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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史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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貞觀十四年,太宗謂房玄齡曰:「朕每觀前代史書,彰善癉惡,足為將來規誡。不知自古當代國史,何因不令帝王親見之?」 對曰:「國史既善惡必書,庶幾人主不為非法。止應畏有忤旨,故不得見也。」 太宗曰:「朕意殊不同古人。今欲自看國史者,蓋有善事,固不須論;若有不善,亦欲以為鑒誡,使得自修改耳。卿可撰錄進來。」 玄齡等遂刪略國史為編年體,撰高祖、太宗實錄各二十卷,表上之。 太宗見六月四日事,語多微文,乃謂玄齡曰:「昔周公誅管、蔡而周室安,季友鴆叔牙而魯國寧,朕之所為,義同此類,蓋所以安社稷,利萬人耳。史官執筆,何煩有隱?宜即改削浮詞,直書其事。」 侍中魏徵奏曰:「臣聞人主位居尊極,無所忌憚,惟有國史,用為懲惡勸善,書不以實,後嗣何觀?陛下今遣史官正其辭,雅合至公之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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