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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卷 十五貫戲言成巧禍(3)


  那兩個趕來的鄰舍,齊叫起來說道:「若是沒有你在此便罷,既然你與小娘子同行同止,你須也去不得!」那後生道:「卻也作怪,我自半路遇見小娘子,偶然伴他行一程路兒,卻有甚皂絲麻線,要勒掯我回去?」

  朱三老道:「他家有了殺人公事,不爭放你去了,卻打沒對頭官司!」當下不容小娘子和那後生做主。看的人漸漸立滿,都道:「後生你去不得!你日間不作虧心事,半夜敲門不吃驚。便去何妨!」那趕來的鄰舍道:「你若不去,便是心虛;我們卻和你罷休不得!」四個人只得廝挽著一路轉來。

  到得劉官人門首,好一場熱鬧!小娘子入去看時,只見劉官人斧劈倒在地死了,床上十五貫錢分文也不見。開了口合不得,伸了舌縮不上去。那後生也慌了,便道:「我恁的晦氣!沒來由和那小娘子同走一程,卻做了干連人。」眾人都和哄著。

  正在那裡分豁不開,只見王老員外和女兒一步一攧走回家來,見了女婿身屍,哭了一聲,便對小娘子道:「你卻如何殺了丈夫,劫了十五貫錢,逃走出去?今日天理昭然,有何理說!」小娘子道:「十五貫錢委是有的。只是丈夫昨晚回來,說是無計奈何,將奴家典與他人,典得十五貫身價在此,說過今日便要奴家到他家去。奴家因不知他典與甚色樣人家,先去與爹娘說知,故此趁他睡了,將這十五貫錢一垛兒堆在他腳後邊,拽上門,到朱三老家住了一宵,今早自去爹娘家裡說知。臨去之時,也曾央朱三老對我丈夫說,既然有了主顧,可同到我爹娘家裡來交割。卻不知因甚殺死在此?」

  那大娘子道:「可又來!我的父親昨日明明把十五貫錢與他馱來作本,養贍妻小,他豈有哄你說是典來身價之理?這是你兩日因獨自在家,勾搭上了人;又見家中好生不濟,無心守耐;又見了十五貫錢,一時見財起意,殺死丈夫,劫了錢。又使見識,往鄰舍家借宿一夜,卻與漢子通同計較,一處逃走。現今你跟著一個男子同走,卻有何理說,抵賴得過!」

  眾人齊聲道:「大娘子之言,甚是有理。」又對那後生道:「後生,你卻如何與小娘子謀殺親夫?卻暗暗約定在僻靜處等候,一同去逃奔他方,卻是如何計結?」

  那人道:「小人自姓崔,名寧,與那小娘子無半面之識。小人昨晚入城,賣得幾貫絲錢在這裡,因路上遇見小娘子,小人偶然問起往哪裡去的,卻獨自一個行走。

  小娘子說起是與小人同路,以此作伴同行,卻不知前後因依。」眾人那裡肯聽他分說,搜索他搭膊中,恰好是十五貫錢,一文也不多,一文也不少。眾人齊發起喊來道:「是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你卻與小娘子殺了人,拐了錢財,盜了婦女,同往他鄉,卻連累我地方鄰里打沒頭官司!」

  當下大娘子結扭了小娘子,王老員外結扭了崔寧,四鄰舍都是證見,一哄都入臨安府中來。那府尹聽得有殺人公事,即便升廳。便叫一干人犯,逐一從頭說來。先是王老員外上去,告說:「相公在上,小人是本府村莊人氏,年近六旬,只生一女,先年嫁與本府城中劉貴為妻。後因無子,取了陳氏為妾,呼為二姐。

  一向三口在家過活,並無片言。只因前日是老漢生日,差人接取女兒、女婿到家,住了一夜。次日,因見女婿家中全無活計,養贍不起,把十五貫錢與女婿作本,開店養身。卻有二姐在家看守。到得昨夜,女婿到家時分,不知因甚緣故,將女婿斧劈死了!二姐卻與一個後生,名喚崔甯,一同逃走,被人追捉到來。望相公可憐見老漢的女婿,身死不明;姦夫淫婦,贓證現在,伏乞相公明斷!」

  府尹聽得如此如此,便叫陳氏上來:「你卻如何通同姦夫,殺死了親夫,劫了錢,與人一同逃走,是何理說?」

  二姐告道:「小婦人嫁與劉貴,雖是個小老婆,卻也得他看承得好,大娘子又賢慧,卻如何肯起這片歹心?只是昨晚丈夫回來,吃得半酣,馱了十五貫錢進門。小婦人問他來歷,丈夫說道:為因養贍不周,將小婦人典與他人,典得十五貫身價在此。又不通我爹娘得知,明日就要小婦人到他家去。

  小婦人慌了,連夜出門,走到鄰舍家裡,借宿一宵。今早一徑先往爹娘家去,教他對丈夫說,既然賣我有了主顧,可到我爹媽家裡來交割。才走得到半路,卻見昨夜借宿的鄰家趕來,捉住小婦人回來,卻不知丈夫殺死的根由。」那府尹喝道:「胡說!這十五貫錢分明是他丈人與女婿的,你卻說是典你的身價,眼見的沒巴臂的說話了。況且婦人家如何黑夜行走?定是脫身之計。這樁事須不是你一個婦人家做的,一定有姦夫幫你謀財害命,你卻從實說來。」

  那小娘子正待分說,只見幾家鄰舍一齊跪上去告道:「相公的言語,委是青天。他家小娘子昨夜果然借宿在左鄰第二家的,今早他自去了。小的們見他丈夫殺死,一面著人去趕,趕到半路,卻見小娘子和那一個後生同走,苦死不肯回來。小的們勉強捉他轉來,卻又一面著人去接他大娘子與他丈人,到時,說昨日有十五貫錢付與女婿做生理的。

  今者女婿已死,這錢不知從何而去。再三問那小娘子時,說道:他出門時,將這錢一堆兒堆在床上。卻去搜那後生身邊,十五貫錢分文不少。卻不是小娘子與那後生通同作奸?贓證分明,卻如何賴得過?」府尹聽他們言言有理,就喚那後生上來道:「帝輦之下,怎容你這等胡行?你卻如何謀了他小老婆,劫了十五貫錢,殺死了親夫?今日同往何處?從實招來!」

  那後生道:「小人姓崔,名寧,是鄉村人氏。昨日往城中賣了絲,賣得這十五貫錢。今早偶然路上撞著這小娘子,並不知他姓甚名誰,那裡曉得他家殺人公事?」府尹大怒,喝道:「胡說!世間不信有這等巧事!他家失去了十五貫錢,你卻賣的絲恰好也是十五貫錢,這分明是支吾的說話了。況且他妻莫愛,他馬莫騎,你既與那婦人沒甚首尾,卻如何與他同行共宿?你這等頑皮賴骨,不打如何肯招?」當下眾人將那崔甯與小娘子,死去活來拷打一頓。那邊王老員外與女兒並一干鄰佑人等,口口聲聲,咬他二人。

  府尹也巴不得結了這段公案。拷訊一回,可憐崔甯和小娘子受刑不過,只得屈招了,說是一時見財起意,殺死親夫,劫了十五貫錢,同姦夫逃走是實。左鄰右舍都指畫了十字,將兩人大枷枷了,送入死囚牢裡。將這十五貫錢給還原主,也只好奉與衙門中人做使用,也還不勾哩。府尹疊成文案,奏過朝廷,部覆申詳,倒下聖旨,說:「崔甯不合奸騙人妻,謀財害命,依律處斬。陳氏不合通同姦夫,殺死親夫,大逆不道,淩遲示眾。」當下讀了招狀,大牢內取出二人來,當廳判一個斬字,一個剮字,押赴市曹,行刑示眾。兩人渾身是口,也難分說。正是:

  啞子謾嘗黃蘖味,難將苦口對人言。

  看官聽說,這段公事,果然是小娘子與那崔寧謀財害命的時節,他兩人須連夜逃走他方,怎的又去鄰舍人家借宿一宵?明早又走到爹娘家去,卻被人捉住了?這段冤枉,仔細可以推詳出來。誰想問官糊塗,只圖了事,不想捶楚之下,何求不得。冥冥之中,積了陰騭,遠在兒孫近在身。他兩個冤魂,也須放你不過。所以做官的,切不可率意斷獄,任情用刑,也要求個公平明允。道不得個死者不可複生,斷者不可複續,可勝歎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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