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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邊將隱匿敗亡憲司體量不實劄子


  元祐三年閏十二月四日,翰林學士知制誥兼侍讀蘇軾劄子奏。臣近以目昏臂痛,堅乞一郡,蓋亦自知受性剛褊,黑白太明,難以處眾。伏蒙聖慈,降詔不許,兩遣使者存問慰安。天恩深厚,淪入骨髓。臣謂此恩當以死報,不當更計身之安危,故複起就職,而職事清閒,未知死所,每因進讀之閑,事有切於今日者,輒複盡言,庶補萬一。

  昨日所讀《寶訓》,有雲:「淳化二年,上謂侍臣,諸州牧監馬多瘦死,蓋養飼失時,枉致病斃。近令取十數槽置殿庭下,視其芻秣,教之養療,庶革此弊。」

  臣因進言馬所以病,蓋將吏不職,致圉人盜減芻粟,且不恤其饑飽勞逸故也。馬不能言,無由申訴,故太宗至仁,深哀憐之,置之殿庭,親加督視。民之于馬,輕重不同,若官吏不得其人,人雖能言,上下隔絕,不能自訴,無異于馬。馬之饑瘦勞苦,則有斃踣奔逸之憂;民之困窮無聊,則有溝壑盜賊之患。然而四海之眾,非如養馬,可以置之殿庭,惟當廣任忠賢,以為耳目,若忠賢疏遠,諂佞在傍,則民之疾苦,無由上達。

  秦二世時,陳勝、吳廣,已屠三川,殺李由,而二世不知。陳後主時,隋兵已渡江,而後主不知。此皆昏主,不足道。如唐明皇親致太平,可謂明主,而張九齡死,李林甫、楊國忠用事,鮮于仲通以二十萬人沒于雲南,不奏一人,反更告捷,明皇不問,以至上下相蒙,祿山之亂,兵已過河,而明皇不知也。今朝廷雖無此事,然臣聞去歲夏賊犯鎮戎,所殺掠不可勝數,或雲「至萬餘人」。而邊將乃奏雲「野無所掠」。其後朝廷訪聞,委提刑司體量,而提刑孫路止奏十餘人,乞朝廷先賜放罪,然後體量實數。至今遷延二年,終未結絕聞奏。凡死事之家,官所當恤,若隱而不奏,則生死銜冤,何以使人?此豈小事,而路為耳目之司,既不隨事奏聞朝廷,既行蒙蔽,又乞放罪,遷延侮玩,一至於此!臣謂此風漸不可長,馴致其患,何所不有,此臣之所深憂也。臣非不知陛下必已厭臣之多言,左右必已厭臣之多事,然受恩深重,不敢自同眾人,若以此獲罪,亦無所憾。取進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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