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贈張別駕序


  張侯自尚書秋官郎,出判蘇州。會其屬縣昆山之令闕,來署其事。未逾月,新令且至。吾黨之士,為會于玉山之陽,邀侯為一日之歡,蓋莫不戚然于侯之去者。

  噫!人之相與,有曆歲月之久,未必其相愛也;豈徒不能相愛,有厭其歲月之久,而去之唯恐其不亟也。若侯之不鄙夷吾人,與吾人之所以愛侯者,可謂有情矣,吏之來,皆四海、九州島之人,無親知之素。一旦以天子之命,卒然而相臨如是者,豈法度威力之所能為哉?夫亦恃其有情以相愛而已。今或自謂其能制百里之死生,法度威力之可以為,視其人漠然,而獨行其恣睢之意,則今世之俗吏類如此也。侯為人慈愛愷悌,可以望而知其情;故不逾月,而縣之士民,無不愛且慕焉。

  嗟夫!吾縣之人,力耕以供賦貢。曲事天子之命吏,蓋亦無所不至。雖駢死敲撲之下,未嘗敢有疾怨之心;獨於是非之實,亦有不能昧者,或時僅見於裡巷之歌謠,蓋孔子之刪詩三百篇,美一而刺九焉,所以導民之情,宣之使言。若十月之交、雨無正,雖幽厲之虐,不能絕也。今大吏或相與比於上,不曰吏之無良,然且詬詈吾人,以為風俗之薄惡。夫二百年仁孝忠厚之俗,奚至於今而獨惡耶?

  方侯之視事,即有倭寇之警。賊自濱海深入百里,絡繹城下。侯以安靜鎮之。雖在倥傯之際,不肯因循舊弊,以擾於民。自前年賊至,而縣常先時塞門,又嚴縋城之禁。小民斗米束菜,悉為吏卒所苛取。近郊之人,扶老攜幼,望門而呼;城上莫有應者,獨坐視其宛轉於鋒刃之下。且曰鉤取疑似之人,以為賊諜而屠刳之。蓋冤苦無訴之民,有不獨死於賊手者矣。如前之為,今歲皆無之。則賢人君子之所至,豈必其歲月之久!如時雨之沾溉於物,豈有涯哉?夫然後知侯之所以非今之俗吏。而期月之間,吾人愛慕之深如此,則夫知吾縣風俗之不薄者,亦莫如侯。余故樂為道之雲。

  侯名牧,辛醜進士,山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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