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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八十九 墓誌銘十二首


  【故龍圖閣學士滕公墓誌銘(代張文定公作)】

  神宗英文烈武聖孝皇帝初臨海內,厲精為治,旁求天下,以出異人,得英偉大度之士。滕公元發始見知于英祖,而未及用,書其姓名藏於禁中,帝以是知之。

  既見公,姿度雄爽,問天下所以治亂。不思而對曰:「治亂之道,如黑白東西,所以變色易位者,朋黨亂之也。」帝曰:「卿知君子小人之党乎?」公曰:「君子無党。譬之草木,綢繆相附者必蔓草,非松柏也。朝廷無朋黨,雖中主可以濟,不然,雖上聖不治。」帝太息曰:「天下名言也。」

  遂以右正言,知制誥諫院、開封府,拜禦史中丞、翰林學士,且大用矣。而公性疏達不疑,在帝前論事,如家人父子,言無文飾,洞見肝鬲。帝知其誠盡,事無钜細,人無親疏,輒以問公。或中夜降手詔,使者旁午,公隨事解答,不自嫌外。而執政方立新法,天下洶洶,恐公有言而帝信之,故相與造事謗公。帝雖不疑,然亦出公於外。以翰林侍讀學士知鄆州,移定與青,留守南都,徙齊、鄧二州,用公之意蓋未衰也。而公之妻党有犯法至大不道者,小人因是出力擠公,必欲殺之。帝知其無罪,落職,知池州。徙蔡,未行,改安州。既罷,入朝,未對。而左右不悅者,又中以飛語。複貶筠州。士大夫為公危栗,或以為且有後命。

  公談笑自若,曰:「天知吾直,上知吾忠,吾何憂哉!」乃上書自明,帝覽之,釋然,即以為湖州。方且複用,而帝升遐。公讀遺詔,僵僕頓絕。久之乃蘇,曰:「已矣,吾無所自盡矣。」

  今上即位,徙公為蘇、揚二州,除公龍圖閣直學士,複以為鄆州,徙真定、河東。治邊凜然,威行西北,號稱名將。而宦官為走馬者,誣公病不任職,詔徙許州。禦史論公守邊奇偉之狀,且言其不病,詔複留河東,而公已老,蓋年七十有一矣。即力求淮南,上不得已,乃以龍圖閣學士、知揚州,未至而薨。蓋元祐五年十月二十四日也。

  方平曆事三宗,逮與天聖、景祐間賢公卿遊。公雖為晚進,而開濟之資,邁往之氣,蓋有前人風度。以先帝神武英斷,知公如此,而終不大用。每進,小人輒讒之。公嘗上章自訟,有曰:「樂羊無功,謗書滿篋。即墨何罪?毀言日聞。」

  天下聞而悲之。嗚呼,命也夫!

  公諱甫,字元發。其後避高魯王諱,以字為名,而字達道。東陽人也。滕氏出周文公之子錯,封于滕,所謂滕叔繡者。十一代祖令琮為唐國子司業,令琮生太常博士翼,翼生贈戶部侍郎伉,伉生贈禮部侍郎蓋,蓋生戶部侍郎贈右僕射珦,珦生太中大夫睦州刺史邁,邁生越州觀察推官綍,綍生祠部郎中文規,文規生公之曾祖諱仁俊,為溫州永嘉令。祖諱鑒,不仕。皇考諱高,贈中大夫。曾祖母、祖母皆范氏,繼祖母陳氏。皇妣王氏,追封太原郡君,生公之夕,夢虎行月中而墮其室。

  九歲能賦,敏捷過人。范希文,皇考舅也,見公而奇之,教以為文。希文為蘇州,而安定胡先生瑗居於蘇,公往從之,門人以千數,第其文,公常為首。嘗舉進士,試于庭。宋子京奇其文,擢為第三人,而以聲韻不中法,罷之。其後八年,複中第第三。

  授大理評事,通判湖州。時孫元規守錢塘,一見公曰:「名臣也,後當為賢將。」授以治劇守邊之要。

  召試學士院,充集賢校理,判吏部南曹,除開封府推官,三司鹽鐵戶部判官,同修起居注,判戶部勾院。公在館閣,未嘗就第見執政,故宰相不悅,不遷者十年。既遇知神宗,為諫官,知無不言。然禦史中丞王陶論宰相不押班為跋扈,上以問公。公曰:「宰相固有罪,然以為跋扈,則臣為欺天陷人矣。」

  為開封府。三獄皆滿,公視事之日,理出數百人,決遣殆盡,京師翕然稱之。

  為禦史中丞。中書、密院議邊事,多不合。趙明與西人戰,中書賞功,而密院降約束;郭逵修堡,樞密院方詰之,而中書已下褒詔矣。公言:「戰守大事也,安危所寄。今中書欲戰,密院欲守,何以令天下!願敕大臣,凡戰守除帥,議同而後下。」上善之。諫官楊繪言宰相不當以其子判鼓院。上曰:「繪不習朝廷事,鼓院傳達而已,何與於事?」公曰:「人有訴宰相者,使其子傳達之可乎?且天下見宰相子在是,豈敢複訴事?」上悟,為罷之。種諤擅築綏州,且與薛向發諸路兵,環、慶、保安皆出剽掠,西人複誘殺將官楊定。公上疏,極言亮祚已納款,不當失信,邊隙一開,兵連民疲,必為內憂。京師郡國地震。公三上疏指陳致災之由。大臣不悅,出公知秦州。上面謂曰:「秦州非朕意也。」留不遣。詔館伴契丹使。前此館伴非其人,使者議神塔子事,往復紛然。是歲,契丹遣蕭林牙、楊興公來聘,朝廷憂之。公見興公,開懷與語,問其家世父祖事,委曲詳盡。興公驚且喜,不復論去歲事。將去,與公馬上泣別。林牙謂興公曰:「君與滕公善,豈將留此乎?」上聞之大喜。因公奏事殿中,歎曰:「朕欲擢卿執政。卿逾月不對,而大臣力薦用唐介矣。」公曰:「臣恨未有死所報陛下知遇,豈愛官職者。」

  唐淑問、孫覺言公短,上不信,悉以其言示公,所以慰勞公者甚厚。公頓首曰:「陛下無所疑,臣無所愧足矣。」

  河朔地大震,湧沙出水,壞城池廬舍,命公為安撫使。官吏皆幄寢,居民恐懼,棄家而茇舍。公獨臥屋下,曰:「民恃吾以生,屋摧民死,吾當以身同之。」

  民始歸,安其室。乃命葬死者,食饑者,除田稅,察惰吏,修堤防,繕甲兵,督盜賊,河朔遂安。

  使還,大臣將除公並州。上複留公開封府。民有王潁者,為鄰婦隱其金,閱數尹不能辨。潁憤悶至病。傴杖而訴於公。公呼鄰婦,一問得其情,取金還潁。

  潁奮身仰謝,失傴所在,投杖而出,一府大駭。

  除翰林學士。夏國主秉常被篡,公言:「繼遷死時,李氏幾不立矣,當時大臣不能分建諸豪,乃以全地王之,至今為患。今秉常失位,諸將爭權,天以此遺陛下。若再失此時,悔將無及。請擇一賢將,假以重權,使經營分裂之,可不勞而定,百年之計也。」上奇其策,然不果用。

  欲以公為三司使。力辭,已而除公瀛州安撫使。公入,頓首曰:「臣知事陛下而已,不能事黨人,願陛下少回昔日之眷,無使臣為黨人所快,則天下皆知事君為得,而事党人為無益矣。」上為改容。

  公以皇考諱,辭高陽關,乃除鄆州。治盜有方,不獨用威猛,時有所縱舍,盜為屏息。

  移定州。許入覲,力言新法之害。曰:「臣始以意度其不可耳。今為郡守,親見其害民者。」具道所以然之狀。至定州,以上巳宴郊外,有報契丹入寇邊民來逃者,將吏大駭,請起治兵。公笑曰:「非爾所知也。」益置酒作樂。遣人諭逃者曰:「吾在此。虜不敢動。」使各歸業。明日問之,果妄。諸將以是服公。

  韓忠彥使契丹,楊興公迎勞,問公所在,且曰:「滕公可謂開口見心矣。」

  忠彥歸奏,上喜,進公禮部侍郎,使再任。詔曰:「寬嚴有體,邊人安焉。」公因作堂,以「安邊」名之。公去國既久,而心在王室,著書五篇,一曰尊主勢,二曰本聖心,三曰校人品,四曰破朋黨,五曰贊治道,上之。其略曰:「陛下聖神文武,自足以斡運六合,譬之青天白日,不必點綴,自然清明。」識者韙其言。

  天下大旱,詔求直言。公上疏曰:「新法害民者,陛下既知之矣,但下一手詔,應熙寧二年以來所行新法,有不便者悉罷,則民氣和而天意解矣。」

  富彥國之守青州也,嘗置教閱馬步軍九指揮。彥國既去,軍稍缺不補。公至青,複完之,至溢額數千。其後朝廷屢發諸路兵,或喪失不還,惟青州兵至今為盛。

  其謫守池、安,皆以靜治聞,飲酒賦詩,未嘗有遷謫意。侍郎韓丕,旅殯于安五十年矣;學士鄭獬,安人也,既沒十年,貧不克葬。公皆葬之。著作佐郎木炎居喪以毀卒,公既助其葬,又為買田賙之。敕使謝堙市物于安,因緣為奸,民被其毒,公密疏奸狀,上為罷黜堙。自安定先生之亡,公常割俸以賙其子,及為湖州,祭其墓,哭之慟,東南之士歸心焉。

  自揚徙鄆。歲方饑,乞淮南米二十萬石為備。鄆有劇賊數人,公悉知其所舍,遣吏掩捕皆獲,吏民不知所出。郡學生食不給,民有爭公田二十年不決者,公曰:「學無食,而以良田飽頑民乎!」乃請以為學田,遂絕其訟。學者作《新田詩》以美之。時淮南、京東皆大饑,公獨有所乞米為備,召城中富民與約曰:「流民且至,無以處之,則疾疫起,並及汝矣。吾得城外廢營地,欲為席屋以待之。」

  民曰:「諾。」為屋二千五百間,一夕而成。流民至,以次授地,井灶器用皆具。

  以兵法部勒,少者炊,壯者樵,婦女汲,老者休,民至如歸。上遣工部郎中王古按視之,廬舍道巷,引繩棋布,肅然如營陣。古大驚,圖上其事,有詔褒美。蓋活五萬人雲。

  徙真定。乞以便宜除盜,許之。然訖公之去,無一人死法外者。秋大熟,積饑之民,方賴以生,而有司爭糴,穀貴,公奏邊廩有餘,請罷糴二年,從之。

  徙知太原府。河東兵勞民貧,而土豪將吏皆利於有警,故喜作邊事,民不堪命。公始至,蕃族來賀,令曰:「謹斥候,無開邊隙,有寇而失備,與無寇而生事者,皆斬。」自軍司馬沿邊安撫以下,皆勒以軍法。西人獵境上,河外請益兵。

  公曰:「寇來則死之,吾不出一兵也。」河東十二將,其四以備北,其八以備西,八將更休,為上下番。是歲八月,邊郡稱有警,請八將皆上,謂之防秋。公曰:「賊若並兵犯我,雖八將不敵也。若其不來,四將足矣。」卒遣更休。而將吏懼甚,扣閣爭之。公指其頸曰:「吾已舍此矣,頸可斷,兵不可出。」卒無寇,省芻粟十五萬。河東之所患者,鹽與和糴也。公稍更其法,明著稅額,而通鹽商配率糧草視物力高下,而不以占田多少為差,民以為便。陽曲縣舊治城西,汾決,徙城中,縣廢為荒田,公奏還之。使縣治堤防如黃河,民複成市。諸將駐列城者,長吏或不欲,捃誣以事,有至死者。公奏立法,將有罪,徙他郡訊驗。諸將聞之,喜曰:「公保吾生,當報以死。」西夏請複故地,詔賜以四寨,而葭蘆隸河東。

  公曰:「取城易,棄城難。昔棄羅凡,西人襲我不備,喪金帛不貲,且為夷狄笑。」

  乃命部將訾虎、蕭士元以兵護遷,號令嚴整,寇不能近,無一瓦之失。將賜寨,公請先畫界而後棄,不從。西人已得地,則請凡畫界以綏德城為法,從之。公曰:「若法綏德,以二十裡為界,則吳堡去葭蘆百二十裡,為失百里矣。兵家以進退尺寸為強弱,今一舉而失百里,不可。」力爭之。已而諜者得西人之謀曰:「吾將出勁兵于義、吳二寨之間,劫漢使不得出兵,則二寨亦棄矣。」公遂複前議,章九上,至數萬言。議者謂近世名將無及公者。

  公為文與詩,英發妙麗,每出一篇,學者爭誦之。篤于行義,事父母,撫諸弟,以孝友聞。臨大事,決大議,毅然不計死生。至於己私,則小心莊栗,惟恐有過。其事上及與人交,馭將吏,待妻子奴婢,一以至誠。仕自大理評事至右光祿大夫,職至龍圖閣學士,勳至上柱國,爵至南陽郡開國侯,食邑至一千六百戶,實封至八百戶,贈銀青光祿大夫。有文集二十卷。娶李氏,唐御史大夫棲筠之後,晉卿之女,累封建安郡君。先公卒,贈永寧郡君。子三人,祐、祁皆承奉郎,裕尚幼。女五人,長適朝請郎知楚州何洵直,次適宣德郎秘書省正字王炳,早卒。

  次適宣德郎太學博士王渙之,次複適王炳,季適方平之子朝散郎南京通判恕。孫男六人。將以元祐七年八月二十二日癸酉,葬于蘇州長洲縣彭華鄉陽山之栗塢。

  銘曰:

  天之降材,千夫一人。人之逢時,千載一君。生之既難,得之豈易。而彼讒人,曾不少置。昔在帝堯,甚畏巧言。讒說震驚,雖堯亦然。偉哉滕公,廊廟之具。帝欲用公,將起輒僕。賴帝之明,雖僕復興。小試于邊,戎狄是膺。日月逝矣,歲不我與。老成雲亡,吾誰與處。若古有訓,無競維人。公之治邊,折衝精神。猛虎在山,藜藿茂遂。及其既亡,樵牧所易。公官三品,以壽考終。我銘之悲,夫豈為公。

  【王子立墓誌銘】

  子立諱適,趙郡臨城人也。始予為徐州,子立為州學生,知其賢而有文,喜怒不見,得喪若一,曰:「是有類子由者。」故以其子妻之。與其弟遹子敏,皆從余于吳興。學道日進,東南之士稱之。余得罪于吳興,親戚故人皆驚散,獨兩王子不去,送餘出郊,曰:「死生禍福,天也,公其如天何。」返取餘家,致之南都。而子立又從子由謫于高安、績溪,同其有無,賦詩弦歌,講道著書于席門茅屋之下者五年,未嘗有慍色。餘與子由有六男子,皆以童子從子立游,學文有師法,人人自重,不敢嬉宕,子立實使然。元祐四年冬,自京師將適濟南,未至,卒于奉高之傳舍,蓋十月二十五日也。享年三十五。

  曾祖諱璘,贈中書令。妣田氏,楚國夫人。祖鬷,工部侍郎知樞密院,贈太尉,諡忠穆。妣宋氏,仁壽郡夫人。考諱正路,比部郎中,知濮州,贈光祿大夫。

  妣李氏,壽安縣君。一女初伏,有遺腹子裔。文集十五卷,其學長于禮服,子由謂其文「朱弦疏越,一唱而三歎」者也。七年十一月五日,其兄蘧子開葬于臨城龍門鄉兩口村先塋之側。銘曰:

  知性以為存,不壽非其怨也。知義以為榮,不貴非其羨也。而未能忘于文,則猶有意於傳也。嗚呼!百世之後,其姓名與我皆隱顯也。

  【寶月大師塔銘】

  寶月大師惟簡,字宗古,姓蘇氏,眉之眉山人。于余為無服兄。九歲,事成都中和勝相院慧悟大師。十九得度,二十九賜紫,三十六賜號。其同門友文雅大師惟慶為成都僧,統所治萬餘人,鞭笞不用,中外肅伏。慶博學通古今,善為詩,至於持律總眾,酬酢事物,則師密相之也。凡三十餘年,人莫知其出於師者。

  師清亮敏達,綜練萬事,端身以律物,勞己以裕人,人皆高其才,服其心。

  凡所欲為,趨成之。更新其精舍之在成都與郫者,凡一百七十三間,經藏一,盧舍那阿彌陀彌勒大悲像四,磚橋二十七,皆談笑而成,其堅致可支一世。師于佛事雖若有為,譬之農夫畦而種之,待其自成,不數數然也。故余嘗以為修三摩缽提者。蜀守與使者皆一時名公卿,人人與師善。然師常罕見寡言,務自卻遠,蓋不可得而親疏者。喜施藥,所活不可勝數。少時,瘠黑如梵僧,既老而皙,若複少者。或曰:「是有陰德發于面,壽未可涯也。」

  紹聖二年六月九日,始得微疾,即以書告於往來者,敕其子孫皆佛法大事,無一語私其身。至二十二日,集其徒問日蚤暮。及辰,曰:「吾行矣。」遂化,年八十四。是月二十六日,歸骨于城東智福院之壽塔。弟子三人,海慧大師士瑜先亡;次士隆;次紹賢,為成都副僧統。孫十四人,悟遷、悟清、悟文、悟真、悟緣、悟深、悟微、悟開、悟通、悟誠、悟益、悟權、悟緘。曾孫三人,法舟、法榮、法原。以家法嚴,故多有聞者。師少與蜀人張隱君少愚善,吾先君宮師亦深知之,曰:「此子才用不減澄觀,若事當有立於世,為僧亦無出其右者。」已而果然。余謫居惠州,舟實來請銘。銘曰:大師寶月,古字簡名。出趙郡蘇,東坡之兄。自少潔齊,老而彌剛。領袖萬僧,名聞四方。壽八十四,臘六十五。瑩然摩尼,歸真於上。錦城之東,松柏森森。子孫如林,蔽芾其陰。

  【陸道士墓誌銘】

  道士陸惟忠,字子厚,眉山人。家世為黃冠師。子厚獨狷潔精苦,不容於其徒,去之遠遊。始見余黃州,出所作詩,論內外丹指略,蓋自以為決不死者。然餘嘗告之曰:「子神清而骨寒,其清可以仙,其寒亦足以死。」其後十五年,複來見余惠州,則得瘦疾,骨見衣表,然詩益工,論內外丹益精。曰:「吾真坐寒而死矣。每從事於養生,輒有以敗之,類物有害吾生者。」餘曰:「然。子若死,必複為道士,以究此志。」余時適得美石如黑玉,曰:「當以是志子墓。」子厚笑曰:「幸甚。」久之,子厚去餘之河源開元觀,客于縣令馮祖仁,而余亦謫海南。是歲五月十九日,竟以疾卒,年五十。祖仁葬之觀後,蓋紹聖四年也。銘曰:嗚呼多藝此黃冠,詩棋醫蔔內外丹。無求於世宜堅完,龜饑鶴瘦終難安。哀哉六巧坐一寒,祝子複來少宏寬,毋複清詩助痟酸。龍虎尤成無或奸,往駕赤螭驂青鸞。

  【惠州官葬暴骨銘】

  有宋紹聖二年,官葬暴骨於是。是豈無主?仁人君子斯其主矣。東坡居士銘其藏歸曰:

  人耶天耶?隨念而徂。有未能然,宅此枯顱。後有君子,無廢此心。陵穀變壞,複棺衾之。

  【李太師墓誌】

  李氏之先,世有德人。使皆好學,忠信而文。則其成材,五季得之。崎嶇兵間,亦何所為。世養于蒙,以待承平。允文太師,發跡於經。人知誦之,公蹈用之。其言皆經,其行中之。仁致麟鳳,自不覆巢。使公逢時,鳳鳴其郊。公為獄官,遇囚如子。視囚出入,如己生死。以德報怨,世有或然。任其不叛,仁人所難。是心惟微,實聞於帝。無疆之休,以來本世。篤生三子,其幼益隆。如誼、仲舒,烏陽是逢。始葬于魏,物不稱德。河流墓改,禭以冕服。公之令聞,追配太丘。子孫公卿,有進無羞。安安之原,太行之麓。有或兆之,匪筮匪蔔。

  【朱亥墓誌】

  崔嵬高丘,其下為誰?惟魏烈士,朱亥是依。時惟布衣,不震不驚。晉鄙在師,孔嚴不孤。進承其頤,視如豚猳。昔其在屠,誰養其威?鼓刀市人,誰者畏之?世之勇夫,殺人如蒿。及其所難,或失其刀。惟是貧賤,無以自豪。是謂真勇。士之布衣,其亦在養。有或不養,臨事而恐。惟是屠者,其養可取。

  【劉夫人墓誌銘(代韓持國作)】

  夫人姓劉氏,開封人。曾大父處士諱岩,大父大理寺丞諱惟吉,考贈右金吾衛將軍諱達。夫人年十七,歸於武功蘇才翁。翁諱舜元,參知政事諱易簡之孫,贈工部侍郎諱耆之子也。少與弟子美、聖辟皆有盛名。蘇氏既大家,而姑王夫人太尉文正公之息女也,嚴重有識,素賢其子,自為擇婦,甚難之,久乃得夫人。

  夫人事其姑,能委曲順其意。嘗侍疾,不解衣累月。凡姑所欲,不求而獲;所不欲,無一至前者。既愈,謂家人曰:「微是婦,吾不起矣。」命諸女拜之而弗答也。子美、聖辟皆早世,夫人待二姒,撫諸孤,恩禮甚厚。子美,正獻杜公婿也。

  杜公聞而賢之,曰:「可以為女師。」夫人既老,二子涓、澥更守壽春。已而涓守襄陽,澥複按本道刑獄,夫人皆就養焉。及涓徙平陽,道京師,子注為尚書郎,拜覲門外,士大夫榮之。涓侍夫人至管城,以疾不起,注逆以歸京師。夫人悼涓不已,後涓四十五日,元豐八年十月五日,以疾卒於私第,享年八十一。

  夫人孝友慈儉,薄於奉身,而厚于施人;嚴於教子,而寬於禦下。姻族中有悍妒者見之,輒慚而化。性不蓄財,浣衣菲食以終其身。涓自蜀還,以重錦二十兩以獻夫人。夫人喜曰:「可以適吾意之所欲與者。」命刀尺以親疏散之,一日而盡。好誦佛書,受五戒,預為送終具甚備。至疾革,怡然不亂。

  始封隆德縣君,後為彭城縣太君,改仁壽縣太君。才翁既顯於世矣,而位不充其志,仕至尚書郎,贈光祿大夫。而子男七人,皆以才顯。涓,朝奉大夫知潞州;澥,朝清郎,京西提點刑獄;注,朝散郎,尚書司勳郎中;洞,右贊善大夫,將作監丞。洪、洎、汶,皆舉進士。女二人,長適進士虞大蒙,次適承議郎郭逢原。孫男十三人:之顏,無為軍判官;之閔,早卒;之冉,汝州梁縣尉;之孟、之偃、之友、之恂、之悌、之邵、之楊、之南、之烈、之點。孫女十三人。曾孫男七人,開、憲、潔、商、若、赤、仕。曾孫女五人。澥將以元豐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葬夫人于潤州丹徒縣五老山下才翁之塋,使求乞銘。才翁于餘為從母子,而余娶于蘇氏,故知夫人為詳。銘曰:孝友慈儉,行為女師。篤於教也,輕財樂施。屬纊不亂,幾於道也。壽考康寧,子孫多賢。不虛報也,我銘孔約。無有愧辭,以信告也。

  【亡妻王氏墓誌銘】

  治平二年五月丁亥,趙郡蘇軾之妻王氏,卒于京師。六月甲午,殯於京城之西。其明年六月壬午,葬于眉之東北彭山縣安鎮鄉可龍裡先君先夫人墓之西北八步。軾銘其墓曰:

  君諱弗,眉之青神人,鄉貢進士方之女。生十有六年,而歸於軾。有子邁。

  君之未嫁,事父母,既嫁,事吾先君、先夫人,皆以謹肅聞。其始,未嘗自言其知書也。見軾讀書,則終日不去,亦不知其能通也。其後軾有所忘,君輒能記之。

  問其他書,則皆略知之。由是始知其敏而靜也。從軾官於鳳翔,軾有所為於外,君未嘗不問知其詳。曰:「子去親遠,不可以不慎。」日以先君之所以戒軾者相語也。軾與客言於外,君立屏間聽之,退必反覆其言曰:「某人也,言輒持兩端,惟子意之所向,子何用與是人言。」有來求與軾親厚甚者,君曰:「恐不能久。

  其與人銳,其去人必速。」已而果然。將死之歲,其言多可聽,類有識者。其死也,蓋年二十有七而已。始死,先君命軾曰:「婦從汝於艱難,不可忘也。他日汝必葬諸其姑之側。」未期年而先君沒,軾謹以遺令葬之。銘曰:君得從先夫人于九原,餘不能。嗚呼哀哉!餘永無所依怙。君雖沒,其有與為婦何傷乎。嗚呼哀哉!

  【乳母任氏墓誌銘】

  趙郡蘇軾子瞻之乳母任氏,名採蓮,眉之眉山人。父遂,母李氏。事先夫人三十有五年,工巧勤儉,至老不衰。乳亡姊八娘與軾,養視軾之子邁、迨、過,皆有恩勞。從軾官于杭、密、徐、湖,謫于黃。元豐三年八月壬寅,卒于黃之臨皋亭,享年七十有二。十月壬午,葬于黃之東阜黃岡縣之北。銘曰:生有以養之,不必其子也。死有以葬之,不必其裡也。我祭其從與享之,其魂氣無不之也。

  【保母楊氏墓誌銘】

  先夫人之妾楊氏,名金蟬,眉山人。年三十,始隸蘇氏,頹然順善也。為弟轍子由保母。年六十八,熙寧十年六月己醜,卒於徐州,屬纊不亂。子由官于宋,載其柩殯於開元寺。後八年,軾自黃遷汝過宋,葬之于宋東南三裡廣壽院之西,實元豐八年二月壬午也。銘曰:

  百世之後,陵穀易位,知其為蘇子之保母,尚勿毀也。

  【朝雲墓誌銘】

  東坡先生侍妾曰朝雲,字子霞,姓王氏,錢塘人。敏而好義,事先生二十有三年,忠敬若一。紹聖三年七月壬辰,卒于惠州,年三十四。八月庚申,葬之豐湖之上棲禪山寺之東南。生子遁,未期而夭。蓋常從比丘尼義沖學佛法,亦粗識大意。且死,誦《金剛經》四句偈以絕。銘曰:浮屠是瞻,伽藍是依。如汝宿心,惟佛之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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