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曹丕 > 魏文帝集 | 上頁 下頁
詔責孫權


  (黃初三年)

  權前對浩周自陳,不敢自遠,樂委質長為外臣。又前後辭旨,頭尾擊地,此鼠子自知不能保爾許地也。又今與周書,請以十二月遣子,複欲遣孫長緒、張子布隨子俱來。彼二人皆權股肱心腹也,又欲為子于京師求婦,此權無異心之明效也。

  (《吳志·大帝傳》注引《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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