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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九章 賠損失交涉占上風 述前情家庭呈怪像(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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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說那日本房主人見康少將沖進去了,回過頭來向我笑道:『康先生的氣性怎這麼大!』我說:『康先生的氣性十成還不曾拿出來三成,因見你是日本人呢。你若是中國人,敢當著他說這麼無禮的話,早請你吃了手槍。既不然,剛才那一巴掌,也不會打在桌子上,已打上你的臉了。』房東吐了吐舌頭道:『你去請他出來,我再和你說話。』 「我見房東用命令格的語調,教我去請康少將,我也氣不過向他說道:『你這個人,怎的一點兒禮節不懂?你有什麼權力,可以使令我?』房東只得又向我陪話道:『請先生轉教下女去請罷!』我才進去,康少將的氣還不曾平,教我出來對房東說,要房東去法院裡起訴,由法官評判,教怎麼賠償,便怎麼賠嘗,此時沒有說話的必要。我說:『這話說去,未免過於強硬了。房東既轉過來陪話,知道他自己錯誤了,就可調停了事,何必定要弄成訴訟?』康少將道:『你不知道日本鬼的性格,是普天下第一種生得賤的東西。你不和他強硬到底,這交涉沒有結果的日子。你不信,我就委你當代表,你去跟他交涉著試試看。』我說:『好。』隨即出來對房東道:『康先生因受不了你無禮的話,不願直接和你談判,委我代表。你有什麼話,儘管對我說。關於這損失賠償的事,我能完全負責。』 「可惡那房東的態度,果不出康少將所料,見我如此說,把兩個肩頭聳了兩聳道:『拿錢賠償,我是不要的。』我說:『不賠錢,還是康先生剛才說的,叫疊屋換便了。』房東連連搖頭道:『不行,疊屋換的,與原有的不合色。』我說:『不教疊屋來換,教誰換呢?』房東道:『換自是教疊屋換,不過新舊不合,如何能行?至少得將這一間房的席子完全換過,天花板也得全房更換,才看不出痕跡來。這還是看康先生的面子,若是別人時,這房子全部的席子、天花板,都得重新換一遍,外觀上方沒有損失。』我見他要求得這般無理,實在氣他不過,笑著向他說道:『你原來想借這個題目,要求康先生替你修飾房子。你這主意倒不錯。康先生的錢素不要緊,我看你不如索性制個圖樣來,要求康先生替你重新建築一所極華美的,外觀不更沒有損失嗎?老實對你說罷,康先生本教我出來謝絕談判的,要你儘管去法院提起訴訟,憑法官判斷,教怎生賠償,便怎生賠償。我因見你已知道悔悟,我自願作個調人,免得賓東傷了和氣。你要求既仍是這般無理,就只好請你去法院裡了。』 「我說罷,也立起身來,做個預備送客的樣子。小鬼涎皮涎臉的本事真大,只怕也是普天下第一種厚臉皮族,仍是笑嘻嘻的說道:『我自是這麼要求,康先生能承認不能承認,又是一個問題。先生還不曾與我開始談判,我將從哪裡表示讓步哩?』我聽了他話,又覺好笑,只得又坐下來說道:『這房間的席子,並不是嶄新的。也只有兩條弄壞了些兒,你說要換,我就教疊屋來換了。你如說暫不必換,我按照兩疊席價,給你的錢,天花板也是一樣。你能讓步到這個程度就說,不能讓到這個程序,你自由行動便了。』他打了一個哈哈道:『兩疊席子能值多少錢?若為這一點點,也無交涉之必要了。』我說:『本來只有這麼大的事,你要故意虛張聲勢的,做一件大不了的事,來嚴重交涉,小題大做,未免可笑。』 「他這時把氣焰放低了,從懷中摸出香煙來,敬了我一枝,擦上洋火,給我吸燃了,才自己吸,儼然表示要作長時間談判的樣子。重新請教我的姓名,問了問我學校我住處,極力恭維我日本話說得好,簡直聽不出是中國人來。又稱讚我能辦交涉,不像康先生性躁,說不了幾句,氣就上來了,是一個好軍人,不是外交的人物。恭維我將來准能做個有名的外交家。我被他恭維得不好意思了,也不答話,聽憑他瞎說了一會。又說這房子,新建築才五年,這席子都是他親自監製的,比尋常房間所用的席子大不相同。房中一切木料,都是集搜各縣所產名木,經細工製成的。建築這樣的房子,不但花錢比尋常房子多花數倍,不是很在行的人監製,還沒這麼配合得宜。就是康先生承認將席子、天花板全房更換,疊屋木工也得經他親手指點。至於木料更是難題,這天花板是中國的楠木,在日本一時決取辦不出。」 李鏡泓道:「你看那房子,是不是如他所說的,比尋常房子精巧些呢?」 周撰點頭道:「富麗自是窮極富麗。康少將手中有錢,最是歡喜擺格,定要住那種闊房子。」 李鏡泓道:「那交涉怎麼結果的呢?」 周撰道:「那日我當代表,並沒說出個結果來。後來由康少將的兄弟出頭和房東談判了七八次,仍是賠了幾十塊錢,才得了結。這事幸出在康少將家裡,一來康少將的日本話也還說得好,二來康少將在日本留學多年,看破了小鬼的伎倆。若是普通留學生,遇了這事,那房東欺人的本領還了得!膽小又不會說日本話的學生遇了他,只有洗乾淨耳朵,恭聽教訓的工夫,那有給你辯理的餘地呢。」 二人談著話,已到了鶴卷町當店門首。周撰在前,李鏡泓在後,推門進臺灣省。只見那日延接周撰等到裡面談知的店主,正和一個店夥坐在櫃房裡面。周撰對他點了點頭,店主即起身到櫃檯跟前。周撰將鐲頭拿了出來,指著幾處新鑿痕,給店主看道:「這鐲頭不是我的,當時雖然不是我經手,只因貴店出了店夥拐逃的事,物主這位李先生幾次來取贖,不得要領,特托我來交涉,才知道這鐲頭被店夥竊逃的事。今日得貴店通知,李先生又托我來取,當時我發見了這新鑿痕,就有些疑惑。問這位店夥,說是考金石磨的。及至我拿回去,物主一看,異常驚訝,鑿痕還不止一處,絕對不是考金石能磨成這個模樣的。我有經手之責,無以自明,不能不請物主同來,向貴店問個明白。」 店主接過來,反覆看了幾遍道:「這只怕是原來有的痕跡,敝店收當金器,當面稱過分兩,寫明在質券上。取時仍稱給贖的人看,沒有錯誤,便完了責任。這鐲頭在先生來贖的時分,敝店店夥稱給先生看了沒有呢?」 周撰道:「店主這話,表面上似乎開質店的責任只能是這麼擔負,實際上這當面稱進稱出,與寫明分兩在質券上,不過你們開質店的一種保護貪利的器具,在法律上絕對不能承認你們這自稱自看,由你們自己書寫分兩,為己盡了責任。我們質物的,質時與贖時,都不能帶著戥子在身上。你們的戥子,質物的不見得便能看的明瞭,並且你們也不認真稱給質物的看,質物的當然不能立時辨出所質金器有無減輕分兩的事。店主絕不能拿這種手續,說已完了責任的話。姑無論這鐲頭的原有分兩,與質券寫的不對。讓一步說,就是對了,這鑿痕顯然,怎麼能說是原來的?中國銀樓的工匠,手藝那有這麼粗劣?這一望就知道,是新鑿去的。鑿過之後,不曾經貼肉戴過,所以仔細看去,一條一條的,有新舊深淺之分。依我想,貴店的名譽要緊,這分明是由貴店的店夥弄弊,無可推諉。我家中已經用戥子稱過了,照原重分兩,輕了一錢二分有零。按現在金價,雖只六塊多錢,然這損失不能不向貴店要求賠償。」 店主道:「六塊多錢雖屬小事,但敝店不能做這創例的事。」 周撰正色道:「你知道質店裡店夥潛逃,也是創例的事麼?你自己雇用的店夥,敢公然偷盜物件,因你用店夥不慎之故,質物受了損失,你賠償謂之創例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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