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蘇軾 > 蘇軾制誥集 | 上頁 下頁
新淮南轉運判官蔡朦可兩浙運判


  敕具官蔡朦。吳越之人,凋敝久矣。朕方蠲理煩碎,以安養其眾,非得循吏察視郡縣,均通有無,則民何賴焉。以爾名臣之子,進以儒術,曆佐漕府,治辦有成。東南富庶,比於西蜀,而機巧過之。惟寬且靜,則民不偷。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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