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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孫子發二首之二


  郡中諸公,未能一一奉狀,因見,各為致意。過真定,見楊采朝議。此人有實學隱德,河朔似此者,以一二數矣。其子迪簡亦善吏,軾已舉之矣。欲告提刑大夫來年一京削,敢煩子發為道此懇,或持此簡呈憲使,又幸。一起寫書十六七封,不能複謹,勿罪!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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