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歷史 > 貞觀政要 | 上頁 下頁 |
貪鄙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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貞觀二年,太宗謂侍臣曰:「朕嘗謂貪人不解愛財也,至如內外官五品以上,祿秩優厚,一年所得,其數自多。若受人財賄,不過數萬,一朝彰露,祿秩削奪,此豈是解愛財物?規小得而大失者也。昔公儀休性嗜魚,而不受人魚,其魚長存。且為主貪,必喪其國;為臣貪,必亡其身。《詩》雲:『大風有隧,貪人敗類。』固非謬言也。昔秦惠王欲伐蜀,不知其逕,乃刻五石牛,置金其後。蜀人見之,以為牛能便金,蜀王使五丁力士拖牛入蜀,道成,秦師隨而伐之,蜀國遂亡。漢大司農田延年贓賄三千萬,事覺自死。如此之流,何可勝記!朕今以蜀王為元龜,卿等亦須以延年為覆轍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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