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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光傳


  盧光,字景仁,小字伯,范陽公辯之弟也。性溫謹,博覽群書,精於《三禮》,善陰陽,解鐘律,又好玄言。孝昌初,釋褐司空府參軍事,稍遷明威將軍、員外侍郎。及魏孝武西遷,光于山東立義,遙授大都督、晉州刺史、安西將軍、銀青光祿大夫。

  大統六年,攜家西入。太祖深禮之,除丞相府記室參軍,賜爵范陽縣伯。俄拜行台郎中,專掌書記。十年,改封安息縣伯,邑五百戶。遷行台右丞,出為華州長史,尋征拜將作大匠。魏廢帝元年,加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除京兆郡守,遷侍中。六官建,授小匠師下大夫,進授開府儀同三司、匠師中大夫,進爵為侯,增邑五百戶,轉工部中大夫。大司馬賀蘭祥討吐谷渾,以光為長史,進爵燕郡公。武成二年,詔光監營宗廟,既成,增邑四百戶。出為虞州刺史,尋治陝州總管府長史。重論討渾之功,增邑並前一千九百戶。天和二年卒,時年六十二。高祖少時,嘗受業於光,故贈賻有加恒典。贈少傅。諡曰簡。

  光性崇佛道,至誠信敬。嘗從太祖狩于檀臺山。時獵圍既合,太祖遙指山上謂群公等曰:「公等有所見不?」鹹曰:「無所見。」光獨曰:「見一桑門。」太祖曰:「是也。」即解圍而還。令光于桑門立處造浮圖,掘基一丈,得瓦缽、錫杖各一。太祖稱歎,因立寺焉。及為京兆,而郡舍先是數有妖怪,前後郡將無敢居者。光曰:「吉凶由人,妖不妄作。」遂入居之。未幾,光所乘馬忽升廳事,登床南首而立;又食器無故自破。光並不以介懷。其精誠守正如此。撰《道德經章句》,行於世。子賁嗣。大象中,開府儀同大將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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