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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用賢神道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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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議大夫·吏部左侍郎·兼翰林院侍讀學士·贈資德大夫·太子少保·禮部尚書·兼翰林院學士·諡文毅·趙公神道碑銘 趙文毅公之卒也,七年而克葬。葬二十三年而褒恤贈諡彝典始大備。又八年而崇禎六年,距公卒三十有八載,而謙益始書其墓隧之碑。謹按: 趙氏其先宋簡國良顯公仲談之後,其子中大夫士鵬守江陰軍,遂家焉。曾祖諱實,徙居常熟。祖諱比。父諱承謙,廣東布政司參議。嫡母蕭氏,母張氏。 公諱用賢,字汝師,中隆慶五年進士,選翰林院庶吉士,授簡討。萬曆六年,江陵張公當國,父喪有詔起複。公抗疏請聽終制,杖六十,為編氓。家居六年,以原官召用,升右春坊右贊善。久之,遷司經局洗馬,管國子監司業。又遷右春坊右庶子。十五年,以詹事府少詹事管南京國子監祭酒。明年,升南京禮部右侍郎。十九年,召為禮部右侍郎,兼翰林院侍讀學士,教習庶吉士。二十一年,改吏部左侍郎,兼官如故。未幾,移疾歸裡。二十四年三月十五日,卒於家,年六十有二。葬羅墩之阡。 公應庶常選,名在第四,穆宗皇帝拔置第一。事神宗皇帝為史官,長身聳肩,議論風發,突兀班行中,人望而識之。江陵之起複也,公與編修吳中行、刑部郎艾穆、沈思孝、進士鄒元標,後先拜杖闕下,削籍裡居。江陵威權日盛,人鹹謂禍至無日。公闔門誦讀,意氣自如。公有女,許禦史吳之彥之子鎮。之彥懼及,坐鎮于其弟下曰:「婢子也。」用以辱公。公返幣告絕,之彥乃大喜。公亦不以屑意也。壬午,江陵卒,朝政大變,上始召用公。當是時,吳縣申公、新安許公執政。江陵舊人未汰除者猶佈滿九列,見公等驟起田間,不能無內慚且忌。而公與吳公起家詞林,執政者惴惴然懷應侯蔡澤之恐。會禦史李植、江東之故以攻江陵擢用,不快于吳縣,連章侵之。新安大怒,遂攘臂攻江、李,而其疏所謂「意氣感激,偶成一二事,自負以不世之節,號召浮薄喜事之人,黨同伐異,誣上行私」者,蓋專指公等也。 江陵威震人主,奪情議起,舉國保留若狂,彗星出西南,長亙天,道路以目。公等出萬死不顧一生,為國家計綱常,何謂偶成一二事?江陵之餘黨,蠅營狗苟,皆護惜之如頭目,而獨以朋黨坐公等,新安於是乎忮而傎矣。公抗章請罷,極言朋黨之說,漢、宋小人所以去君子而空人國者,慮開讒賊之端,遏仁賢之路,騁報復之私,淆是非之公,長諂諛之風,來壅蔽之漸。其詞甚辨而直,忌者無以難,益深恨公。太倉王公亦以忤江陵起。甫入朝,上八不平之疏,力攻江、李,其意亦未嘗不在公等也。自時厥後,交口遝舌,明與公等為難。而公知必不見容,求去不得,遂引而南矣。公之南也,執政畏逼,心幸其稍遠。及其久次於南也,海內望公旦夕枋用,為之挼手扼腕,其語不絕於耳,則又患而苦之。吏部郎趙南星抗論時事,謂不當以留署棄公,朝堂為之大哄。執政雖責譴給事郎署之右公者,終不得已而召公。比太倉再相,有三王並封之命。 公極論其不可,且曰:「錫爵初至之日,慨然以冊立為第一事,引而身任之。乃禦劄之密封,揭帖之獨進,閣臣、禮部鹹不與知。一旦諭從中出,道路籍籍,謂默有啟告,致成此舉。數千里應召而來,曾未浹月逾旬,而已蒙不韙之疑。錫爵之心,亦豈能安於此哉?」疏上,事得寢。而公旋進貳塚宰,與部郎顧憲成辨論人材,以進賢退不肖為己任,物望益附公。公故所絕婚吳之彥者,太倉人也,遣其子鎮飛章訐公。當國者主之,蜚語流聞,中外洶洶。公抗疏力辯求去,章三上,得請。舉朝大哄,訟公者章滿公車,咸報聞。御史大夫李公世達、禦史吳弘濟、吏部郎安希范、刑部孫繼有、譚一召,皆相繼去。 行人高攀龍力排宵人鄭材、楊應宿希風吠聲,又得重譴去。於是善類一空。朝右持清議者,嚄唶莫敢發聲。當路相慶,數年來黨局妯騷,自今幸少得齂泗矣。當時之傾公,與慶曆中以孤甥女子之獄誣歐陽公略相類。歐陽終得白,且大用,而公一去不復,此可為歎息者也!蓋嘗論之,公之見逐在癸巳,而其械成於癸未、甲申兩年之間,不獨公生平用舍之局決於此,而壬午以後四十餘年之朝局亦懸於此。何也?江陵既逝,執政之精神才術,不用之以反舊政,圖國恤,而專用以枝柱公等。吳、沈、江、李,樹的於前;鄒、趙、顧、高,俠轂于後。裁量執政,水火薄射,而公為之魁,難乎其免矣。始坐公以朋黨,既逐公以婚姻,並一機牙也。故曰公生平用舍之局決於此也。執政既疑公,舉不信海內賢士大夫,於是乎燈傳缽授,為留中永錮之法,以壅遏清議,消磨人才。 公沒之後,正人皆不見登用,用亦不久,而所謂鄒、趙、顧、高者,遂與黨議相終始,故曰壬午以後四十餘年之朝局亦懸於此也。公為人孝友誠信,公忠強直,未嘗一日忘君父,未嘗一念不在天下國家,雖嬉游燕笑,酒酣樂作,偶語及之,未嘗不側席而歎,投箸而起也。拜杖之日,刲敗肉如掌,陳夫人臘而藏之。公意有所不可,齧齒奮臂,輒從容奉櫝進曰:「公且休矣,盍亦為餘臘地乎?」公為之斂容歎息,而終不能改也。東南財賦甲天下,賦斂日增,而科派無別,征輸日急,而隱漏多端,公訪求悉其利弊。在宮坊,延進士袁黃商榷四十七晝夜,條陳十四事上之。執政不說,以謂南人不當言南事,終寢閣不行。在南雍,修國學,舉遺賢,複勳舊送監之制,斥豪右侵佔之地。郭文毅奉為絜法。在南五年,亟請建儲,早教元子,及宥言官李沂,斥閹鯨,最為剴切。令公得行其志,竟其學,君子必進,小人必退,國本必早定,生民必乂安,而神、熹之際,國家必無鉤黨之禍。公之不用,蓋昔人所謂蒼生無福者,而豈一人之故哉!公強學好問,老而彌篤,午夜攤書,夾案燃巨燭,窗戶洞然,每至達旦,其為文章,博達詳贍,尤長於奏議書牘,有文集若干卷。晚年撰《三吳文獻志》《國朝典章因革錄》,未就而卒。 公初娶張氏,早喪。又娶湯氏,能為五七言小詩。又娶陳氏。子三人:琦美,刑部郎中,余嘗表其墓;祖美,國子監生,倜儻有父風;隆美,敘州知府,以廉辨聞。女七人,皆歸士族。孫男女若干人。曾孫男女若干人。琦美、隆美,皆公沒補蔭。先帝思公有功國本,又蔭祖美之子士履為中書舍人。諸孫皆競秀,而隆美之子士春舉鄉書。公之沒也,小人希當國旨,數尋聲吠公,子弟凜凜懼禍,以故恤典遼緩,墓碑亦久而未立。觀於公之身後,則公之剛腸直節,頷於當世者,其又可思已矣。銘曰: 龍淵太阿,剸犀截龍。遇彼柔蔓,鈍其鍔鋒。 暨暨江陵,蛟龍豹虎。禮變金革,權傾宮府。 公奮巨手,刜其狂顛。陽劍一麾,有光屬天。 江陵以後,盤互杈椏。便文自營,載鬼一車。 葛藤蔓草,孰斧斯之?冰刃霜鍔,將安所施? 國家多故,黨論椽揭。天不祐助,人與奚孽? 白日行天,大星隕庭。元氣渾顥,炯然上升。 死為閻羅,司彼奸虣。金碧之神,克期來告。 讒邪螟特,職競作羅。治鬼斯克,治人則那? 虞山熊熊,江流如帶。朝隮夕潮,公赫斯在。 征于史策,質諸鬼神。凡百君子,視此刻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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