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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官詳議親祠北郊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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敕門下。國家郊廟時祀祖宗以來,命官攝事,惟三歲一親郊,則先饗清廟,冬至合祭天地於圓丘,元豐間,有司援周制,以合祭不應古義,先帝乃詔定親祠北郊之禮,未及施行。是歲,郊不設皇地祗位,而宗廟之饗率如舊制。朕以寡昧,嗣承六聖休德鴻緒。今茲禋禮,奠幣上帝,裸鬯廟室,而地祇天神久未親祀,矧朕方修郊見天地之始。其冬至日南郊,宜依熙寧十年故事,設皇地祇位,以答並貺之報,仍令有司擇日遣官奏告施行。厥後躬行方澤之祀,則修元豐六年五月之制。俟郊祀畢,依前降指揮,集官詳議親祠北郊事及郊祀之歲廟饗典禮聞奏。故茲詔示,想宜知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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