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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適(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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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在那值得紀念的一個月裡,「喝礦泉」僅僅是我經磨歷劫的一小部分,那一個月肯定是我一生中最災難深重的日子。大部分時間我都謹遵醫囑,除了在屋子裡和花園中閒逛,每天坐輪椅到戶外活動兩個小時之外,什麼都不於。這麼做在某種程度上的確打破了單調乏味,坐輪椅還有比那些膚淺潦草的旁觀者看來更刺激的事情,尤其當你還不習慣這種刺激性鍛煉時,就更是如此了。坐輪椅的人總提心吊膽,純粹的局外人也許體會不到,他會實實在在地感覺每一分鐘都必須小心謹慎,每當看見小溝坎或是新發現一段石子路,這感覺就格外活躍,他覺得身邊經過的每一輛車都會撞上他,上山下山總是加倍小心,唯恐他命運的主宰生性優柔,一時失手而鑄成大錯。而那是極有可能出現的情況。 但是,就連這種變換不久也失去了效力,於是厭倦就變得完全無法忍受了。我覺得這種感覺正在征服我,我的頭腦並不堅強,而我認為對它要求過高並非明智之舉。所以,大約在第20天早晨,我早早地起了床,美餐了一頓早飯,然後就直奔德斯卡特山腳下的海菲爾德——那是個愉快而忙碌的小鎮子,在一條美麗的山谷那邊,現在還住著兩位甜蜜可人的美貌女郎。至少,她們當年曾經是甜蜜可人的美貌女郎。我走到橋上曾與其中一位擦肩而過,我覺得她當時曾嫣然一笑,至於另外一位,她當時正佇足在一扇敞開的門外,狂吻一個臉兒紅撲撲的嬰兒而沒有得到回報。不過那都是幾年以前的事情了,我敢說她們現在已經出落得壯健豐腴,性情潑辣了。回來的路上,我見到一位老翁在砸石頭,心中極想助他一臂之力,於是我就給他一杯飲料,自己去幹他的活兒。那老翁很是善良。遷就了我的願望,我懷著憋了3個星期的力氣,朝那堆石頭走了過去。我半小時幹出的活兒比老翁一整天于的還多,只是這並沒有使他產生妒意。 有了那次突破,我就越來越深地陷入那種消遣中了。我每天早晨都要去遠足,每天晚上都要到亭子裡聽樂隊演奏,儘管如此,時光還是過得很慢,等我終於盼到最後一天,心裡簡直高興極了。我從痛風和肺病的布克斯頓飛速回到了嚴肅工作和生活的倫敦,晚上我們路過海登①的時候,我從馬車裡朝外觀望,籠罩在那大都市上空的黃綠色微光仿佛溫暖了我的心房。後來我們的車經過聖·潘克拉斯車站②,那古老而熟悉的喧囂包圍了我,那聲音好像是我那麼長時間以來聽到的最美的音樂。 ①倫敦附近一村莊。 ②倫敦最大的火車終點站。 那一個月的閒適生活當然並不使我開心。我喜歡的是我不該閒適時的閒適,而閒適若是我唯一可做的事情,我就不開心。我生來就這麼冥頑不靈,我最喜歡背朝壁爐清點我欠了多少錢,而這時我的桌子上卻堆著厚厚一摞來函,必須在下次郵班之前寫好全部回信。我在晚餐桌旁留連最久時,正是我飯後不得不去做大量的晚間工作的時候,如果我迫於某種原因不得不起得格外早,那就是我比平時更想多在床上躺半小時的時候。 啊,翻個身,再睡上一覺,那該有多愜意。「只睡5分鐘。」我想知道,除了主日學校「講給男孩兒的故事」裡的主人公,世界上究竟還會有誰心甘情願地從床上爬起來。按時起床對有些人完全是不可能的事情。如果應該8點起床,他們就會躺到8點半。如果情況變化,8點半起床對他們已經足夠了,那麼他們起床的時間就會推遲到9點鐘。他們就像政治家一樣。據說,政治家總是遲到整整半個小時。為按時起床,他們嘗試過所有的辦法,他們買鬧鐘——這是一種騙人的機械裝置,總在不該響的時候響,叫醒不該叫醒的人。他們吩咐女僕到時候敲門叫醒他們,而女僕也準時敲了門,叫他們起床,他們卻咕噥一句「走開」,然後舒舒服服地接著睡下去。我認識一個人,他的確能按時起床,也會洗個冷水澡,只是這也沒有什麼用處,因為他洗過澡以後還會再跳回床上去,讓自己暖和暖和。 我認為我自己一旦從床上跳下來就肯定不會再回去睡覺,使我感到萬分艱難的是腦袋離開枕頭,而不讓它徹夜充血則會使這麼做容易一些。浪費了整個早晨以後,我對自己說:「好吧,今天夜裡我再也不幹什麼工作了,明天要早早起床。」我當時的確曾痛下決心。可是到了早晨我就對昨晚的想法不那麼熱衷了,而只想頭天晚上沒睡覺就好了。接著就是穿衣服的麻煩,而且你越是想到那種麻煩,就越是想把衣服脫下來。 床實在是件奇妙的東西。它猶如模擬的墓穴,我們在床上伸直四肢,平靜地沉入安息,「床啊,床,雅致的床,對疲憊的頭腦,床就是地上的天堂。」正如倒運的胡德所說,你是我們這些煩躁的少男少女慈祥的老保姆,無論我們聰明或愚蠢,頑皮或順從,你都像母親一樣地把我們放在腿上,熄滅我們任性的哭叫。愁緒滿懷的強者,痛苦不堪的病人,為不忠實的情人哭泣的年輕姑娘,都如同孩子一樣,我們把疼痛的頭枕在你潔白的胸口上,你溫柔地安慰我們,直到我們對你道聲晚安。 當你不再照顧我們,不再安慰我們的時候,我們的煩惱就當真使我們痛苦了。我們無法入睡時,黎明是多麼步履蹣跚!啊,那些可怕的夜晚,我們發燒,疼痛,輾轉反側,我們像躺在死人當中一樣地躺在床上,眼巴巴地望著深深的黑暗在我們和燈光間緩緩地流逝。況且還有一些更為可怖的夜晚,我們坐在處於痛苦的人身邊,低低的火苗不時有灰渣掉落下來,使我們心驚,時鐘宛若重錘,一點一點地敲掉我們正在守護的生命。 然而,對床和臥室已經說夠了,我留連它們已經太久,即使對一個閒人來說,也是太久了。我們還是走出臥室,抽一支煙吧。抽煙也是消磨時間,而且並不顯得那麼不像樣子,煙草是我們這些閒人的寵物,瓦爾特爵士時代①之前的文官拿什麼佔據他們的頭腦,簡直難以想像。我認為,中世紀的青年男人之所以喜歡爭吵,完全是由於沒有能夠鎮定情緒的煙草。他們無所事事,又無煙可抽,就總是吵鬧打架。假如天賜良機,當時碰巧沒有戰爭,他們就會發動鄰居間的世仇械牛,他們若是專心於討論誰的情婦最好看,雙方就會把戰斧和棍棒當作論據,趣味問題在那時候會快決出誰是誰非。一位生活在十二世紀的青年要是墜入了情網,他可不會退後三步,盯著情婦的眼睛她美得簡直不像活人,他會說他要到外邊看看,倘若若他到外面碰上一個,打破了他的腦袋(她指的是他碰上的那個人的腦袋),這就說明他的情婦是位漂亮姑娘。不過,他若是被人家打破了腦袋,那個人的情婦就比他的更漂亮。請注意:如果甲打破乙的腦袋,則甲的情人就是位美女。但如果乙打破甲的腦袋,則甲的情人就不是位美女,而乙的情人就是位美女,他們就是這樣進行藝術批評的。 ①指瓦爾特·雷裡爵士(1552-1618),他把煙草和馬玲薯從美洲殖民地帶到英國。 今非昔比,當今我們是點上煙斗,靜觀姑娘們在她們自己的圈子裡解決究竟誰最美的問題。 她們深諳此道,她們正越來越多地幹起男人們幹的事情,她們是醫生,律師,藝術家,她們經營劇院,設騙局,編輯報紙。我期待著有朝一日男人們無事可做,在床上一直躺到中午12點,每天讀兩本小說,下午5點鐘獨享喝茶的樂趣,而且僅僅去討論最時髦的褲子款式,爭論瓊斯先生外套的樣子及其是否合體之類的問題。這實在是一幅輝煌的前景——這是指閒人而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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