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蘇軾 > 蘇軾制誥集 | 上頁 下頁
李南公知滄州等


  李南公知滄州、穆珣知廬州、王子韻知壽州、趙揚知潤州(制同)

  敕具官某等。刺史秩六百石,以按列郡而治行卓然,乃以二千石為郡守,昔以責人者,今以自責,則物被其惠,民無間言。爾等皆嘗奉使,督察官吏,公明之稱,達於朕聽。董制江淮,控臨河海,任亦重矣,其益勉之,無使風采減于平昔。可。


學達書庫(xuoda.com)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