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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來學墓表


  故明死事孝廉陳君墓表

  崇禎十年丁醜,臨藍賊陷攸縣,孝廉陳君拒戰,死之。賊流寇之部落,鼠竊豕突,非有名王雜種滔天卷地之眾也。攸,長沙下邑,非如常山、睢陽四戰之地,守一隅以捍天下也。賊微則聲勢不大,邑小則警報不廣,而文武將吏失事逃遁者,交關而擁蔽之。君以一舉子橫身殉國,穴頸洞胸,斯可謂與古人爭烈矣。朝無巨室之吊,國無納官之恤,英魂強魄,淒風泣月,旁魄上下於荒磷宿草之間,嗚呼!命矣。

  夫君歿之三年,子五簋葬君于祖塋後之子午阡。漳浦、臨江二閣部許為志傳,不果。五簋間行西南,重趼奔問。今年緇衣入吳,請表父墓,泣盡繼之以血。余憐而許表之曰:君諱來學,字開之,宋世自金陵宦攸家焉。子孫皆不仕元。父禎邑,諸生也。君少強學厲行,以大人長德自命。中天啟丁卯鄉榜,四上春官不第。詩書經濟,撐腸拄腹,將摩厲就選,少有以自表豎,未行而難作。嗚呼!其可哀也。

  賊將及郊,君告二守弁,當潛兵伏石橋劫其營,弗聽。既而曰離城三十裡結營,彼客我主,必捷。又弗聽。賊既至,陣弁皇遽失伍,君以腰帛裹頭,大呼督戰,斬賊首三人。賊大至,蹙君入室,橫刀砍賊,中五槍一刃,罵不絕口,死石榴樹下。君之兄黔甯吏目球學、弟諸生瑛學及兵民二百餘人,皆力戰以死,骸骨枝拒,無卻走者。

  君死于丁醜十二月十七日,年四十有二。娶江,繼娶洪。生五子,五簋其長也。

  余嘗誦楚人之歌《國殤》也,其詞曰:「帶長劍兮挾秦弓,首雖離兮心弗懲。」而其祭祀而歌思之也,比於《東皇》、《司命》,無崇庳焉。楚人之重國恥、志敵愾、蹈揚風厲,若此之切也。故曰「楚雖三戶,亡秦必楚」。而漢末東諸侯誅董卓,長沙兵最先。至今君之死事,《國殤》之遺烈也。城下之役,與君接踵而死者,猶故長沙之子弟也。楚之余黎,傳芭伐鼓,歌《九歌》而祀君者,固將久而不替。其有倜儻輕俠,酹酒墓下,發植毛豎,欷歔涕泗而不自禁者,君之靈爽乘風載雲,亦將憑之以有為也,余竊有厚望焉。徇五簋之請,伐石而表之曰:

  大明死事孝廉陳君之墓。

  而又為區明風烈,敘次其梗概,用以示今之長沙子弟,俾讀而有感雲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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