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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程正輔四十七首之三


  某啟。本州黃燾推官,實甚廉幹,郡中殊賴之。不知今歲舉削能及之否?孤進無緣自達,不免僣言,不罪!不罪!博羅正月一日夜,忽失火,一邑皆為灰燼,公私蕩然。林令在式假,高簿權縣。颶風猛烈,人力不加,眾所知也。百姓千人,皆露宿沙灘,可知!可知!蓋屋固未能,茅竹皆不可得,一壺千金之時,黃燾擘劃得竹三萬竿往濟之,極可佳。火後事極多,林令有心力,可委。他在式假,自不當坐此。願兄專牒此子,令修復公宇、倉庫之類,及存撫被災之民,彈壓寇賊,則小民受賜矣。又,起造物料,若不依實價和買而行科配,則害民又甚於火矣。

  願兄嚴切約束本州,或更關牒漕司,依實支破,或專委黃推官提舉點檢催促及覺察科配。幸恕僣易。黃燾有一申狀,為催促廣州檢曇潁公案,附來人去此文字。

  蓋廣州不應副,非本官拖延也。至孝通直蒙惠書,極於感慰,深欲裁答,為連寫數書,燈下目昏,容後信也。不罪!不罪!六郎亦蒙問及,不殊此意。惟千萬節哀自重。幸恕簡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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