報酬。但是,當一個人滿懷蔑視鳴金收兵時,我看他是根本想不到提出任何要求的。所以,皮肖先生的信(一八三三年的信)並不象一八三六年的信那樣,指出我對《雜誌》負有什麼義務。

  我沒有在《青年法蘭西回聲報》上將《切莫觸摸刀斧》登完,理由如下:這家報紙的社長,未經我簽發付印單,便發表了整整一章《百合》。在法國出版的這一章文字,正是在俄國出版的那種狀態。因此發生了一場言辭尖刻的激烈爭論,社長抱怨不迭。一個人自己沒道理的時候,總是埋怨有道理的人的。以前他一向十分有求於我,我也象女人一樣,不喜歡別人如願以償以後道出生硬的話語和冷嘲熱諷的言辭來。我希望與他一刀兩斷,而且我也這樣做了。下面的文件可以證明,即使在這種情況下,我也能做出我喜歡做的事來:

  本件簽署人、《青年法蘭西回聲報》社長承認收到德·巴爾札克先生二百法郎。這是我為《切莫觸摸刀斧》等兩篇文章預付給他的稿費、將交出的頁數和預付的費用加以結算後,他欠我這個餘數。我承認,上述款項交回後,德·巴爾札克先生對《青年法蘭西回聲報》已不欠分文。上述兩篇文章在《青年法蘭西回聲報》上發表四個月以後,其版權即完全歸其本人所有。按照原來的口頭協議,他只是為該報登載此二文才將版權出讓。

  此據並一切銀錢結清。

  一八三三年十月十五日於巴黎

  我贊成與德·巴爾札克先生重修舊好。

  福爾費利耶

  這清楚不清楚?按照我的慣例,沒有它我不和任何人打交道的那個條文,諸位看到了嗎?這是《鄉村醫生》出版時人家跟我打的那場官司給我的教訓。我這個急匆匆的勞工,急於在田裡撒種的農夫,從那天開始,就不得不把一切都寫成書面文字,把任何事情都記錄下來。因此現在我能夠用證據和文件將我的對手壓倒。

  我相信,我對手的律師看到這些貨真價實、無可辯駁的文件後,會感到些許遺憾。正如勃萬維利埃先生對他所說的那樣,他聽憑自己主顧的狂熱仇恨情緒去辦事了。他的主顧們以為會作出判決,以為叫二十家報紙同聲攻擊單槍匹馬的一個人,就可以將他的聲音壓下去。但是這個人就要大聲疾呼,將他們的不仁不義,盜賣我的版權,偽造一本書的繈褓的醜行都宣揚出去;他就要揭露他們出售一部尚未成形的作品、一個文學胚胎的醜行。對此,瓦爾特·司各特會稱之為將羊羔淹死在母羊的乳汁裡。他們明明知道這部作品還要經過六個月的艱苦勞動才能結束,而這種勞動是為了《雜誌》和作者的共同利益。

  現在該把比洛茲先生要求卡博-弗意德先生寫的那封信公佈出來了。對手的律師曾經說過,「正如你們知道的,」這位弗意德先生,是「一位傑出人士」。我從弗意德先生一個人身上看出好幾個人來:政客,文人,報社經理。作為政客,他要比作為文人傑出得多;作為文人,我一般沒有品評的習慣;作為報社經理,我擁有他的一封信。但是我會還給他,而不予以公佈:這是基督徒的作法。但是,我要聲明,從這場爭論中,人們會得出結論說,我與之打交道的,完全不是上述幾個不同人物中的哪一個。下面便是比洛茲先生受之于寬宏大度的弗意德先生的那封信:

  你問我,在我擔任《歐洲文學》主編及老闆時,根據什麼條文,德·巴爾札克先生給了我們《歐也妮·葛朗台》第一段以後,沒有交出下文。我可以滿足你的要求,尤其是因為在這個問題上,《歐洲文學》只是證明了那以前以及那以後其他一些文集所證明的事。德·巴爾札克先生先是預支了一大筆錢(我想是一千二百法郎……對,一千二百法郎),然後先交給我們一篇《步態論》。但是這個《步態論》距離作者與我們結清相距甚遠。

  《歐也妮·葛朗台》登了預告,刊出了第一章。這一章剛剛登出,德·巴爾札克先生便不知到哪裡旅行去了:例如……象他常有的情形那樣,到克利希或薩瓦旅行去了。有一天,他的一個親戚或是朋友到我們這裡來,告訴我們,巴爾札克要交給我們《歐也妮·葛朗台》的下文,我們必須在未見到這下文的一行一字之前給他兩千法郎這個極大的數目。不論《歐也妮·葛朗台》的主題變得多麼美妙,我們總覺得這未免代價太高。特別是如果考慮到潤色的費用,在印廠進行的改動,德·巴爾札克先生的這部中篇的價錢實際上比這還要高,至少合四千法郎。

  此外,不應忘記,按照我們與德·巴爾札克先生口頭議定的他的作品的價格,這兩千法郎相當於我們應付給他的價格的兩倍。如此索要金錢令我們不快。

  所以,我們刊登了《歐也妮·葛朗台》的第一章……而且,天知道,報酬很高,但是我們沒有得到下文。

  此信所言全足真情,你打算給這封信派什麼用場,悉聽尊便。

  順致敬意與友情

  弗意德(簽字)

  要問我為什麼把《歐也妮·葛朗台》的開頭交給了《歐洲文學》,而沒有把這部作品的下文交給《歐洲文學》的主編和老闆弗意德先生,我可以滿足公眾的這一要求。弗意德先生向公眾洩露了這一秘密,並不是因為他們是公眾,而更主要的是為了一棍子將德·巴爾札克先生打死。我根本沒有將我的作品交給弗意德先生的《歐洲文學》,因為我斷然拒絕在任何事情上與這家報紙合作。弗意德先生的《歐洲文學》並不是勒費弗爾先生的《歐洲文學》,勒費弗爾先生的《歐洲文學》也並非博安先生的《歐洲文學》。這說明有過三家《歐洲文學》報社:一、博安先生的報社,這家報社對紙商、印刷商和文人,總之,一家報紙可能有的僅有的債主,該付的全部照付。後來這家報社被博安先生解散並由他進行了清理!這家巨大而不為人理解的公司之所以停業,是因為股東們只投入了他們社會投資的三分之二,而博安先生作為主管人,自己吃了虧,全部結清了。

  然後,他把《歐洲》作為報紙轉讓給了一家新公司,其主管人是勒費弗爾先生。我在博安先生的《歐洲》上,除了《鄉村醫生》中的一個片斷拿破崙的故事以外,沒有發表過任何作品,而為勒費弗爾先生主辦的第二家《歐洲文學》則賣了很多力氣。一家公司的主辦人是唯一合法的行政首腦,我們一定要清楚這一點。但是這家公司要投入大量資金,就不得不召集大家開會商量籌措資本問題。結果是決定放棄《歐洲》。就在這個節骨眼上,《歐也妮·葛朗台》發表了。由於公司即將解散,我們不知道報紙將落到誰的手裡,我便向一個人發表了聲明,說如果他離開報社的話,我就不繼續交《歐也妮·葛朗台》了。此人是法律諮詢界最傑出的一個人,如今在巴黎市政機構中身居高位,當時是第二家《歐洲》公司的資金出租者。他這個富人如果不向報紙提供資金,我這個窮人也就不向報社提供散文,因為六千法郎再加上損失的六千法郎之於他,並不如兩千法郎之於我那麼重要。恕我不道出這位法官的名姓。他與這一切都毫無關係,可能他視報界為毒蛇,可能他不喜歡自己的名字出現在一場官司裡,哪怕是為了扮演一個美妙的角色。但是,即使在壁爐台下,他也不會說我撒謊!寫這一段之前,我曾經請他在自己的記憶中搜尋。

  「兩千法郎,《歐也妮·葛朗台》!」他當時帶著商業性的直截了當——這是他性格的一面——說,「那是什麼玩意兒?」

  「是一部現成的作品,如今這樣的作品已經很罕見。」

  由於我在那段時間裡已經為《鄉村醫生》打過一場官司,有人已開始誹謗我,這位法官將我拉到一邊,對我說:

  「我坦率地對你說吧,一件東西,如果還要等,我是不會給兩千法郎的。我是商人,我付錢的時候,就希望給我現貨。」

  我請他來看我。他來了,將《歐也妮·葛朗台》的整部手稿瀏覽一遍。他請我再等六天,因為他還不知道他是否決定資助《歐洲》。後來他決定不予資助,決定得很對。第二天,他寫信告訴我,他就要離開《歐洲》了。從這時起,便開始了第三個《歐洲文學》,即弗意德先生的《歐洲文學》。為了說明法官們應該怎樣考慮德·弗意德先生的信件,我只要將第二個《歐洲》的主管人勒費弗爾先生親筆書寫、交給我的聲明告知諸位就可以了。我已將該聲明送交法官。

  本人向德·巴爾札克先生聲明,在發表題為《歐也妮·葛朗台》這部作品問題上,放棄對他的任何要求。因此,德·巴爾札克先生有權在他認為合適的任何時間和任何地點發表上述作品,也包括已在《歐洲文學》上發表的那一部分,這是因為考慮到結尾不能與開頭分開。

  報紙主辦人勒費弗爾

  一八三三年十月一日於巴黎

  我想,這個文件是有決定性意義的。諸位也看到,它與我的敘述完全相符。弗意德先生揚言我欠了《歐洲文學》一大筆錢。如果有誰能夠知道這件事,那當然是勒費弗爾先生。

  從一項賠本生意中退出時,一般來說,主辦人要對生意進行清理。清理就是欠別人的要付清,別人欠的,也要他們還清。

  如果我欠了錢,很明白,勒費弗爾先生不會容許我將他已經付了錢的東西賣給貝歇夫人而不向我索要我欠他的款項。相反,他放棄了自己的權利,為我售出此書稿提供方便。在我看來這是極其清楚的,而且有文件,足以揭穿弗意德先生信中的謊言。我從未在這位先生的報紙上發表過任何東西。弗意德先生安排買下《歐洲》時,正是我印刷(十一月到十二月)《歐也妮·葛朗台》之時。當報紙以另一種排版形式出版時,我在瑞士,我在那裡待了三個月,我不能用我的筆給他幫什麼忙。此外,他針對我的撰稿提出了一個條款,覺得我的稿子太貴。正如我不得不向他指出的那樣,我靠筆桿過活,要盡不少義務。對貝歇夫人高價收買的東西,我自然不能免費贈送給他。

  劉弗意德先生來說,《歐洲文學》是怎樣了結的,我就不說了。我尊重別人的不幸。但我仍然可以說,弗意德先生寫如此這般誹謗我的信,是濫用了自己的地位和我的地位。他有了比洛茲先生的敬重和友情,可以不要德·巴爾札克先生了。

  這些只在道理上說得通。我更喜歡事實。

  勒費弗爾先生的《歐洲》給了我一千二百法郎。好。我應該付多少呢?六十欄,因為一欄給我二十法郎。我相信,如果能證明我交了六十欄,這算法就對了。

  《步態論》,從《巴黎雜誌》撤回交給了《歐洲》,我手裡有,算三十六欄或四十欄。

  《鍥而不捨的愛》,故事,占二十欄。我手頭沒有欄數,因為拿去給我的《都蘭趣話》第三部分當原稿去了。在原稿中,這個故事合八十頁。不過,原件不在眼前,我可能說錯。

  《歐也妮·葛朗台》的前兩章,等於二十到三十欄。

  如此算來,清清楚楚,是八十到八十五欄之間。共計,一千六百法郎。

  現在,諸位明白勒費弗爾先生的收據了嗎?二十法郎一欄這個價目是一個特別契約規定的,契約上蓋著克洛斯事務所的印章。此規定僅僅為我而立,不同於與其他撰稿人所訂的慣例。

  我們現在幹的事,可用一句成語給它起個名,那就是「家醜外揚」。這些解釋只會透露我的辛勞和貧困,讓這些解釋所造成的丟醜,落到逼人進行這些解釋的人頭上去吧!當我在街上行走偶爾身上濺上泥時,回家以後我總是心平氣和地刷乾淨,並不認為我的聲譽會因此受到損害。

  這也有好處,那就是我跟比洛茲先生和博奈爾先生打的這場官司,現在倒把他們給這個案子加上的一切莫須有的東西都清除乾淨了。現在只剩下簡單明瞭的事實。如果我稟性中稍有惡意,我滿可以對這事實來個尖酸刻薄得多的敘述。如果說我全靠自己觀念中的實事求是而得到成功,我想,在法庭面前,也絕不應該背離事實。這些解釋很冗長,也可能枯燥無味。但是,誹謗用一句多少有點俏皮的話就可以幹下壞事,卻必須寫上數頁才能還許多小事的整體以本來面貌。日常生活就由這些小事組成,誹謗或辱駡就針對這日常生活而來。不幸使我變得對人總要加以提防,這是偶然巧合所造成。

  但是,一位藝術家,如果必須考慮自己每一件最微小的行為,如果必須每天晚上象記流水帳一樣把自己的生活都寫下來,還要附上能證明的文件,正在閱讀我這些文字的諸位,請你們告訴我,這日子不是沒法過了嗎?你們承認不承認這一點呢?

  現在,你們大概明白了,就在比洛茲先生、博奈爾先生、布蘭多先生和德·聖約瑟先生(我想,他屬￿我受審的塞納省一審法庭)買下《巴黎雜誌》的時候,我就有十分合情合理的理由提防比洛茲先生。

  事實如下:

  比洛茲先生是一位很有勇氣也十分堅韌不拔的人,而且我首先認為他很瞭解人。但是,他的一些缺點影響了他的優點。我不想談論他的缺點:在這裡,任何指責在我看來都是靠不住的。我只是敘述,而不進行評斷。我希望在敘述這件事的過程中,從頭至尾我都作為一個受到侮辱的正直人那樣行事,只解釋事實;而不是作為一個懷恨在心的作家那樣行事。如果《雜誌》昨天什麼話都沒說,如果這兩個人讓官司該怎麼樣就怎麼樣留在法官面前,如果他們不製造醜聞,而是讓事情自然發展,我向諸位發誓,我是會將沉默施捨給他們的。這一篇辯護詞之所以問世,那是他們自找的,是他們挑起的。

  比洛茲先生當校對當膩了,在《兩世界雜誌》垮臺、再沒有訂戶的時候,雄心勃勃(在每個男人身上,這都是值得稱讚的)地將這家雜誌買下。那時,我想是一八三一年,比洛茲先生拖著病體,在整個巴黎城跑來跑去,為的是將逃走的訂戶拉回來。他從星形廣場的凱旋門到聖安東尼城關,在每一層樓上硬著頭皮聽每一個鐵了心的訂戶提出的各種理由。他到了天文臺,我家,來到寒舍,向我講述了他的苦難,要求我給他幫忙。

  我對這樣瘋狂的拚搏實在欽佩至極!因為這是創建一份新報紙,而又不將老報紙浸到埃宋的臉盆裡。我本人,我也早已開始了一場瘋狂的拚搏,用自己的筆向貧困開戰!我希望還清對我來說數目碩大無比的債務並且體面地生活。我打算用一支鵝毛筆、一瓶墨水和幾刀紙,在一個文學沒有影響的城市裡實現這一偉大創舉。在這個城市裡,不僅需要才具,而且需要運氣,還要能日以繼夜地苦幹,一年才能賺上六千法郎。我借了錢作資本,每年光利息就要付八千法郎!這難道不是鬼迷心竅了嗎?我開始這一拚搏時,正值我的一位朋友把自己腦袋打開了花,其自殺新聞轟動一時的時候。不知道是一股什麼兄弟般的情誼將我推向比洛茲先生,他從前是校對,我從前是印刷商。我從未間斷準備粗茶淡飯,由我們一起來分亨。雖然《兩世界雜誌》每行的字數多得要命,一頁便可堆積致人於死命的四十行和每行五十六個可惡的字母,這足以吞噬我的手稿;雖然那時候對於我與之搏鬥的語言,我還遠遠不熟悉;當經過他的努力,訂戶又回到羊圈的時候,我仍然以一百和一百二十法郎的價錢將我的一頁頁文稿優先交給比洛茲先生。對我最後的文稿,他付我一百五十法郎一頁。我創作了大量作品:《被詛咒的孩子》,《信使》,《約會》等等。當時《巴黎雜誌》的主編是拉布先生,他不相信比洛茲先生會成功,心甘情願地讓我給比洛茲先生幫忙。我的文稿送給《兩世界雜誌》,價錢是一百法郎,而《巴黎雜誌》付給我一百六十法郎。

  請讀者諸君注意,我對比洛茲先生毫無要求,既不要求他向我稱臣,也不要求他讚揚我。如今他卻大談什麼我的自尊心太強!我從未把自己的作品強加給任何一家報紙;也從未為自己或為自己的朋友向他要求過一行一字。自然,要看我這篇反駁詞,對他會是一種酷刑:請他揭穿我的謊言吧!請他列出我叫人塞進去的東西來!他的律師指控我與廣告串通!

  事實是我經常應比洛茲先生的請求,借用從我書中引用的字句,寫人們稱之為題頭話的東西,而關於我自己,我從來未能寫上一行。我也曾經試過。要麼我自我讚揚得過分,顯得可笑;要麼自己批評自己,這也很危險,因為只有我自己深深瞭解我的缺欠。所以,我的出版商很生氣,認為別人為自己幹得很好的事,我竟然不會!這樣,兩年以後,我發表了《都蘭趣話》。我很勇敢地說,當然這種勇氣並未得到讚賞,我說這部作品是那個時代構思最新穎的作品。這本書並非如人們所說,是什麼仿造,因為這些所謂抄襲他人作品拼湊而成的東西已經集成三大本,根本不可能有這樣的用從拉伯雷作品中採擷來的材料拼湊而成的作品。完全不是這樣。我的故事是根據時代精神currentecalamo①寫成的。為了避開任何異議,我給這部作品打上文學創新的印記。如果我將它當作麥克菲森式笑話來對待,我哪裡會有一絲一毫的名聲!如果說一家報紙不得不支持一部作品,難道不是這部作品站住了腳?比洛茲先生幹的事,諸位可知道?他印了四行令人震駭的文字,恕我這裡不再重複。其內容是指責我誨淫。我如果敢當此罪名,那麼普拉迪埃的維納斯雕像、烏東的維納斯雕像以及所有的雕像也都敢當此罪名了。他扼殺了這本書,這過程中,他又將我的另一本題為《赦罪》的八開本書的校樣給弄丟了。而我沒有抱怨。

  ①拉丁文:就地取材。

  我承認,他幹出這等勾當,使我產生極度的反感,我逃離了《兩世界雜誌》,因為這家雜誌對我一直抱有敵意。在五月二十九日(星期日)的文章中,比洛茲先生聲稱,我時至今日仍在不滿,覺得《雜誌》待我不恭。我倒覺得,對一位只要求沉默的作者,要叫他心滿意足是很容易的!

  安東尼·德·聖約瑟、博奈爾和布蘭多各位先生買下《巴黎雜誌》時,曾盛傳這與《兩世界雜誌》大有關係。我向布蘭多先生聲明,我永遠不與比洛茲先生洽談任何問題。布蘭多先生向我保證,說他自己是唯一的主編。我後來是和他接洽,而且主要是在與他訂立的合同內,對於有關我在多長時間內對我的文章可以恢復所有權的條款進行了解釋,明確規定,《雜誌》對我的文章只能在為其訂戶服務上加以使用。

  沒有具體條款規定,我再也不與任何報紙商談問題。比洛茲先生所說我那時怎樣對《雜誌》窮追不捨,全是一派胡言。布蘭多先生到我家來過數次,發現我對定期出集很厭惡,便向我保證說,他根本不是象皮肖先生那樣的文人,也絲毫無意成為那樣的文人,他一定注意,不致使我感到任何不快。後來布蘭多先生離開了《雜誌》,因為他說不可能有兩個太陽,他讓比洛茲先生這顆星球在那裡自由統治去了。正當《巴黎雜誌》在布蘭多先生主持下重新出版時,皮肖先生與我之間爆發了一場論戰。我一談起皮克赫爾、謝立丹·朱尼奧爾和聖米歇爾,說他們的文章使讀者十分厭倦時,雖然皮肖先生對我使用「個人尊嚴」這樣的字眼很覺傷心,要求作出解釋,但論戰還是停止了。皮肖先生現在又在大庭廣眾面前對我進行攻擊。對他在最近這次遭遇戰中所表現出的仗義,諸位可以作出評價了:我的律師對於前一日交給我的對手們的信件一無所知,所以他根本無法進行批駁。

  比洛茲先生又在我家出現了,他通過一些第三者向我提出請求,他作出的許諾,他的賠禮道歉,我都有證人的。他雖然沒有象芒迪紮巴爾先生那樣痛哭流涕,但是話說得那麼明顯,以致我的一位朋友對我說:「這以後,若是他再背棄你,那他可真是個……」

  就在那時,通過一封他簽署同意的信件——該信件也是此次訴訟的證件——,確定了以下的條件:

  《雜誌》使用我的文章,只限為其訂戶所用;發表三個月後,我恢復自己的一切權利;從布蘭多先生與我說定的二百五十法郎的價錢上,我放棄五十法郎,也不再負責校對,他們再也不該跟我提什麼校對的話。

  我同意以此為基礎寫完《高老頭》,寫完《塞拉菲塔》。我還許諾了《一個新嫁娘的回憶》,這個題目很吊人胃口,比洛茲先生迫不及待地宣佈了出去。但是,屬￿《雜誌》的一位撰稿人的項鍊,我可以不戴在自己的脖子上,我可以對每一篇文字提出條件,而且為別的地方幹活。

  可是,雖然表面上看是客客氣氣了,從銀錢方面倒也比較誠懇,但是比洛茲先生卻繼續幹著皮肖先生跟我幹的那一套。《雜誌》對我是那樣充滿敵意,到我得知向彼得堡出賣我的文稿時,我的出版商竟拒絕將我的作品寄給這家或那家雜誌,因為這些作品受到這些雜誌那麼不公正的對待。我對比洛茲先生又提過什麼要求呢?對我本人和我的作品絕對保持沉默,僅此而已。比洛茲先生通過某些撰稿人的文章任憑其發表的那些蠢話,恕我在這裡不一一列舉了。自然我在《雜誌》所處的地位,便是一個人在一家客廳中沒有一個人向他打招呼,東道主並不叫人尊敬他的那種地位。在這種情況下,一個看重自己名譽的人自然拿起帽子揚長而去。《百合》發表以後,當我得知他們濫用我的信任使我成為受害者時,我就想這樣做。

  為了減輕他這些不法行為的嚴重性,比洛茲先生昨日聲稱,貝歇夫人出版的著作《豌豆花》也在彼得堡出版過,而我絲毫沒有攻擊貝歇夫人。由於貝歇夫人只有權出版限定冊數的一種版本,她是違反了規定的。我提出了申訴,她給我寫了一封信,告訴我,彼得堡的貝利紮爾先生曾經要求調閱前幾個印張,為的是看看那部作品在俄國是否會遭禁,以便得知他是否要購買平時買的冊數。她於是給了前九個印張,而俄國書商便把這幾個印張塞進了他的《雜誌》。我被貝歇夫人的好意說服了,她也保證不再調閱任何文字。但是她不知道這些印張已經出版,而且那是完好無缺的印張,也就是說,是已經印好、只待裝訂的印張。甚至不是付印樣,因為我的付印樣上還滿是錯誤呢!

  我現在要提出異議的,是某幾位文人應比洛茲先生的請求昨日在《巴黎雜誌》上發表的聲明。在這幾位文人之中,蘇①先生的名字真沒叫我吃一小驚,因為他在《巴黎雜誌》上不曾發表過兩篇文章。仲馬先生也同樣。但我接受這些先生的名字,因為上述兩家雜誌在這場官司中合而為一是很自然的事,這兩份雜誌都屬￿比洛茲先生和博奈爾先生。這份聲明寫得那樣充滿仇恨,也足以證明,我在這份記事中關於這兩家雜誌對我的惡劣態度之所言一點不假。這篇文字在我看來,沾滿了香檳酒的汙跡,那樣荒謬,對此,我沒有什麼話好回答!雅南先生在其中聲稱,為了防止盜版,除了象比洛茲先生提供我的手稿那樣將手稿提供給國外以外,就沒有更好的辦法。這與格裡布耶的那句諺語:「為了免得被雨淋濕,就要跳進水裡」何其相似乃耳!如果我有時間,我一定用雅南先生就盜版問題進行的論戰而在《雜誌》上發表文章還治其人之身。不過,我還是請他將這些文章重讀一遍,他會承認,我在自己的訴訟中,可不會象他對那些在當時取最短的途徑以達到他稱之為「捷徑」的惡棍們那樣雄辯。對比利時人講話的雅南先生與向比洛茲先生講話的雅南先生自相矛盾,如果我此刻能從他那裡得到什麼好處,我也就不想談他了。但願他發現我也這樣自相矛盾時,對我也能象我現在對他這樣寬容。

  ①即歐仁·蘇。

  聲明的簽署者只有七人(我們可以將雅南先生排除在戰場之外),這個聲明對比洛茲先生極其有害。《雜誌》有六十位撰稿人,而簽名者並不代表多數人的意見,因為他們剛剛構成十分之一,如果我們將蘇先生和仲馬先生每人算是半個撰稿人的話,既然他們在《雜誌》上不曾發表過什麼像樣的文字。名單上,我既沒有看到尼薩爾先生,也沒有看到諾迪耶先生,聖勃夫先生,雨果先生,拉布先生,韋隆先生,梅裡美先生,斯克裡布先生,皮肖先生的名字。這位皮肖先生,作為撰稿人,一個就頂五個;作為社長,其重要性就又當別論了。但是,關於我的事,皮肖先生從前在一些內容與此完全相反的協議上簽過字,作為看重聲譽而且正直的人(他在文學方面的仇恨除外),難道他會在這樣的聲明上簽名嗎?要承認如此違背良知的權利,必須有呂沃-魏瑪斯先生以外的人簽名不可。這位呂沃-魏瑪斯先生的譯作比原文作品多,自然會有人仿造,既然霍夫曼的作品在《雜誌》上用法文發表以前是在柏林用德文發表的。這就非得有雅南先生這種抱怨仿造的人不可。

  無論如何,法官們一定會高度評價五月二十九日炮製出來的聲明!這是在勃萬維利埃先生具有決定性意義而又十分高尚的辯護之後十天,這些辯護詞肯定叫比洛茲先生膽戰心驚,而且是在發出傳訊的五個月之後!怎麼?你自己在摘要中供認,你從一八三五年十二月三十日起便知道一份訴狀的內容,那份訴狀威脅你要經過特別法官。你不但不把所有的撰稿人集合起來解決如此嚴重的問題,反倒把你的精力用於挖報界的污水溝,以便找幾塊石頭向我身上擲來。你喚醒了已經沉睡的激情,要求一位獲得榮譽軍團騎士勳章的醫生開一張與他自己相矛盾的藥方。照方配藥,好毒死我?少考慮別人無可指摘的生活,多考慮考慮你如何自衛,豈不更好?

  這個聲明不可理解。要麼這是毫無意義的討好行為,要麼是真誠的。如果是真誠的,我們能否將它歸之於長篇連載對成本著作的反應呢?但是我不相信,我根本不是他們的敵手,也不與他們平起平坐,這些先生們會把這種反應變成對我個人的仇恨,他們能責備我的錯處,無非是他們過去自己常常說、常常寫的那些而已。

  下面便是這篇奇文,據《雜誌》說,「很有證明性」:

  《巴黎雜誌》各位主管先生向我們詢問,在我們中間將我們文章現成的印張調閱給聖彼得堡的《外國評論》,以便與比利時①和德國的贗品作鬥爭,是否一直是慣例。我們有義務聲明:我們從未想到過拒絕這樣的調閱,既然這對《雜誌》有好處,又不損害我們的利益。

  亞歷山大·仲馬 萊翁·戈茲朗

  羅歇·德·博伏瓦 弗雷德裡希·蘇利

  歐仁·蘇梅裡

  一八三六年五月二十六日於巴黎

  ①如果聖彼得堡能先於巴黎兩個月發表我們的作品,布魯塞爾擁有我們的作品會更要快得多,而且比利時會在巴黎尚未出版這些作品之前在我們的邊境上傳播這些作品。這諸位先生們大概把他們的邏輯和智慧都花在自己的作品上了,所以對於這項條款,他們再也找不到任何邏輯和智慧。可能呂沃先生在彼得堡為梯也爾先生辦事會比他在這裡為比洛茲先生辦事辦得更好一些。我要指出,蘇利、羅歇·德·博伏瓦和梅裡先生最近兩年才為《雜誌》撰稿。與《雜誌》一起誕生的編委,這裡面只有萊翁·戈茲朗、雅南和呂沃-魏瑪斯先生。他們違背自己的利益,在一份哪位主管人都不會贊同的聲明上簽了名,這就叫「害人先害己」。——原作者注。

  我再補充一句:這完全是《雜誌》的權利。盜版,這是現代文學的禍根,可惜人們有權這樣做。還有什麼比自盜更正確的呢?《雜誌》可以這麼做的時候,也是這麼做的。

  儒爾·雅南

  能夠將我們的印張調給外國雜誌,我不僅將此視為我們讓給《巴黎雜誌》的一項權利,該雜誌在韋隆先生、皮肖先生先後主持下以及在現領導下,為文人們幫了多少忙!而且我認為這是反擊比利時盜版的最強有力的辦法。比利時盜版是那樣損害了法國文人的利益。只有明擺著存心不良①才會在這個問題上挑起爭端。

  阿·呂沃-魏瑪斯

  ①仇恨能達到這種地步時,人們只能慶倖自己有此等敵手了。存心不良在哪裡?是在售出他無權售出之物而他為了損害物主仍然出售的人心裡,還是在對雙重背信棄義——濫用權利和濫用物品本身——提出指責的物主心裡?——原作者注。

  啊,我的大人先生們!你們對比利時盜版懷著多大的仇恨,而對俄國盜版又懷著多大的溫情啊!我相信,如果我這件事是發生在布魯塞爾,那你們一定會站在比利時一邊而反對俄國了。在布魯塞爾其醜無比的事,到了聖彼得堡,就變得可愛了!如此說來,有兩種盜版:一種是可憎可惡的,一種是有利可圖的,也就是說,一種是損害我而你們卻加以保護的盜版,另一種則是你們為你們自己的利益而憎恨的盜版,是嗎?如此說來,盜版並不是在每一個地方都算盜版的了?為了博奈爾先生和比洛茲先生的利益,就應該將我的手稿跪獻給貝利紮爾先生了。對於這一聲明和要求別人寫這一聲明的人,我不禁嗤之以鼻;對於在這個聲明上簽名的人,我則可憐他們。

  為了以聲明對聲明,我要宣佈:我曾聽人說過,比洛茲先生通過某一契約,在原來商定的價錢之外,每印張再給喬治·桑一百法郎,這樣就取得了將已經印好的書頁「調給」俄國人的權利,只要文章在巴黎發表之前半個月將它交出即可。

  由於喬治·桑是與比洛茲先生有約在先的作者,我只能提供進行此項商定的那個人提供的見證。對居斯塔夫·普朗什先生在《兩世界雜誌》上發表的一篇關於梅裡美的文章,比洛茲先生曾付給他高出一倍的價錢,為的是可以把這篇文章賣給彼得堡。對此,普朗什先生在必要的時候大概會加以證實。

  對於以菲林爵士自稱的封塔內先生,我想情形也是如此。

  這與比洛茲先生企圖叫人相信這是兩份《雜誌》的慣例可有些相悖。就算這種慣例是存在的,在制約著我們可憐的文學作品著作權的無固定規則的裁判慣例中,這也毫無意義。

  每個人想怎麼訂合同就怎麼訂合同,有多少書,多少文章,就有多少種賣法和多少種不同的條件。如果可能的話,有人甚至可以將自己的文章白送給你。可是,這樣的文章沒有人肯要:沒有什麼手稿比不付錢的手稿更值錢。雅南先生可以坐上郵車,親自將自己的手稿送到布魯塞爾去;蘇先生可以坐上輪船,到希臘去兜售自己的文稿;呂沃-魏瑪斯先生可以強迫他的出版商——如果他們最終同意的話——對他未來的作品,歐洲有多少種語言,就搞多少種盜版。這都很好。我們自己確定自己的權利,《雜誌》就象一個書商。不過,與我的協議早已達成,而且寫成了文字。這些協議現在就放在法官面前,任何人無法否從。協議明文規定:我的文章交給《巴黎雜誌》僅僅是為了在《雜誌》上發表,而不是在別處發表。如果別人可以濫用我的文學藝術作品產權,那麼,三個月後版權重新歸我所有這條規定,又有何用?一個天真無邪的孩子對此也會作出正確的評斷。如此濫用別人的信任,難道不是極為可恥的嗎?不論你怎麼幹,制約事情全域的,有一條確切無疑的規定。這條規定便是:只有在作品全部完成,作者在其作品上寫上了「可付印」這幾個有重要意義的字以後,它才屬￿報紙。然而,你們將未成形的作品賣掉,也就是竊取了我的權利將作品賣掉。作品在巴黎出版之前兩個月,便在聖彼得堡出版了。這是隨時會落到你們脖子上的一把刀斧,因為聖彼得堡的雜誌已經到了巴黎,叫你們這些削尖了腦袋到處鑽的校樣商人丟人現眼。

  你們感到自己幹了壞事,便捏造出並不存在的判決;你們在輿論面前給我抹黑;你們走出家門,四處活動,叫你們雇用的文人寫謊話連篇的文章;你們到一個懷恨在心的書店老闆家裡去找他,因為他手裡有一張對他不利的仲裁法庭的判決,法官可以將判決的各條宣讀出來;你們到《瓦爾特·司各特的鸚鵡》的作者、一個喪失了記憶力的醫生那裡去找他;你們到弗意德先生家裡去尋找信件,多虧我在自己十分忙碌的生活的暴風雨中保留了一些文件,可以批駁這些信件;你們在法庭那大庭廣眾之下,嘲笑《幽谷百合》,可你們還向我索要這部作品。你們幹著這種種勾當的時候,我幹什麼了呢?我手中握有文件、信件、備忘錄,但是在你們往十七份報紙裡塞進長篇累牘的文章、各種評論,掀起狂風巨浪的過程中,我一言未發,我等待著判決那一天的到來。我必須看《法庭紀事》上那些不忠實的敘述;直到《巴黎雜誌》最後挑釁才終於將我驚醒。一些與案件無關的信件,叫我那位雄辯的朋友兼律師勃萬維利埃先生措手不及,他大概對此沒有思想準備,因此未能作出即席發言。本篇敘述雖然不能代替他的發言,但是至少可以將事實解釋清楚,而且可對某些當代人的傳記有用。這將會結束我們之間的爭論。星期五法庭判決時見吧!

  由於時間倉促,只有一天時間,這篇記敘可能在準確性、遣詞造句上均有不當之處。但是,每個人都會明白,在這場筆墨官司中,文學應該退居第二位,而讓位於應該還給法庭與公眾的真相,讓位于一位作家高尚的憤慨,誹謗給了他多大的壓力!你們每個人都給了我幾擊,在公眾和皮肖先生將這一切忘個一乾二淨之後,這種打擊可能仍會使幾位親愛的人心中流血,仍會叫我的朋友們心中難過。至於我本人,我寬恕你們。博馬舍在他與人奮鬥、與事抗爭之中,找到了他的兩顆寶石:《理髮師》和《婚禮》①,這整個案子,也頗具喜劇味道。

  五月三十日,星期一

  我曾經說過②:「星期五法庭判決時見吧!」

  ①指《塞維勒的理髮師》和《費加羅的婚姻》。

  ②下面這部分可視為本文的「又及」。這部分首先於一八三六年六月五日發表在《巴黎紀事》上,後來收入威爾代版。

  現在,判決已作出,全文如下:

  本庭……

  鑒於德·巴爾札克先生曾應允交給《巴黎雜誌》一部題為《一個新嫁娘的回憶》的作品,而當時尚未寫就,後來德·巴爾札克又放棄寫作這部作品,提出以《幽谷百合》代替,交給《雜誌》的主辦人;

  鑒於在作出上述許諾時,《一個新嫁娘的回憶》尚未寫就,顯然,《雜誌》的主辦人重視的只是作者的姓名而非作品本身;

  顯然,他們沒有任何理由拒絕向他們提交的新作品,事實上他們也接受了這部作品,並開始刊載;

  顯然,沒有任何理由可以證明德·巴爾札克先生應允同時提交上述兩部作品,而得到證明的恰巧與此相反,因為《雜誌》開始發表《幽谷百合》時,中止了對《一個新嫁娘的回憶》所作的預告。這表明,確有以此作品代替彼作品之事;

  鑒於德·巴爾札克先生之所以沒有將《幽谷百合》的結尾交給《巴黎雜誌》,實具有合情合理之理由拒絕履行其諾言;

  即《雜誌》主辦人不正當地處理了《百合》的校樣,將其交付給聖彼得堡的貝利紮爾書店等人;

  鑒於《巴黎雜誌》主辦人即使從一般慣例出發,真正認為自己有權處理校樣,將其交付給彼得堡的《外國雜誌》,他們將這些不成形、並不具有「可付印」形式的校樣提交給他人,亦應引咎自責;

  發表這樣的文字,其結果必然是使德·巴爾札克先生蒙受精神損失,而此種精神損失是無法用金錢來估算的;

  當然,《巴黎雜誌》根據作者最後審定的文稿在該《雜誌》上發表了該作品,使上述損失得以減輕;

  另一方面,鑒於在某些報紙上發出了對德·巴爾札克先生作了缺席判決的消息,而這缺席判決並無其事。但是,既然無法證明這些消息的製造便是《巴黎雜誌》的主辦人,因此上述消息無法構成讓《巴黎雜誌》主辦人賠償損失之理由;

  最後,鑒於德·巴爾札克先生確實向《巴黎雜誌》主辦人提出了二千一百法郎這個數目作為預支德·巴爾札克先生應向他們提交的文學作品的費用;

  也承認此數目相當足夠;

  本法庭宣佈這確實提出的數目及隨之而來的預付款項均為合理、有效;

  因此也宣佈德·巴爾札克先生賬務清訖;

  允許《巴黎雜誌》主辦人收回預付的數目;

  宣佈對雙方其他一切要求及結論的要點均不予受理而且無充足根據;

  遣責各種損害他人的賠償損失要求,允許德·巴爾札克先生扣除預支的數目。

  我認為判決與我的辯護完全相符。雖然感謝法官伸張正義不大合適,但是,法庭宣佈金錢賠償無法補償給文學創作帶來的損失,是對文學創作的尊重,是偉大之舉。筆者向公眾指出這一點,總是允許的吧?

  如果不是事關文學事業的共同利害,我是不會允許自己對如此完整的判決作出任何評論的。法庭已對它需要判決的一切作出了判決。其餘的事便是由公眾來判斷了。

  最後,諸位會發現:《幽谷百合》已經就緒,因為在判決那天與發售日之間,出版商只用了必要的時間作廣告和妥為安排。

  這部著作終於出版了。在這部書寫作過程中,我經受了多少辛酸憂傷、無恥攻擊和卑鄙迫害!書中如有錯誤之處,還請諸位將其歸之於我的頭腦一直不得清閒。

  德·巴爾札克

  (一八三六年)六月二日①

  ①原文如此,實為三日。

  通告①

  (1839)

  ①一八三九年夏龐蒂埃版出版時,以此通告代替了一八三六年的《附記》及《始末》。

  原來作品的前言乃為無恥的攻擊所迫而寫成,筆者認為那是一個污點。但也必須指出:筆者今日將該前言取消,既非出於恐懼,亦非出於慷慨義氣。

  這一點聲明同樣出自作者的尊嚴和作者所激起的仇恨的尊嚴。當然,與亞歷山大·仲馬、皮肖、萊翁·戈茲朗、弗雷德裡希·蘇利、羅歇·德·博伏瓦、歐仁·蘇、梅裡、儒爾·雅南、品沃-魏瑪爾①以及在那項聲明上署名的其他各位先生應得的感激之情相比,這一點聲明不會存在得同樣長久。上述各位先生通過那項聲明支持了本書作者的對手,允許盜版,很可能叫他打輸了一場確實卑鄙的官司。

  ①原文如此,應為魏瑪斯。

  至於從前與此有關的其他人,將他們的名字再次與上述這些著名人士列在一起,他們就會太得意了。本書作者似乎已與上述著名人士和解,或者說,似乎是他們要求將原來的序言刪除的。

  一八三九年六月於雅爾迪

  《EcceHomo》前言①

  (1836)

  ①EcceHome,拉丁文:人就是這樣。本前言發表在一八三六年六月九日的《巴黎紀事》上,一八三七年《不知名的殉道者》發表時,無此前言,同時有些文字改動。

  我聽到人們將那些高於芸芸眾生的人稱之為「宿命論者」的時候,從來不曾大驚小怪。有許多字眼,人們將其投入概念流通由來已久,能力一般的人們也能運用,「宿命論者」這個字眼便是其中之一。我年幼時,家中添了個小妹妹,女傭象對孩子們說話那樣對我說:「你妹妹是夜裡從一棵白菜底下撿來的。」我懷著童年時期的那種堅韌不拔,每天早晨到白菜底下去看,可是除了雜草以外,我什麼也沒找到。待我長大了第一次領聖體時,我問那位給我們上教理問答的好好先生,上帝是從什麼地方把世界拿來的。他沒有準確地告訴我是「從一棵白菜底下」,而是對我說了聖約翰那句妙不可言的話:「太初有道,道與上帝同在。」在我那種小小年紀,恐怕沒有一個人會聽懂這句話的意思①。一切哲學均以此為基礎,說不定這種話也概括了一切哲學。象所有不信神的人一樣,我希望講求實際,不是概念,而是事實。於是我問他,這個「道」是從哪兒來的。「從上帝那裡,」他對我說。「既然一切均來自上帝,」我對他說,「那麼世界上怎麼能有惡呢?」那位好好先生本事不大,他把宗教作為情感來理解,他接受宗教的教條而不能解釋教義。他不是一位聖徒。他再也找不出詞來對付我,便大光其火,叫人關了我兩天禁閉,理由是我在他教授教理問答時打斷了他的話。對了,「宿命」這個詞就象那些隨和的白菜一樣,白菜底下可以容納無限的事物。大孩子們要求作出解釋時,就把他們支到白菜那兒去。

  ①在法文中,「道」與「動詞」為一個字,孩子們很容易把這句話理解為「太初有動詞,動詞與上帝同在」而感到莫名其妙。

  「路易,聽從上帝安排吧,」也是一棵這樣的白菜。某些印第安神秘主義者聲稱,世界由一頭大象支撐著。自然,這頭大象是我們歐洲白菜的近親。當歐洲傳教士膽大包天敢於對抗印第安祭司,就象我小時膽大包天敢於對抗旺多姆中學小教堂的教士、那位可憐的阿培先生那樣,問他們這頭大象又靠什麼支撐時,他們倒沒有把歐洲傳教士關進監獄,而是對這些人說:「你們是否有什麼更好的東西呢?」這時,耶穌會會士便對他們說:「太初有聖子」等等。於是,印第安人就不再承認他們的大象了。

  所以,在我看來,「宿命」,「宿命論」或「宿命論者」這些詞,是我們的語言中最沒有意義的詞。按照一般的見解,宿命論者大概就是這樣一個人:他錯誤地相信一切都是命中註定;一切事情的發生都是不可避免的;他的命運不由自主,一連串相互關聯的境況必然把他引向早已規定好的道路。宿命論是一種信念,這種信念建築在對一種顛撲不破的真理的思考上,那就是一切果皆有因。許多這樣的宿命論者從因中依稀望見尚處萌芽狀態的後果。所以他們之中有些人,不論出現在精神世界的哪一領域,都是些了不起的人。這場討論便足以解釋為什麼我不大相信人們所謂的「生活中的偶然」。人們將人生道路的方向歸之於某種強大力量,對此,我更不想在這裡表示贊同與否。沒有我的信念,可能我就會愚蠢地以下面這幾句話開始我的作品了:「一八二二年我在布盧瓦與路易·朗貝爾重逢以後幾天,我親眼目睹了一些事實,補充了我這位童年夥伴的生平。我應該將這些事情置於我作品中的這個地方,以服從使這兩幅圖畫相繼出現的超自然的邏輯。在我心中,這些事情使某些定見、有關人的天性的某些成語更加定型,所以這一故事對於那些以思考為樂趣或義務的人來說,會提供一個思考的題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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