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貢賦4


  貞觀十八年,太宗將伐高麗,其莫離支遣使貢白金。黃門侍郎褚遂良諫曰:「莫離支虐殺其主,九夷所不容,陛下以之興兵,將事吊伐,為遼東之人,報主辱之恥。古者討弑君之賊,不受其賂。昔宋督遺魯君以郜鼎,桓公受之於大廟,臧哀伯諫曰:『君人者將昭德塞違。今滅德立違,而寘其賂器於大廟,百官象之,又何誅焉!武王克商,遷九鼎於雒邑,義士猶或非之。而況將昭違亂之賂器,寘諸大廟,其若之何?』夫《春秋》之書,百王取則,若受不臣之筐篚,納弑逆之朝貢,不以為愆,將何致伐?臣謂莫離支所獻,自不合受。」太宗從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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